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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政主义

宪政主义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宪政的要素之一:分权制衡(本图显示的是中华民国宪法增修条文的制衡机制)即总统-国会-内阁权力分立、互相牵制以防止极权专制 . 宪政主义(英语:constitutionalism),又称立宪主义、宪法主义,是一种主张国家权力来自并被一部基本法律约束的政治思想、规定公民权利的学说或理念,也是目前部分民主国家的现状。[1]这种理念要求政府所有权力的行使都纳入宪法的轨道,并受宪法的制约,使政治运作进入法律化理想状态。宪法强调法律具有凌驾于包括政府在内的一切的法治的必要性。 宪政是代议制民主的基础和保障,同时也是对民主政治的制衡,在宪政国家,政府和公民的行为都是有边界的,不能互相僭越,政府所代表的行为世界是公部门,相对来说公民的行为世界称作公民社会。 宪政的根本作用在于防止政府(包括民主政府)权力的滥用(即有限政府),维护公民普遍的自由和权利;传统上,宪政本身并不直接涉及到政府是否通过民主选举产生,但现代宪政理论往往与民主的概念密不可分。 历史 宪政主义体现了对人类自由选择和深思熟虑的充分自信,它根源于西方政治文化中的自然法传统、基督教传统以及契约论传统,汲取了法治理论、自然权利说、社会契约论等理论的精华,形成了“权利”与“权力”两个重要的维度。 许多学者将宪政主义的起源追溯到英国1215年通过的大宪章,认为这一贵族与王权斗争的产物具有限制权力的性质,是现代宪政主义的源头。但是,大多数学者还是倾向于认为是启蒙运动给西方带来了宪政主义。以英国的约翰·洛克、法国的孟德斯鸠、美国的麦迪逊、汉密尔顿等人为代表宪政主义者提出的三权分立、人权保护以及民主程序等一系列制度性措施构成了宪政主义的基本理论体系,开创了西方宪政主义的政治文化传统。 资产阶级革命的胜利使作为一种理论形式的宪政主义成为西方政治制度架构的重要原则。从1628年开始,英国以《权利请愿书》、《人身保护法》、《权利法案》以及《王位继承法》等一系列宪法性文件为基础形成了不成文宪法体系。 美国1787年制定的《美利坚合众国宪法》、1791年生效的《权利法案》以及1789年法国的《人权和公民权宣言》等文件的颁布则标志着宪政主义在实践中的全面展开。 宪政这一术语是在美国独立战争后的制宪活动中出现的。从1787年美国宪法的制定,到苏...

人是万物的尺度

人是万物的尺度 人是万物的尺度,是存在者存在的尺度,也是不存在者不存在的尺度。这个观点与另一个希腊哲学家巴门尼德是完全对立的。巴门尼德的看法是“存在者存在,非存在者不存在”。 1人是万物的尺度 2正文 人是万物的尺度/人是万物的尺度 编辑  人是万物的尺度,是存在者存在的尺度,也是不存在者不存在的尺度。这个观点与另一个希腊哲学家巴门尼德是完全对立的。巴门尼德的看法是“存在者存在,非存在者不存在”。近代爱尔兰的一位哲学家和普洛泰戈拉的观点比较相似,他的名字叫做贝克莱。贝克莱的著名命题是“存在就是被感知”,他由于这一命题在某些国家的某一时期里“臭名昭著”。因为他的观点与马克思是截然对立的,于是这位出生于马克思之前的反马克思主义者受到了很多社会主义国家哲学研究者的“特别关照”,批判贝克莱成为一件普遍而时髦的事情。 正文/人是万物的尺度 编辑   公元前5世纪古希腊智者普罗泰戈拉的著名哲学命题。最早见于柏拉图的对话《泰阿泰德篇》:"人是万物的尺度,是存在的事物存在的尺度,也是不存在的事物不存在的尺度。"意思是说,事物的存在是相对于人而言的。人的感觉怎样,事物就怎样;对同一事物的感觉,因人因时而异,这些不同的感觉并无真假是非之分。这种观点曾受到苏格拉底、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批评。亚里士多德在《形而上学》第4卷第5章中批评他说:照普罗泰戈拉的说法,如果没有动物即感觉的主体,也就没有存在的世界了。后来皮浪把普罗泰戈拉的观点推向极端的怀疑论。19世纪前,大多数思想家将普罗泰戈拉的这个命题看作是诡辩论,直到G.W.F.黑格尔,才从认识史发展的角度,肯定这个命题体现了思维的能动性。这个命题集中代表了普罗泰戈拉的相对主义和怀疑主义的错误观点,有主观唯心主义的因素,但是它触及到主观与客观的关系问题,表明了人类认识的进步。 附图 =========================================== 人是万物的尺度? http://dajia.qq.com/blog/447686048030149.html 姜建强 2014年10月23日 09:58 分享 【一】 有一句口号,令我们激动,令我们心跳,当然更令我们脸红。 这句口号就叫“人是万物的尺度”。 原来,在2000多年前,古希腊有个叫普罗泰戈拉的智者(哲学...

