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与经济体制和政治制度的关系考

(博讯北京时间2013年4月28日 转载) 作者:石玉林 近期,由于笔者的妻子再次怀孕,计生部门就找上门来“做工作”……。 由此,就使得笔者不由自主的对计划生育政策进行了一些考究,又由于笔者常年对经济体制与政治制度多有关注,故而也就自然而然的对三者之间的关系进行了一些关联性的思考,笔者在此将这些思考与观点记录下来,以供读者朋友们探讨。 计划生育与计划经济,看似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两个问题。但是,由于其都在字面上含有“计划”二字,本人就不自觉的将它们联系在了一起进行考量。笔者发现该二者之间,虽表面上是两个不同的问题,但,实质上却有着非常紧密的内在联系;其后,又由它们之间存在着的紧密联系,而逻辑的推导出“计划生育”与“政治体制”之间也有着千丝万缕的因果关系。 计划经济在中国的兴衰   曾几何时,由于苏联“老大哥”的泡沫成就,促发了我国政府满腔热忱地投身建设苏联式的计划经济“大厦”,我国政府对它的实施充满着无限的期望:那是一个没有失业, 人人丰衣足食,终身免费医疗,所有产品既丰富充盈满足需要,又恰到好处没有浪费;那是一个按需分配的共产主义“人间天堂”,甚至还给我们描绘出了一副“彻底埋葬资本主义、解放全世界、世界大同相亲相爱”的宏伟蓝图。   然而,当计划经济实施以后的二十多年时间里,人们看到的情形却是:除了一部分重工业、军工业获得突飞猛进外,绝大部分的其他产业、基础产业(特别是农业与民用工业)物资的极度匮乏,百姓的生活民不聊生。面对这种情况,决策者总认为这是阶级斗争不彻底,是 “一切行动听指挥”的计划执行不到位的结果。所以,后来的阶级斗争长年累月,“狠斗私字一闪念”不绝于耳。但是中国人的生活非但没有好转反而是每况愈下,国民经济几临崩溃。中国经济非但没有“三年赶上英国,五年超越美国”,反而是与资本主义国家的生活水平“失之千里”。   在历经“人民公社、大跃进、三年自然灾害、文革.” ……等等人祸以及造成数千万冤魂那惨绝人寰的教训之后,十一届三中全会痛定思痛,终于拨开迷雾,发现中国之所以落后并非缘于公有制与计划经济不到位,而恰恰是由于缺乏商品经济的灵活性、科学性才造成的重大悲剧。于是,拨乱反正,确立了中国走改革开放的道路,让人们重获私产私权去灵活自主的决策生产,让民间的自由市场去自行配置资源、安排民众的生产生活。结果,短短三十年,从政府计划管制下解放出来的民间生产力,迸发出了巨大的能量,使得百姓生活稳步提高,GDP也达至世界第二。几乎全世界都知道,中国之所以有今天的成绩,市场经济的贡献“居功至伟”!   然而,尽管市场经济对中国贡献巨大,尽管发展市场经济已经写进宪法。但是,我国的特权组织却依然不愿放下自己的面子和 “一己之私”的党专权,彻底承认从苏联舶来的计划经济及其配套的集权专政政体,是“祸国殃民”的剥权、奴役、束缚人民的制度;他们依然为了自己的面子与既得利益而强行代表人民,去高举那被世人普遍唾弃的“马列毛思想的破旗”,走所谓具有中国特色的某某主义道路;他们依然拒绝完整的还权于民、还产于民、民有主体、民选政党之路;拒绝走上完整健全的市场经济与民主宪政的普世道路。以致事到如今,计划经济的阴影仍是阴魂不散的随处可见(至今国际上都还没有普遍承认我国的市场经济地位)。仅以人们十分熟悉的“以公有制为主体”和“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而言,它们的本质中就隐藏着典型的计划经济思维,它和当年我们想用计划经济来解决资本主义社会“无计划性的社会化大生产”之思维,如出一辙,是典型的“杞人忧天且画蛇添足”;他们仍然自以为是的只相信自己的“聪明才智”,而不信任国民自决资源配置的民主理性能力;他们只信任自己的“天才”管理计划,不信任国民的自主决策才能;他们可能觉得他们自己都是一群“天才专家”,而民间的民众们都是一群“愚民群畜”,民众们如果不遵照他们“天才”般的宏伟计划,去安排自己的生产生活以及生儿育女的活动,国民们就会“死无葬身之地”就会“亡国灭种”。总之,他们觉得中国人如果没有了他们的“一贯伟大、光荣、正确”的领导,中国人民就要“吃二遍苦、受二茬罪”,就像香港那个无知戏子成龙所说的 “中国人是要管的,否则便会为所欲为”中国人民素质太差,不管就会天下大乱。呵呵!这可能就是某些自称人民民主政府的思维逻辑,真不知他们到底是“人民公仆”呢?还是“党国奴隶主”哦? 计划经济解决一个问题却带来更多问题   计划经济认为,在资本主义社会里,社会化的大生产与生产资料个人占有之间有着“不可调和的矛盾”,微观企业生产的有组织与整个社会生产的“无组织、无纪律”无政府状态的矛盾无可避免,结果势必会造成产品过剩的局面。于是,社会主义国家就将国民的生产资料尽数收归国有,然后由政府按照自己的“天才”计划去下达指令安排生产,以为这样就可以避免生产的盲目性。初看上去,这种“全国一盘棋”的计划安排可谓“尽善尽美”,但是在实施的过程中,我们发现产品过剩的问题是解决了,但是产品短缺的问题却又冒了出来,而且它对社会的伤害比产品过剩还过犹不及。环视全球,凡实行计划经济的社会主义国家,全部都陷入了资源配置效率低下、物资极度匮乏的陷阱而无法自拔。