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强拆就没新中国”

——由朱光英家的遭遇看强拆 石玉林 2013年4月14日,天刚蒙蒙亮,约80多名不明身份者,手持着木棒,把武汉市“红旗哥”朱光英家的房子团团包围了起来。紧接着,大型挖掘机开到朱家楼下,20多人戴着防毒面具,爬上了朱光英住的四楼,接连往朱家扔“催泪瓦斯”。顿时呛鼻熏眼的浓烟四处弥漫,随后这帮人撬开门窗,冲入朱家。 当时,朱家屋内还有朱光英年迈的老母以及他的弟弟、弟媳等人,于是朱家人与闯入者展开“殊死搏斗”。结果,朱家人一个个被绑架下楼,并被扔到马路上。人被“清理”后,接着就开始暴力强拆,各种机械“耀武扬威”地一起轰鸣,转眼朱家的老屋便成为一片废墟。 朱光英家合法拥有这栋房产,但近年来却一直被逼迫强迁。由于朱家拒绝搬迁,当地政府便动用“黑社会”、“流氓”手段,迫其搬迁,断水、断电、断路、火烧、烟熏、殴打等等。 2011年7月1日,朱光英家的房屋遭断水、断路、断通讯;2011年8月8日,朱光英家遭近百人围攻;2013年2月8日,大年二十九遭断电;2013年3月18日凌晨3点,强拆大军从三路进攻,由施工吊车破窗、强拆队员暴力破门,但是朱家奋勇抵抗,用汽油瓶自卫还击,最终勉强保住了房屋,但朱光英本人却身受重伤。2013年3月27日,强拆人员纵火焚烧了朱家在楼梯口设置的防卫障,欲再次强攻而未果;2013年4月8日早上7点,朱光英遭遇8个不明身份者攻击,他们用羊镐等铁器猛砸朱的胳膊及腿部,致使朱手骨骨折,全身多处淤血……而当地政府的“喉舌”《XX都市报》,却指责朱光英家“抗迁”、“漫天要价、破坏稳定”…… 2010年9月,江西宜黄县政府在进行强拆中,发生住民自焚抗议事件,其中一人死亡。事后,当地一位官员发表文章,居然说“没有强拆就没有中国的城市化,没有城市化就没有一个‘崭新的中国’”,因此“没有强拆就没有‘新中国’”。该官员很实在,道出了中国执政者普遍的心态。在他们眼里“政府利益、国家利益”是至高无上的,而所谓的“政府利益、国家利益”就是官僚集团的利益,为此公民的私产、权益算个屁,他们可以肆无忌惮、不择手段地将之剥夺干净,谁敢说“不”,就以破坏稳定论处,或抓去坐牢,或让你家破人亡。 中国政府总是教育人民:“个人利益应该让位于公共利益”、“在利益面前,应该先国家、再集体、再个人”;官员们动不动就斥责百姓是“刁民”、“自私自利”、“不顾全大局”,这些论调在“极左”时期曾盛行,但在所谓“依法治国”的今天,当局依然老调重弹——不同的是,毛时代还有个“共产主义理想”;而当今,官僚集团只有自身私利,“国家”、“大局”、“人民”都是幌子。 目前中国的强拆事件愈演愈烈,说到底就是权贵集团越来越贪婪。特别是,对于地方政府,土地财政就是他们的生命线,许多地区卖地收入占政府财政来源60%以上。因此,在农村,他们就拼命地征地,在城镇就拼命地拆迁,总之是凭仗权力从农民和市民手中抢地,高价卖给开发商;而开发商也乐此不疲,从中大发横财——官商联手,推动中国拆迁、拆迁、再拆迁,房地产升温、升温、再升温。 在中国,官商合伙强征、强拆是合法的,而百姓对之抵制,就是“抗征”、“抗迁”,是非法的。对于小民“抗征”、“抗迁”,政府的对策就是镇压,或雇佣黑社会施以暴行,或动用国家机器,将“刁民”抓入监狱。总之,政权是他们的,法律、公安也是他们的,政府、官员与开发商总是获胜者。 但是,安居是人起码的生存所需,如果这个要求被侵犯、剥夺,民众的反抗也将是不可想象的。虽然政府强制征地、拆迁总是得手,并且越趋野蛮,但是受害民众越来越多,他们的不满、愤怒的程度也越来越高,由此政府的执政基础将被动摇,并最终将被冲垮。这就是“没强拆就没新中国”的结局。 (《中国人权双周刊》第104期 2013年5月3日—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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