沈勇平:伟大领袖希特勒

沈勇平:伟大领袖希特勒 西方红,太阳落,德国出了个希特勒。希特勒在德国人民心中,就像红太阳一样,照亮了德国大地,温暖了德国人民。希特勒是纳粹党和党卫军的主要缔造者,也是纳粹主义的主要创立者。希特勒是一位得到民众爱戴、全党拥护的伟大领袖,他是德国人民和纳粹分子的伟大导师、伟大领袖、伟大统帅、伟大舵手。         希特勒最伟大的成就,就是带领纳粹分子和德国人民建立了纳粹德国。没有希特勒,就没有纳粹党;没有纳粹党,就没有纳粹德国。希特勒让德国人民重新站起来了,结束了一战以来饱受法国人和英国人欺辱的历史。希特勒是德国人民的大救星,他带领德国人民推翻了三座大山,即以英法为首的帝国主义、魏玛共和国的宪政主义、犹太人控制的资本主义。         希特勒带领德国人民和纳粹分子进行伟大斗争,发动了第二次世界大战;希特勒为了让日耳曼民族变得更纯正,建设了集中营这一伟大工程,把犹太人都关了起来;希特勒为了推进称霸欧洲这一伟大事业,号召德国人民勒紧裤腰带、多生产炮弹;希特勒为了实现德意志民族复兴这一伟大梦想,可谓是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希特勒既不贪财,也不好色,堪称道德楷模,他把自己的一生都献给了国家。希特勒是不折不扣的爱国者,他为了让自己的国家能够强大起来,牺牲了很多,最后还牺牲了自己的生命。现在出现了一股否定、抹黑、侮辱、诽谤伟大领袖希特勒的思潮,对于这种历史虚无主义的思潮,要坚决加以抵制。         有人认为希特勒最大的罪恶就是屠杀了几百万犹太人,这个要一分为二,与希特勒的伟大功绩相比,这一点错误算不了什么,顶多就是三分错误,不要老抓住这三分错误不放,要多宣扬希特勒的七分功劳。每个人都会犯错误,希特勒也不是完人,他也会犯错误。要辩证地看问题,希特勒如果不是为了德国人民,他也不会犯那样的错误,他也是出于好心,是好心办坏事。         现在的德国,把宣扬纳粹主义认定是犯罪行为。这是不可理喻的,也是令人难以接受的。没有希特勒,哪会有今天德国人的幸福生活,喝水不忘挖人,德国人太忘恩负义了。德国人稍微有点感恩之心,就应该把希特勒的头像...

宪政是一条艰难的路,但中国别无选择

宪政是一条艰难的路,但中国别无选择 冯胜平(王沪宁复旦同学) 2014-08-29 1.中国模式与中国道路   习近平先生,长期以来,人们一直在争论有没有中国模式?什么是中国模式?对此我的看法是,中国模式就是共产党+市场经济。尽管这一模式伴随各种弊病——低人权、低道德、环境污染、两极分化、贪污腐败——它就是中国过去三十年走过的路。中国模式使中国走出贫穷,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实体。   与中国模式讨论并行的,是关于中国道路的争论。什么是中国道路?中国道路应该是共产党+宪政民主。除非革命发生,政权崩溃,它是中华民族复兴的必经之路。   如果说中国前三十年的社会实践消灭了贫穷,今后三十年的目标就应是消除不公。贫穷和不公,是三千年来中国社会动荡革命的两大根源。消灭了这两大根源,中国就有可能走出王朝循环。   不走邪路,不走老路,要走新路。新路在哪?新路就是宪政,就是严格按照宪法治国。从前人们也说过,共产党不能搞资本主义,否则它就会下台。结果呢?共产党搞了资本主义,它没有下台。如果说经济改革的实质是在共产党的领导下搞资本主义,政治改革的核心就是在共产党的领导下实现宪政民主。宪政是中华民族的百年梦,中国共产党应该有信心、有决心带领人民实现这个梦。要说自信,这是真正的自信。   习近平先生,如果说中国模式是摸着石头过河,中国道路则必须目标明确。一百多年前大清朝政改,也是摸着石头过河,摸着摸着就摸空了,摸出了辛亥革命。私利蒙住了满清权贵的眼睛,搞出一个使天下人失望的皇族内阁。相信自己子弟接班靠得住,不会挖祖坟,26岁的摄政王载沣断送了清朝三百年的江山。 2.法治是现代化的灵魂   习近平先生,在任何社会中,权威都是个定量,游走于法与人之间。法的权威多了,人的权威就少。对于长期习惯人治的国人来说,法治是一种全新的生活方式,它需要培养。中国人重情,美国人讲法;中国人遇事托关系,美国人出事找律师。两种截然不同的做法,体现了两种不同的思维方式,也由此衍生出两种不同的政治制度——人治和法治。   人治还是法治,取决于信仰:敬畏宪法,宪法就是治国大纲;崇拜领袖,领袖就能一言九鼎。法律不受尊重,领袖天马行空,宪法就是一纸空文。民国以来中国已有十一部宪法,《82宪法》亦是共产党制定的第五部宪法。为什么会有十一部?为什么是第五部?值得深思。   从崇拜人到敬畏法,需要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