到如今,除了朝鲜还在“坚守”马列主义计划经济外,其他的社会主义国家(苏东各国、中东北非……)基本上都“改旗易帜”抛弃了或者正在抛弃计划经济体制(中国、叙利亚、越南、古巴等)。 一项经过马、恩、列、斯、毛……等“伟大领袖”们深思熟虑的经济体制,何以在推行的过程中屡撞南墙且祸满天下?及至造成人类历史上“空前绝后”的大灾难呢?(乌克兰政府解密了1000多份有关饥荒的秘密文件:1932年至1933年发生在苏联乌克兰苏维埃社会主义加盟共和国的大饥荒。据估计,大约有240万至750万乌克兰人死于这一人为性的大饥荒……;2009年4月8日,《广州日报》采访袁隆平时,袁表示“中国三年困难时期,饿死了几千万人啊。大跃进把树都砍了去炼钢铁,把生态破坏了,1959年一年基本上没有收成,饿死了四五千万人啊。我看到路上有5个饿殍,倒在田坎旁边,倒在桥下和路边,我亲眼看见的啊,那很凄惨的啊!”……;红色高棉柬埔寨共产党,在其三年零八个月的统治期间,柬埔寨约有200万至400万人死于饥荒、劳役、疾病或迫害等非正常原因,由此死亡的人数尽然占到当时柬埔寨人口的近四分之一,被称为柬埔寨历史上最大的灾难。1997年,柬埔寨成立审判红色高棉委员会,2003年柬政府与联合国达成协议,成立审判红色高棉的特别法庭,审判柬埔寨共产党的反人类罪行……)——那是因为大千世界纷繁复杂,谁也无法预料世界的瞬息万变,更不存在有人能够制订出一个周密无间的万能计划,于是根据计划生产出来的东西总有一部分太多而另一部分太少。当然,人们往往对计划经济中的物资太少记忆犹新,比如,涉及到百姓生活的粮油食品总是不够;而对计划经济中的产品超量积压并不知情,比如,那时全国的胶鞋(俗称解放鞋)在仓库里已堆积了几亿双。历史与现实反复证明,政府的人为计划永远都是迟钝僵化的,永远赶不上市场供需的瞬息万变,唯有市场的“自由之手”才能够灵活适时的适应供需的总体变化。   市场经济解决产品过剩靠的是价格引导,如果出现涨价,则说明社会对此项产品的需求旺盛应当加紧生产;如果出现跌价,则说明社会对此项产品已经供过于求应当减少生产。但在市场经济中易如反掌的问题,在计划经济中却难似登天。因为,在计划经济中的价格是靠官员们制订的,既不能真实反映市场的需求,又不允许轻易变动。再退一步说,即使是制订了正确的计划,要执行到位也无比困难,因为商品的价格由政府统一制订,生产者无利可图哪有积极性?所以,那时基层的官员有一项重要的任务就是去做农民的思想工作,迫使他们将饲养的家畜家禽廉价卖给国家。   计划经济给我们的教训可谓深刻,原以为它可以使我们不会失业,但却使我们陷入更严重的“隐形失业”;原以为它可以使我们提高生产力,但却使我们陷入了极度的匮乏。当我们在发展的过程暴露出一些问题的时候,总有人想制订一个滴水不漏的政策来解决这个问题,使这个社会变得更加完美无缺,结果,往往是按下葫芦浮起瓢,一个问题解决了,更严重的问题却又接踵而至。计划生育与计划经济类似,所以,它也如同计划经济的悲哀一样,必然会陷入了类似的窘境。 计划生育带来的新问题、潜伏的新祸患不容忽视   三十年前,整个中国尚在计划经济的笼罩之下,举凡与国计民生息息相关的物资没有不缺的,于是有人认为应该实行计划生育。简单的理论根据就是中国的资源是有限的,多一个人出生就得多分出一份, 生得越多,人均占有量就越少,社会就会愈加贫穷,因此,有必需要实行计划生育。   所谓计划生育中的计划,其实就是偌大的国家简单地规定一个家庭只生一个,无论你是穷人富人还是天才弱智,无论每个家庭有多大的不同情况和需求。由于我们国家动用行政干预手段,强制性推行这项政策持续三十年,人口增长的速度的确明显下降,可以说得上是“成绩斐然”。但是,在人口增速急剧下降的同时,新的问题已经为我们敲响了警钟。   一是人口性别比例失衡。据有关数据显示,中国近几年新增人口的男女性别比例已经达到了117/100,有的省份高达130/100,而正常的比例是不超过107/100。根据这一数据,我们完全有理由担心在未来不远的时候,中国将有至少10%以上的男性无法拥有正常的婚姻与家庭,届时引发的社会问题不容乐观。 二是人口年龄结构老化。据多家权威机构预测,如果中国继续维持现行的人口世代更替水平,至多到2040年,中国65岁以上的老龄人口将超过总人口的40%,届时中国将成为世界上老龄问题最严重的国家。其实,现在上海等发达城市的常驻人口中老龄化问题的严重性已经初露端倪,有的家庭已经不堪重负;养老金严重不足的问题已迫在眉睫;人口红利的陡然下降。 三.是家庭抗风险能力极度脆弱。一个人的幸福,不仅要看他的眼前,更要着眼他的未来,所以更多的中国人喜欢生男而不是生女(在只能生育一个的前提下),喜欢生两个而不是生一个,因为,一般来说,男性对家庭的经济收入有更大的保障,两个孩子比一个孩子更加安全保险。这个理由在5?12的汶川大地震中得到了验证,那些421结构的家庭里骤然丧子是何等地痛彻心扉!……等等。 计划生育是违背市场规律的简单粗暴做法:    我们知道市场规律是一种自然的经济规律。它的运行机制是:人们根据供需状况的变化,自主决策、自由的调节自己的供应与需求(包括人口的供需)行为。人类的生产生活(包括生育)的供需状况是变幻莫测的,政府是不可能事无巨细的准确把握的,只有各个供需主体的个人才有可能最大限度的了解自己身边的供需变化,所以,政府是无法做到准确配置调节、计划规划人口与资源的匹配比例的,能够做到最优最准化配置比例的只有每个国民自己。 