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适:争取你自己的权利,就是争取国家的权利
胡适:争取你自己的权利,就是争取国家的权利 胡适:争取你自己的权利, 就是争取国家的权利! 胡适:争取你自己的权利,就是争取国家的权利 胡适(1891.12.17—1962.2.24),汉族,徽州绩溪县上庄村人。现代著名教育家、诗人、历史家、文学家、哲学家。因提倡文学革命而成为新文化运动的领袖之一。原名嗣穈,学名洪骍,字希疆,后改名胡适,字适之,笔名天风、藏晖等,其中,适与适之之名与字,乃取自当时盛行的达尔文学说“物竞天择适者生存”典故。以倡导“五四”文学革命著闻于世。历任北京大学教授、北京大学校长、台湾中央研究院院长等。 胡适先生有一句至理名言:“争取你自己的权利,就是争取国家的权利;争取你自己的自由,就是争取国家的自由。一个自由民主的国家,从来不是一帮奴才建成的”。 他的原话是:“现在有人对你们说:‘牺牲你们个人的自由,去求国家的自由!’;我对你们说:‘争取个人的自由,就是争取国家的自由;争取个人的人格,就是争取国家的国格!自由平等的国家不是一群奴才建造得起来的!’”。 是的,如果一个人在自己生活着的国家里面是没有自由与权利的,那么,那个人的国家实际上也是一个没有自由和失去权利的国家,一个应体现和反映着全部人意志和权利的国家主权(公共权力)已沦为少数人的私人财产和私权,就如同皇帝便将天下视为自家的私人财产一样。 我们知道,国家是由人民、领土及主权等三大要素构成,国家的概念是指生活于该领土上的所有人们共同拥有主权的聚合体。即国家是由一个个的人(成员)组合起来的聚合体,每一个人作为该国家的成员之一,他的自由与权利就代表着该国家的自由与权利,试想,如果一个国家当中的普遍人们是没有自由和丧失权利的,该国家也就自然是一个没有自由和丧失权利的国家所在,这个国家不是已为外盗所侵占着就是已被内贼所挟持了,该国家的主权已经是沦陷了的。我们不要总是寻找一切借口来盗用集体名义来抹杀了个人权利,没有个人的存在何来集体之实有?集体也就是在个体的基础上组建起来的组合,集体之中如若丧失了一个个的个体存在,集体也必不复存在了。因此来说,只有维护好个人权利,也就是维护了集体的权利;“争取你自己的权利,就是争取国家的权利;争取你自己的自由,就是争取国家的自由”便是这个道理。 至于建立一个人人平等自由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