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是诽谤 为何警察只是道歉公民就要被抓?
同是诽谤 为何警察只是道歉公民就要被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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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评社2017-02-14 13:52:03社交媒体 阅读(47862) 评论(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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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丨令狐卿
最近一段时间,警察查办微博言论的事例不仅集中而且影响大。一些在微博上涉嫌辱骂警察的网民受到处理,被按照治安法有关规定顶格处理,甚或可能被刑事惩罚。但在同时,警察辱骂公民,乃至于侮辱当事人的,却被罚酒三杯,轻轻放过,选择性执法备受诟病。
1月27日,哈尔滨警察曲玉权在出警过程中遭到袭击不幸牺牲,居住广州的陈姓网民发言称“凡打杀公安者皆为英雄,点赞”和“大快人心”等言论。网民江某说,“好了,他女儿没人保护了,大过年的,遭报应没?”“这么着急洗白,是不是想多捞点抚恤金”。
陈某言论第一时间被捕捉,28日夜里11点多,广州警方抓获陈某。30日晚,南宁警方抓获江某。警方跨省追捕的效率很高,赞的人认为对辱骂警察的就该从严从重惩处。弹的人也有,希望警察在处理一般民众的治安案件时也能展现魄力和高效,做到一视同仁。
除了影响巨大的,还有警察管束社交媒体言论的事例。2月1日,秦皇岛微博网友贾某发文,“还有那些开车顶交警跑的,就该把交警顶死!不是我恨交警我就是恨这法律”。两天后,贾某被抓获,根据治安处罚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以情节严重论处,定格15天治安拘留。
33岁的沈阳人马某某因违章查处,1月份在微信朋友圈辱骂正在执行公务的警察,“不得好死!CNM……”。一天后,沈阳公安通报,在充分考虑马某在朋友圈辱骂他人后,删除辱骂文字的情况之后,对马某行政拘留7天。上述事例得到了公安政务微博的大力传播。
警察对社交媒体上挑衅性的言论予以打击,其维护同袍尊严的用心是可以理解。无论是牺牲警察,还是辛苦工作的执法人员,其付出的辛苦值得尊重,其付出的生命代价也应该被记住。但作为执法者来说,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而不该依照身份有所倾斜,不该选择性执法。
丽江流氓暴打女游客事件传开后,指责当地警方查处不力、程序不公的声音不断。2月10日23时许,丽江公安微博值班民警发布一条微博文章,攻击该名女游客是到丽江约炮的,挨打毁容是活该。对于这一长篇侮辱言论,丽江公安先是说微博异常,后来推卸不过,处分了当值警察。
这一事件发生在警方严惩微博涉警言论的时候,但与动辄行政拘留一般公民7天甚至半个月的力度相比,对同样在微博上侮辱当事人的警察处以小小的行政处分,显见是执法不公。正是这种几乎是即可发生的对比,让警方选择性执法的毛病暴露无遗。
去年6月10日,深圳流塘派出所民警在当街查处身份证时,强行将两名未带身份证的女子带往派出所,在途中对两名女子使用了大量侮辱性语言攻击,“我怀疑你是个男人,你xx的给我上女厕所干什么,你脱衣服给我看一下。”“没错,我就看你长得漂亮,就要关你”。“我就是警察,你就必须配合我,今天是你自己犯贱”等等。
此事发生后,当事警察受到暂时停职处理,但后续的处理情况不甚详细。在警察密切关注公民辱警言论的时候,这个事件再次被网民重提。更多的事例也显示,在处理类似事件的时候,警察更容易掌握主动,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执法一致性受到质疑。
捍卫执法机构的权威,是法制的应有之义。但只有做到一致性执法,不因涉及到警务人员而法外豁免,才能真正服众。我们看到,即使在严厉打击辱警言论的情况下,警民对立仍很严重。这说明,执法问题应该受到更严肃的对待,倾斜性执法最后得到的不是尊重,只会加深仇恨。
令人印象深刻的是,当警察重拳打击关系到自身的不当言论时,都不忘加上一句总结陈辞: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可发人深思的是,如果将警察侮辱他人却得不到适当惩罚的那么多事例放在一起比较,恐怕最应该说的是:互联网也不该是选择性执法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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