就象我们当初抱着良好的愿望实行计划经济一样,计划生育实现了人口数量下降的目标,但却带来更多更大的社会问题。也就像实行计划经济后所遭到的“报应”一样,计划生育眼前的成就或将成为未来更大的祸患。物质能量守恒定律告诉我们,凡是违背了自然规律的短期“成就”,将来必然会被再次“加倍罚没”。计划生育违背市场规律的做法,必将如同计划经济违背市场规律一样,早晚会有报应,早晚会受到大自然的惩罚。 不实行计划生育是否会导致人口泛滥成灾?也许有人疑问:不实行计划生育,人口极度膨胀,有限的资源怎么足够无穷增长的人口来均分? 这种担心看似很有道理,但是,最根本的一条就是人类是有思想有理智的。用经济学的基本术语来说,人是理性的“经济人”,绝大多数的人们会对自己的行为所产生的后果,进行事先判别而后做出最佳的抉择。当我们感觉到生活越来越困难时,当我们感觉到自己的空间越来越狭小的时候,人类就会自然的根据自身的利益而对自己的生育行为做出适当调整。如今,很多国家的生育率底下,以及我国城市里的很多年轻人由于生活压力或追求生活品质而不愿意早婚早育等现象,就是典型的例子。优生优育是每一个正常有理性的人们的共同愿望,绝大多数公民会根据自己的经济及各方面条件来做出理性的、最适合自己家庭的选择,而不需要政府的强制计划生育。就像大自然不会让树木无限增长的戳破了天、长的遍布地球每一寸土地一样,大自然同样也不会让人口无限地增长。似乎有一只看不见的手(人口规律),在调控着人口的数量。 回顾中国人口的增长历史,从1949年到1979年的三十年里,人口从4亿变成了10亿,这与当时整个中国实行计划经济的政策密切相关。在那个时候,农村实行的是集体生产,土地属于集体,工具归属集体,上学可以拖欠学费,缺钱可以到生产队预借(有长钱户与短钱户之分);城里也不例外,人口越多,分发的物资票证就越多,分配的房子也越大,甚至你的工资也会因为家庭人口众多得到增加。总之,谁家的人口越多,谁占大家的便宜就越多,计划经济实际上是在变相鼓励多生育。在加上政府那强大的宣传机器,致使国人迷信毛某人的圣旨“人多力量大”,就造成非自然非市场化的人口爆炸。 但是,今非昔比,我们现在实行的是市场经济(尽管还不完善),工资需要自己在职场打拚,教育需要自己掏一定的钱买单,房子更要穷尽半生精力才能完成按揭,计划经济时期因为人口多而得到的好处早已不复存在。因此,即使现在放开计划生育的政策,人们也会根据各自不同的情况而进行理性的利弊权衡:有的人可能侧重眼前,只生一个就罢了;有的人侧重于未来,儿女双全才罢手;有的人对未来特别充满信心,做丁克夫妻也未尝不可。不管怎么说,人类断不至于象繁殖机器那样没有脑子的不顾现实、不顾环境肆无忌惮的不停生育。大多数人都会根据自己的情况,适度的科学的决策自己的生育,而大多数国人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决定的生育数量,汇总起来就成了国家实际应该具备的人口数量。环顾世界各国,除了中国以外,近乎所有的国家实际上实行的就是这种“市场化生育”而非相反的“计划生育”。“市场化生育”的无为而治,远比“计划生育”的人为干涉,要精确合理的多。市场机制那只神奇灵敏的“无形之手”对生育的调控合理化,远比智力能力有限的人为政府的调控合理化,更加高效、精准。 现在的媒体在宣传计划生育工作成绩时,往往会强调这么多年来计划生育使中国少生了多少人口,它的前提是假定每个家庭在没有计划生育政策的严厉监督下,一定会按照他们想象的比例进行生育。在他们眼里,中国的百姓犹如一群毫无理性的盲流群畜一般,只会毫无理智为所欲为胡乱繁殖。 (另外,现在的媒体在宣传政府的“伟大成绩”之时,就说“在党的带领下中国的GDP总量已经世界第二了,并且很快就要世界第一了……”,而在宣传计划生育的时侯则又说“人口是我国非常沉重的负担,超生要征收社会抚养费……”。这不是严重的自相矛盾吗?世人皆知,中国的GDP名列前茅是因为中国人口众多的主要缘故,一人生产一点的话,N多亿的人加起来怎么也得是世界前茅的,人家“小国寡民”的小国家GDP自然是要排在我们后面的嘛!据统计,中国在唐宋元明清之时的GDP历来都是世界第一的。原因很简单,中国地广人多嘛!我国政府,怎么在说到计划生育之时却又说“人口是我国的沉重负担,超生要征收社会抚养费……”呢?并且,为何政府只说“超生要征收社会抚养费”却不说“超生”出来的人们会为社会创造出更多的价值、做出更大的奉献呢?) 百姓的自主生育会妨碍他人富裕和国家富强吗? 有一种似是而非的观点非常流行:人既不能太多也不能太少,人口适度最合适。这种观点当然说不上错误,但说了等于没说,因为它既没有说明适度的数量,也没有说明如何才能达到适度。 有许多人口学家或者社会学家都对中国最适宜居住的人数做过预测,有的说16亿,有的说20亿,众说纷纭。这些预测不能说完全没有道理,但其准确性值得怀疑,因为人类的科技在未来到底能够产生多大的飞跃,谁也无法知道。就象100多年前的马尔萨斯,他认为粮食供应将成为全世界的大难题,但是,中国在20世纪出了一个袁隆平,就使他的担忧迎刃而解。由于未来的不确定性,这个宜居数值实际上就如计划经济中计划一样,它是动态变化的,我们现在的一切所谓科学的预测最终都可能会因为时代的变化而面目全非。