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举人制度:美国先驱的傻神杰作

选举人制度:美国先驱的傻神杰作 2016-08-07 选举人制度:美国先驱的傻神杰作 文/羽谈飞 吃中国大餐,看美国大选,中美两国鲜明的特色差异就在这一吃一选之间。中国人吃了五千年,还在继续吃,但却越吃越憨;美国人选了两百年,还在继续选,但却越选越欢。吃货的世界与选票的世界虽然都同属人间,但其距离却是一个在地一个在天。 吃是为了保命,选是为了保权,吃与选孰轻孰重?中国人说“生命高于一切”,但美国人却说“不自由毋宁死”。因此,中国人开门只为油盐柴米酱醋茶,关门就是吃喝拉撒睡,但美国人睁眼却是飞呀飞呀飞呀飞,闭眼还是飞呀飞呀飞。结果呢?中国人为了一张饭票,不但活得很卑贱,死相更难堪;但美国人仅凭一张选票,不但活得很光鲜,死也很尊严。 美国人的选票有这么神奇吗? 选票并不神奇,但美国人的选票真的很神奇。因为一般选票的概念就是强调“多数人决定”,但美国人的选票概念恰好是强调“千万别忽略少数人”。那要怎么选才能实现“千万别忽略少数人”的概念呢?这就不得不对美国开国先驱所发明的选举人制度而拍案叫绝。 选举人制度,严格说叫选举人团制度。其原理就是:各选区选民在选出自己心仪的总统候选人时,还必须同时选出最终投票选举总统的代表人,这个代表人就叫选举人,由各选区(州)选举人组成的选举总统的团队就叫选举人团。选举人团必须宣誓:按照本选区选民多数意志将全部选举人票投给在该选区获胜的总统候选人,这就叫胜者通吃。最后所有州的选举人票加总,赢得选举人票过半者当选为总统。 当你读完上述选举人制度原理后,多半一头雾水,甚至还想骂娘。真尼玛麻烦,这美国开国先驱吃饱了撑的,搞出这么绕的选举道道。嘿,笔者一开初就是这么郁闷的,反复研究也不明其究里。但当我看见国内反美派总是苛责美国大选,说什么选举人团制度是间接选举,还说什么有可能违背多数意志的不公云云时,我就在想,这美国开国先驱不会这么蠢轻易能让人说三道四。迄今为止,1787在费城制定的美国宪法一字未动,其中就包括这个选举人制度。当我们津津乐道美国宪法的三权制衡时,基本就忽略了这个选举人制度逼真展现州州制衡的奥秘(微信yutanfeiytf,公号yutanfeixq)。当我看见有人说“在美国猪都可以当总统”时,我就知道不懂美国的人还真不少,而这个选举人制度恰好就是彻底消除“猪都可以当总统”的投机竞选思维。美国这么牛叉不是没有原因的,因为这个选举人制度只能让最恰当的大智慧政治家最终获胜,美国就是这样先后被44任牛叉总统领导为世界巨无霸的。 这个选举人制度的神奇由两部分构成:一是各州选举人数目确定原则,二是各州选举人票归属胜者通吃的原则。 各州选举人数目是按照各州在参众两院获得议员席数来确定。参议员是各州平等分配为两名,50个州就是总计100名参议员席位。众议员是各州按照人口数量比例分配总计435个席位,人口多的州获得席位当然就多,人口少的州自然就少。但是,无论人口有多少,众议员席位至少必须有1个席位打底,这样,无论多小的州至少都能分配到三张选举人票。美国首都华盛顿所在地哥伦比亚特区也是按照最小州原则给予3张选举人票。因此,美国全国选举人票总数=参议员席位+众议员席位+特区席位=100+435+3=538张。候选人赢得过半(270)选举人票就胜选为总统。 由于选举人票的数目是事先固定的,再由于各州的选举人只能将票全部投给胜者通吃的候选人,这样,选举人手中的这一票几乎就没有任何选择余地(缅因州和内布拉斯加州例外),所谓选举人,与其说是人,倒不如说是选举器。正因为如此,随着信息技术的普及,就不再用真正的选举人组团去走形式选总统了,选举人实质上仅仅作为贯彻选举人制度的计票工具而已。一旦各州选民投票完毕,选举人票自然就按胜者通吃落袋为在各州胜出的候选人。因此,选举人团制度根本就没有二次再选的间接选举之说,恰好是一次性体现选民意志的一种表现方式而已。 为什么不用直接的选民选票数来决定总统归属,而硬要用这种绕个弯的方式来确认花落谁家呢?奥妙就在这里了。 如果直接由选民选票数决定总统归属,也就直接落入“简单多数决定”的陷阱,竞选人为了竞选效率,完全可能只须拼杀大州而放弃小州,即投机分配竞选力量和竞选方略,这对小州来说就有被忽视的不公平。通过选举人制度这个巧妙的计票原则,选举人票明显偏向小州分配,就大大提升了小州选民选票的权重份量,每个竞选人就不得不平均发力各州的拼选,在死拼大州的同时丝毫不敢怠慢对小州的重视,竞选人一旦偏废用力,即便赢了多数大州和全国多数选民选票,也可能输给所有小州计总出来的选举人票数,这种意外在美国大选史上的1876、1888、2000年发生过三次。州州平等,一个州也不能丢下,让每个州的选民获得同等尊重。这是选举人制度对每个竞选人上紧的一道魔咒。 胜者通吃的原则也是制约竞选人过度将精力血拼大州,微弱优势胜出与大获全胜都是获得一样的选举人票。同时,胜者通吃也制约选民的民粹狂热,鼓励选民对不同候选人都要倾注关注热情,否则,选民手中这一票的权重份量就会贬值。因此,选举人制度的奥妙就在于,不但促使每个竞选人认知到每个州非常重要,而且促使每个选民要认知到自己手中这一票也非常重要。 每个州都很重要,唯有地方平等自治;每个人都很重要,唯有人人平等自治。我的国家我的天,我的地盘我做主,这就叫自治,这也是民主的本质。选举人制度就是通过大选这种桥梁形式,丝丝入扣地贯彻这种民主自治理念。 选举人制度让我弄清了两个百思不得其解的问题:一是所谓“华盛顿全票当选为开国总统”是啥意思?我就说不可能是每个选民都选他吧,原来是获得选举人全票,这一下子就很好理解了。二是为啥美国的公共交通总不拥挤?因为民主国家都是地方平等自治,一旦平等自治,资源的自由流通和自由竞争就会自动消除弱肉强食的差别,因此,国家就不会有所谓的城乡差别、地域差别或先后差别,这样,人口分布和职业分布就不再会有过度集中现象,公共交通也就自然不会打拥堂了。那种所谓“让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流氓作风,本质上就是通过暴力手段打劫穷人和穷地区去扶持富人和富地区,从而导致资源过度拥挤在中心城市和中心地区,逼迫人力资源也就不得不向中心城市和中心地区集中,这就是为什么北上广的公共交通有怀孕流产风险般拥挤的原因。 美国制度很好,但不是天上掉下来的,也是人制定的,是谁?就是美国的开国先驱们出生入死和自带干粮立下的规矩。可想而知,制度好不好关键还是在人,不是在于所有人,而是在于总有一批死脑筋硬骨头秉持傻逼精神的傻逼们。我们这里之所以这样,问题就在于傻逼实在太少了。傻逼一旦傻到底就会成神,美国的神级先驱就是这样傻来的,这个神奇的选举人制度就是这样傻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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