(动态变化的世界,就需要动态变化的“随行就市”之市场经济来调节。) 退一步说,中国即使阶段性地存在一个最适宜居住的人数,是动用计划经济的方法(强令一家只生一个),还是由市场自由调节(家庭根据自己的需要自行决定)也是值得我们探讨的。前文已经说过,人为地控制人口数量所带来的弊病已经显现,继续执行下去,问题严重性将会日甚一日;放开现行计划生育政策,由百姓自行决定生多少个孩子,也不会导致人口泛滥成灾。那么,让千千万万个家庭自主生育,人口的数量能不能自动配置到最优状态呢?笔者认为,只要坚持真正的市场经济制度,人们的自主生育行为不仅能够使全社会的人口数量自动配置到最优状态,而且能够促进国家的富裕强盛以及幸福指数。 人活着的目的是什么?对于大多数芸芸众生来说,是追求自己一生的的幸福。对于一个理性的人来说,生养多少人口才能使自己最幸福,只有他本人最清楚。当然,这种幸福有可能并不体现在现阶段而是体现在未来,或者并不体现在物质上而是体现在精神上,所以他们宁愿苦点也要多养几个孩子。同样,也有人对幸福的理解独立另类,所以他们也可能少要或者不要孩子。一个国家也是如此,有的国家总体在乎物资生活的丰富上,而有的国家则更在乎精神生活的丰富上。难道衡量一个人、一个家庭、一个国家的幸福的指标只有财富?GDP?联合国对各国的评价体系GDP指标只是一个下位指标,而更高的上位指标是“幸福指数”。千千万万个“自由自主、百花齐放”的幸福家庭组成的国家,这个国家难道不是幸福的吗?我们的政府官员们,唯GDP是问、唯财富增长为目标,一切工作都围绕经济增长转的思维模式,是颇值怀疑的。  当然,有少数人可能会决策错误,比如有些穷人养了多个孩子贫困劳累一生,或者白领阶层没有生育孩子导致老年孤寂凄苦,但旁人并不能因此而提前剥夺其自主决策的权力。就象有人抵押贷款去做生意,结果生意失败倾家荡产,但我们不能因此而提前剥夺其从事经营的权力。“自主决策,风险自担”是一个正常人天生具备的基本常识,市场化自由化的生育制度,也正是一个“自主决策、风险自担、自负盈亏、自尝苦乐”的天然“公平、公正、合理”的生育状态。我们人为的政府强制计划生育,在无形中就破坏扭曲了大自然中这样的“平衡机制”,形成了许多的“不公平、不公正、不合理”的重大隐患。例如:不切实际的“一刀切”政策,就造成生育的突然断代,破坏了人口的自然连续性,造成了未来是十年劳动力的“青黄不接”……,眼前是把人口降下来了,那将来的严重问题怎么办呢?这种“杀鸡取卵、饮鸩止渴”的做法是典型的只顾眼前而不顾将来的做法。人为的计划生育做法,对期望人口与资源的合理匹配的美好愿望,只怕是“欲速则不达、南辕北辙”的做法。  也许还会有人提出疑问,为了自己的幸福而多生孩子,会不会妨碍别人的家庭幸福呢?现代社会是一个高度分工的社会,一个人要养活他的孩子,必须要用自己的专业劳动成果去与他人进行交换,才能换回一家人的生活所需。而经济学认为,平等自愿的交易恰恰会促进双方财富的增长,也就是说平等自愿的交换,既好了自己也好了别人,或者说至少是一方不受损另一方却受益,否则别人就不会与你交换,这在经济学上叫帕累托改进。世界上每天发生无数次平等自愿的交易,也就产生了无数次的帕累托改进,结果人类社会因此不断发展稳步前进。需要说明的是,我们强调的是平等自愿的交易,而市场经济的核心原则恰恰就是平等竞争自由选择,因此,政府无论是为了控制人口数量,还是为了百姓富裕,要做的不是强制每个家庭都生一胎,而是深化对现行经济体制的改革,尽快建立起真正的市场经济制度。   很多人对计划生育政策是持疑问态度的,至少他们认为这对自己不利,不能自主决定自己的生儿育女事物,但他们又觉得这样做肯定对国家有利,因此,他们不敢把不同意见摆上桌面只敢私底下“窃窃私语”。其实,如果一项制度,几乎使所有的家庭都不幸福、深感遗憾,却能够使国家更加强大,我们有理由怀疑这种制度是否真的存在?即使存在,这样的国家强大又有什么意义?又能维持多久?   计划生育作为一项基本国策已经三十年多年了,政府的理论宣传日积月累,使身在其中的中国人对这个问题丧失了独立思考。很少有人想过——计划生育其实就是计划经济在人口生产问题上的翻版与延续;更少有人相信,百姓的自主生育居然还会有利于他人和国家! 我们人类的生育,原本是大自然中的一种“自然作为”,就如同其他动植物的繁殖一样,原本就是“自然自在之事物”。千万年以来,人类的生育行为都是由自然界来“掌管”调控的,都是由大自然通过其“无形之手”在进行着自动的调节与配置的,(其他物种之间的平衡发展也是由自然之手在无形中进行着高效合理的自然配置的)。这些生育问题自古以来都是不需要政府来做什么计划与安排的。 我们知道,人的智力与能力是有限的,政府人员是不可能精确的知道何时何地需要多少人口。而大自然和市场无形的手,却能够通过资源的自由流通和市场的供需平衡机制来自然的确定人口的数量与规模。它们可以近乎精确的做到——将人口的数量与经济社会环境的承载能力,进行最大限度的合理化匹配。(虽然,自然与市场这只无形的手偶然会失灵。但是,总体来看它却是人类所能发现的最有效的调控之手。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有形之手,虽然有时也能“歪打正着”,但是,从同体上看它却是常常好心办坏事的,并且,政府的手也会失灵,且失灵起来比市场之手失灵还要坏的多。) 由此,我们不得不质疑一个问题:我们人类的生育行为真的需要按去照政府的计划进行吗?政府能精确的做到使“其他资源与人口数量”合理的配置吗?我们不能依靠大自然和市场无形的手去调节吗?我们的生育之“家务事”非得要政府来强制干涉吗?我们民众自己就管不好我们自己的“生育家事”吗?政府不管我们就会“人满为患、天下大乱”吗?现在世界上基本上就仅剩中国还在实行计划生育,其他国家的人口爆棚了吗?乱套了吗?难道我们中国人就比其他国家的人低劣? 计划经济在世界范围内,都已经被证实是一种行不通的有害制度。那么,计划生育会不会也与计划经济一样是一种“后患无穷”的有害政策呢?计划生育与计划经济之间有着天然的内在联系(因为人力也是生产要素中的重要一环)。计划生育在经济上的考量之一,就是人口这种生产要素要资源要与其他生产要素相匹配,以实现资源配置的最大合理化。实行计划生育的政府也许出发点是好的,但是,就如同乌托邦式的计划经济一样,好的出发点不一定就能带来好的结果。甚至,良好的愿望还常常造成现实中的巨大危害。(人为的干预市场自然调节,这是违背自然规律的做法;这是早晚要犯错误,要付出代价的。) 政府想要让人口与其他生产要素以及环境的承受能力相匹配,这是一个良好的愿望。这也是几乎所有国家政府都希望达到的美好愿望。然而,在实践这个愿望的途径上,到底应该以市场这只无形的手为主来决定,还是由政府这只有形的手为主来决定?这是一个重要的问题。 与计划经济在其他领域的运行效果一样,在实现人口与资源之间的合理化配置工作中,政府计划这只“有形之手”常常是远不及市场调节这只“无形之手”有效。政府的人为干预常常是“好心办坏事”常常造成人口与资源之间供需的扭曲,而市场的自然调节才能“无为而治、无为即是大有为”使得人口与资源之间的供需匹配达到自然的合理化状态。 依笔者看来,计划生育的本质其实就是计划经济的一部分。计划生育的实质,就是在以人为之手“越俎代庖”的僭越着市场之手的自然调节工作。就是从法理上讲,这种政府强行计划生育的政策也是十分不妥的。生育是每个国民自己的事情,是公民权利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每个国民都有权利自己根据自己的环境,自主决策自行合理的安排自己的生育之“家务事”,政府无权强行干涉;公权力无权干涉侵犯公民的私人权利。政府必须充分信任自己国民的自主决策生育的智慧与能力,一个不信任自己国民的政府,其本身的基础性与合法性就是一个很严重的问题,一个不信任自己国民的政府也几乎就失去了其存在的必要性。 计划生育和经济体制与政治体制之间的内在关联 计划经济的结果,必然会首先从经济上剥夺国民的自由与自主权利,而经济上的自由自主又是公民的政治自由和民主制度所不可或缺的要件。可以看出:计划经济必然导致政治上的各种集权专政、必然导致政府侵犯人权、必然导致各种各样的计划生育政策出台。(政府对公民生育权利的严厉干涉:或是有形无形的强制多生、或是有形无形的强制少生,以图用政府的强制计划来取代市场的调节机制)。而健全的市场经济则必然导致政治上的自由化与民主化、必然导致政府要保障人权、也必然要导致国民的生育权利的市场化与自由化导向(民主自决、生育自主)。 剥夺国民经济自由的国家,最后必然会开始侵犯公民的政治自由与民主权利,进而必定侵犯公民的基本人权(例如:公民的思想、言论、迁徙、生育自由……等等的自由权利、基本人权)。市场经济则相反,市场经济首先要保障国民的私产私权与自由自主的经济权利,国民有了经济上的主权就必然会带来政治上的自由民主权利,而唯有实现了政治上的自由与民主,才能保障公民的基本人权(思想、言论、迁徙、生育等方面的自由权利)。 公民的生育权也是一项重要的基本人权,公民的生育权是与生俱来的,是先于国家和法律而天生的权利。作为人的基本权利,生育权与其他由宪法、法律赋予的选举权、结社权等政治权利不同。它是任何时候都不能剥夺的,而我国实行的计划生育政策却是与《联合国国际人口与发展大会》上通过的“夫妇或者个人能够自由地、负责任地自我决定生育子女的数量、间隔和时间……”的基本人权原则相违背的,它涉嫌剥夺了公民的基本人权。 自从我国开始实行计划生育以来,就不时听到我们的政府抗议国外一些政府机构借人权问题“攻击”我国的计划生育政策。很久以来包括笔者在内的众多国人,都信以为真的以为我国政府经年累月所宣传的“资本主义、帝国主义国家亡我之心不死”是真实的;都相信是国外的“敌对势力”故意把生育和人权问题联系在一起,以借机攻击我们和故意刁难打压我们、干涉我国内政是真实。然而,最近10多年来,随着人类信息科技的突飞猛进,特别是互联网的全球互联互通,我们的信息渠道才得以打破党媒的垄断,人们才得以拓宽和开阔视野;本人也才发现生育权是属于基本人权的,这是自上个世纪40年代就开始的联合国宪章以来的一系列国际公约中早就明文规定了的,而并非是许多国家和国际组织故意要和我们作对才故意制订了一些条约来反对或约束我们的;是先有国际人权公约,而后有的我国的计划生育;是我国1979年以来的计划生育政策和法律,直接地与那些早就存在着的国际公约发生了冲突、违反了自己先前签署认可的大家公认的联合国决议,才导致的国际社会对我们的批评与指责。(环视世界,我们可以看出:市场经济、民主政治的国家总体上都是以诚信、透明、法制、阳光、为基础在维持其运转,它们的诚信度非常之高。例如:美国、欧洲等国家的诚信是世界绝大多数国家都公认与信赖的。而计划经济和专政制度的国家从来都是用谎言在维持的。例如:纳粹、苏联、前东欧诸专政国家以及朝鲜等国的谎言统治,乃是全世界有目共睹的事实。以前我们那高度集权专政政府的谎言也是多如牛毛,例如:抗日战争是在中共的领导下进行的、国民党不抗日;例如:说人家资本主义国家的人民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例如:说朝鲜战争是南朝鲜与美国首先挑起的;例如:三年自然灾害、苏修逼债。。。。。高度集权专政的政府,在世界上的诚信度是普遍低下的)。 我国与国际公约的冲突,从事情发生的时间顺序来说,是先有了把夫妻的生育权归结为从联合国人权宪章出发要加以保护的基本人权的一系列国际公约产生,后有的我国强制实行的计划生育政策;是国际公约在先,我们的计生政策在后(涉嫌违约)。我列举几项: 1948年12月10日联合国大会第217A(Ⅲ)号决议通过、后又经《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17条得到重申的《世界人权宣言》第12条规定:不得对任何人的私生活、家庭、……任意干涉。人人有权享受法律保护,以免受这种干涉攻击……。 如果说上述的1948年的《世界人权宣言》没有直接、明确引出自主生育权的话,1965年的《联合国世界卫生大会》则开始把自由自主生育权提上了国际日程。在该次大会上通过的《第1849(1965)号决议:人类生育》之中规定:一个家庭中人口的多少应该由每个家庭自由决定。    1966年12月17日,联合国大会通过的第2211(ⅩⅩⅰ)号决议规定:……各国在行使制定和推行它们自己的人口政策的主权时[应当]充分考虑到家庭的大小应该由每个家庭自由地决定这一原则。    1968年5月13日,在德黑兰召开的世界人权会议通过的《德黑兰宣言》第16条规定:父母有自由负责任地决定其子女的人数及其出生时距的基本人权。     1969年12月11日,联合国大会通过的《世界进步和发展宣言》充分肯定了这一原则。该宣言第4条几乎重新叙述了这一条文:父母有自由而负责地决定其子女的数目和出生间隔的专有权。 1974年8月19-30日在布加勒斯特召开的联合国世界人口大会通过的《世界人口行动计划》第14(f)段规定:所有夫妻和个人都有自由而负责地决定其子女的人数和生育的间隔以及获得这种决定所需的信息、教育和方法的基本权利;夫妻和个人在行驶这一权利时应考虑到他们以及未来的孩子的生活需要以及他们对社会所应负有的责任。    1979年12月18日联合国大会34/180号决议通过、1981年9月3日生效的《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第16(1)、(e)条重申:缔约国……应保障妇女在男女平等的基础上有相同的权利和自由负责地决定子女人数和生育间隔,并有机会获得行使这种权力的知识、教育和方法。”    上个世纪70年代以后,不少的国际文献和公约继续重申这样的观点。譬如:1994年6月联合国召开的国际人口与发展大会通过的《关于国际与人口发展行动纲领》进一步明确把生殖权利列为一项基本人权:“这些权利的基础在于承认所有夫妇和个人均享有自由、负责地决定生育次数、生育间隔和时间、并获得这样做的信息和方法的基本权利,以及实现性和生殖健康方面最高标准的权利。” 联合国人口基金在《2005年世界人口状况》一书中说:生殖权利是人权,尤其是妇女人权的核心。生殖权利源自承认所有个人和夫妇的基本人权,即不受歧视、强迫或暴力作出关于生育的决定。这些包括最高标准的健康权利和决定孩子个数、生育时间和间隔的权利。它们还包括安全生育的权利,以及所有的人有保护自己不受艾滋病毒和其它性传播疾病感染的权利。 国际社会把自由选择生育孩子的数量和时间看作是一项基本人权,包括自愿实行节制生育,被放在促进妇女人权的活动的核心位置。 而我国政府的强制计划生育政策,由于与国际社会所公认的价值观相冲突。于是,我国政府就选择了不直接应对以上国际社会的共识,一味的强调自己的国情特殊,要在国际社会普遍认同的公约面前搞特殊化。作为这么一个大国,国际社会也一时没有什么好的办法,在一些事情上只能暂时的隐忍我们,最多也只是不断的发表一些谴责声明来谴责一下我国的粗暴计生做法。但是,暂时的应对不是解决了问题而只是暂且回避了问题。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必然会越来越多地与国际产生交往和思想文化交流。我们与国际社会的价值体系和思想观念以及法律体系上的冲突,这些毕竟是绕不过去的。我们绝对不可能要求国际社会“削足适履”的来顺应我们的规则,从而改变国际社会“以人权为核心的价值观念”规则,并修改与“自由生育权属于人权”的一系列相关的国际公约。这样,为了化解这种必须解决的冲突,就必然需要我们自己来改革自己的政策,去适应国际社会大家庭的普遍规则。我们未来唯一的出路也必然是改变自己去适应国际社会大家庭,(我国的改革开放就是改变自己去适应国际社会与国际社会接轨的一个过程)而不是让国际社会这个“大家庭”,去改变大家共同的标准来适应我国的规则。国情特殊不能成为搞特殊化的理由,不能成为阻碍人类共同价值理念的“挡箭牌”。 随着人类科技、经济、交通、信息等方面的进步,地球村必将形成。世界的交流、现代人类价值观念和价值体系的共识标准的确立,必将促使我国要承认“公民自主生育权属于人权”,必将要促使我国逐步取消和废除侵犯人权的强制性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归还国民自由自主生育的做主权利。这将是迟早的事,也是大势所趋、势在必行的事! 计划生育与计划经济为什么只在专政集权制度的国家才会出现呢? 纳粹德国、法西斯意大利、前共产主义各国、都有过各种各样的强制计划生育(这些国家的计划生育,有的是按政府计划限制人口出生数量,有的则是按政府计划强制性的扩大人口出生数量。例如:纳粹曾有强制性的计划限制犹太人及其他的“劣等人种”的出生数量,又有强制性的计划“制造”扩大优等人种的出生数量。例如:苏联有政府曾有强制性计划来扩大生育政策。例如;中国毛时期有严厉的限制避孕节育政策以期强行扩大人口,而到了邓时期又开始有了强制性的限制人口出生计划 “计划生育”……)笔者认为原因如下: 计划经济政府必须集权集资,必须将权力与资源高度集中到政府手里,才能使得经济按政府的计划如期运转起来;而市场经济则相反,它则必须让政府“简政放权、分权分资”,必须将政府手中高度集中的权力和资源还给民间民众,由民间民众自主决策各自的生产生活,进而才能间接的促使整个国家的经济高效运转起来。(人口是生产要素的重要一环,因此,一切施行计划经济的政府,都将对人口也施行有计划的生育管制)。 反过来讲,就是集权的政府必然会走上不同程度的计划经济道路;高度的专政集权国家必然会出现高度的计划经济成分;严重的计划经济还会致使国民的生育都被政府纳入政府的计划管控之中。(例如:纳粹德国;例如:前苏联;例如:我国;例如:红色高棉的柬埔寨…….等等)。而实行分权制衡、私产私权、保障自由人权、实行完整的民主宪政的国家,则是根本不可能出现计划经济于计划生育政策的。只有集权专政制度的国家才会出现计划生育与计划经济。这是因为,在政治制度上处于宪政民主、三权分立、多党制衡的国家政府,它们的权力是受到充分制衡制约的,它们的政府根本无法做到权力的高度集中垄断与资源的高度集中垄断。它们没有任何机会能把国民的私产私权收归国有、收归到政府手里去集中管理支配,从而使得国民们只能依附于政府,只能别无选择的去按照政府的计划规划来生产生活。也由于多党竞争、三权分立、公民社会、民间自治等因素,宪政民主国家的国民们,他们的产权意识、自由意识、权利意识都及其强大而坚实,任何想拿走他们的私产私权去集中到政府手里的做法都是不可能得逞的。最后,政府由于不能将权力与生产资料高度的集中到自己的手中,就完全无法制定出全国统一的生产计划、资源人口强制计划(即:计划生育),更无法让全国人民都“一切行动听指挥、一心一意跟党走”,按照政府的计划去生产生活。政府的强制性的计划生育政策也根本无法出台!(民主宪政国家的政府,最多仅能通过间接的宏观调控经济手段来温和的引导建议国民的生育,而绝没有权力来直接强制干预生育自由;这才是以市场之手为主、政府之手为辅的,真正意义上市场经济与民主政治。这也才是比较科学合理的处理“人口与经济与政治之间”关系的做法;也才能最大化的做到三则之间的平衡高效发展) 我国的计划生育与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之间的这种关系大致是由此而形成的。即:由于一党武力夺权而形成了高度的集权专政,又由于暴力的集权才致使形成了计划经济;再由于计划经济的实施,才致使出台了计划生育政策这种(非市场化、非自由化、非人权化的)“基本国策”。 然而,“实践才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如今,全世界都有目共睹,计划经济已经是穷途末路,而与之相配套的集权专政政体,也同样是在全世界范围内“江河日下、日薄西山”。我们中华民族必须要全面变革政治体制与经济体制,全面的唾弃苏联遗留给我们的集权暴政模式,脱胎换骨的去与世界普世价值的自由民主、人权宪政相接轨;全面的改革计划生育这种非市场化、非自由化、非人道的强权“基本国策”,并将之转型为“尊重人权、捍卫自由、保障民主、践行宪政”的公民自由、自主、自决的民主化市场化的生育国策。 我国的集权专政制度常常强调集体主义,为了所谓的集体利益就可以肆意牺牲个人的利益,个体在这种体制中永远可以被忽略不计。而现实是:不管是社会主义还是其他主义,都要强调个人生命的意义。如果一个人的权利得不到保障,那么所有的人权利都可能得不到应有的保障。 还有,在关于计划生育、经济体制、政治体制的理论宣传问题上,本人也认为我国的体制是存在着严重问题的,苏联模式的宣传体制至今“遗毒甚深”。我国的宣传体制基本上是与纳粹、法西斯、苏联、朝鲜……等等专制党国一样,都是执政党控制下的“党的喉舌”,几十年来都把持垄断着这个国家的话语权,总体上都是顺着对党和政府有利的方面说话宣传,没有国民的思想自由、言论自由、出版自由;没有多少民间的“喉舌”媒体,没有多少不同的声音,没有多少人民说话的地方。所以,在这个国家里也就没有“什么真理的充分交锋探讨”。如同文革一样,只要党和政府一拍板、一发话,全国上下就只有党的一个声音了。在如此环境下,中国出现一点异议之声就会被斥责为“不和谐、离经叛道、大逆不道”甚至是“阶级敌人、敌对势力、煽动颠覆”……因此也就有了很多“忠言逆耳、良药苦口”的异议人士,被批判、被打倒甚至被非法残忍的杀害(刘少奇、诸安平、彭德怀、马寅初……)。 即使现在,也会被人教训说:“我们国家有那么多的专家学者都论证过党和政府的决策是完全正确的”。他们也不放眼世界,看看世界上不是只有我国才有专家学者(我国的专家学者也大多是在体制内的“御用学者”),世界上有着更多的专家学者是对我们的计划生育、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是持否定态度的;他们也不回忆一下,我国的以前的众多错误做法,例如:人民公社、大跃进、赶英超美、亩产万斤、文革、六四…….等等,又有哪个不是经过我国的那些专家学者论证过为正确无比的呢? 纳粹宣传部长戈培尔有两句名言:一是“谎言重复一千遍就是真理”,还有一个是“混杂部分真相的说谎比直接说谎更有效”。戈培尔正是运用这些招数,反复向德国人民灌输纳粹党和领袖希特勒是永远伟大、光荣、正确、英明的,全国人民要统一思想、统一行动,永远与纳粹党保持高度一致,一切行动听指挥,永远跟党走。 中国的集权宣传体制与纳粹与苏联的集权宣传体制何其相似乃尔?中华民族要求得真理,就必须破除集权式宣传教育的控制,实现民主自由的舆论教育环境,要破除执政集团对大学教育与新闻媒体的领导,实现学术自由、思想自由、言论自由、新闻自由……。唯有如此,我们中华民族才能打破条条框框“不拘一格”的去探索真理、才能打破国民们“党云亦云”点头哈腰的奴才现象,也才能真正走在科学民主与真理自由的大道上! 世界上一切专政独裁政府,他们都以为自己的国家如果没有了自己的“伟大、光荣、正确”的领导,就“会天下大乱、亡党亡国”。(纳粹、法西斯、苏联政府、齐奥赛斯库、穆巴拉克、卡扎菲、朝鲜金家王朝……全都是如此)。然而,事实证明:恰好相反,他们的国家只有罢免了他们的垄断独裁领导,他们的国家才能真正的走向自由与民主的正常轨道上来,人民才能真正当家作主,才能释放出民间的聪明才智及其巨大的生产力、才能获取可持续性的以民为主的不竭创造力。是谓:“神人不死,民智不生。神人就死,民智方生。”! 计划经济的本质是以政府为主的“官主经济、官主政治”体制,其运行的基础是政府主导的“党统一切、产权国有、集权垄断”;市场经济的本质是以民为主的“民主经济、民主政治”体制,其运行的基础是国民的“私产私权、民间自治、自由自主”。计划经济的集权需要,必然会形成一个“四海之内莫非党土,率土之滨莫非党臣”的变相“臣民社会”,国民的总体生产生活甚至生儿育女,都必须服从执政党的计划安排,国民必须臣服于执政集团“一切行动听指挥”。而市场经济的私权需要,则必然会形成一个“四海之内莫非民土,率土之滨莫非民主”的实质“公民社会”,公民们的生产生活以及生儿育女都必须自由自主、自我安排、自查风险、自主决定。 计划生育的本质就是计划经济,更是“计划政治”(集权政治、专政政治);而自主生育的本质则是市场经济、“市场政治”(民主政治)的体现;我们人类对人口与资源的配置,应该以市场调节为主、政府非强制性的间接调控为辅。因为,市场之手实际上就是自然之手,而自然之手就是“上帝之手”。我们人类这只有形之手在大自然面前是卑微的、是有限的,而“上帝之手”却近乎是万能的。我们在处理人口与资源、经济与政治方面,必须主要依靠市场这只无形的手来调节,政府人为的这只手只能作为市场调节的一个辅助补充的手段来应用。 对公民自由生育的基本人权保持尊重,对国民的自主理性生育智商的充分信任,对民主自决的尊重,对人口供需市场经济规律的尊重,必将成为一个政府合法性的基本要素。 要成为民主政府,政府就必须充分信任自己国家的国民智商,就必须信任国民们总体上是能够做到“理性、合理、智慧的自决生育”的,就必须相信国民总体上是不会盲目的毫无节制的过度生育的。必须深刻认识到以下事实:——国民们不是一群盲目弱智的群畜,他们不需要某某党的“伟大英明”决策与领导;他们需要的是执政集团“俯首甘为孺子牛”,老老实实的听从主流民意的领导。在主流民意的带领下,全心全意的为人民服务,谦卑的当好自己的“人民公仆”角色,定期的接受全民公投的挑选;保障充分的民间自治、公民自主自决自己的生产生活、文化思想与自主生育等问题……。 今年两会,政府提出: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基本要求,本届政府要实现“减少审批、简政放权、民间自治、”等政府转型的目标。而,公民的生育自主自由,也是“民间自治”与“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急需政府“简政放权”的重要内容之一;计划生育政策也绝对是一项,政府应该“减少审批、简政放权、民间自治”的政府转型目标之一。 政治体制最终决定着经济体制,经济体制最终决定着人与资源的和谐发展。 笔者认为:如果我国不实现“民主宪政的政治体制”,就不会有“健全的市场经济体制”,而没有“健全的市场经济体制”,就不会有“自然的市场化生育政策”,也就不会有合理的“人口与资源比例”及“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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