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致歉及建议信
我的致歉及建议信
尊敬的“玫瑰团队”、“中国人权观察”同仁们:大家好!
先自我简介一下:本人石玉林,男,44岁,湖北省宜昌市公民,秦永敏老师的学生,“至习近平公开信”“玫瑰团队”与“中国人权观察”的发起人之一(秦永敏老师提名的第二签名人),现仍为“中国人权观察”的理事之一。
在此,我感谢大家的信任与支持!
近日,我们“中国人权观察”团队发生了巨大的分歧与争议,用部分同仁的话说,这是“发生了涉及生死存亡的重要事件”。分歧与争议的大体内容为:1,部分成员认为徐秦女士的秘书长职位涉嫌违规任职。2.副理事长潘露和代理秘书长徐秦未经理事会或举办人大会批准授权,到香港进行注册,严重违背章程和人权观察路线图,涉嫌滥用职权,并提请“中国人权观察关于召开紧急特别会议”商议弹劾议案,提请特别会议裁决表决。3.刘兴联,张家瑞提出副理事长潘露对他们无据指控,涉嫌构陷,提请特别会议裁决处理。
对此,在2017.2.25日晚,有约9位理事及数位团队成员召开了“中国人权观察关于紧急特别会议”,会议期间,大家各抒己见意见纷呈,以至没有形成最终的决议,最后大家理性的决定暂时休会,日后再议。本人也获邀参加了此次会议。会后,我感慨良多,夜不能寐。在夜深人静之时,我独躺沙发细细思考,得如下建言:
一.本团队是在专政的高压之下,艰难的建立起来的。此实属不易!秦永敏老师和许多同仁都为此付出了巨大的精力时间和心血,因此我们当倍加珍惜,不作“亲者痛,仇者快”的事情。再者,本团队亦为中国少有之“民间自治”组织,肩负着部分锻炼检验中国公民自治能力的使命,如果我们这些追求自由、民主、人权、宪政理念的知性人士都难以自治成功,那更遑论千千万万缺乏自由、民主、人权、宪政的普罗大众了呢?因此,我们要坦诚以对,协商自治,多看到其他同仁的优点与贡献,尽量包容他人的不足与失误之处(严重违反本团队章程的行为除外);尽量的“高瞻远瞩”,多为团队的团结共进事业着想,而不要拘泥与成员的纰漏纠结下去(严重违反本团队章程的行为除外)。相信,我们那些争议成员的功劳是主要的,失误是其次的。多做事的成员必然会“多做多错”,做事越多,出错的概率也越多,而少做事甚至不做事的成员,定然是“少做就少失误”甚至是“不做事就不会犯错”(例如本人就是那种“少做、不作事,就少犯错”的人)。因此,我们要多多理解那些多做事的成员,尽量的对其涉嫌违反原则章程的错误予以善意的指正,友好的共商,以期找到友好纠错之办法。我以为,这才是“民间自治”“和谐家国”的精髓。
二.本团队的宗旨是“全民和解、人权至上、良性互动、和平转型”,我们的理想是追求全民和解、良性互动等内容,那么我们在对待团队的内部事物之时,也要抱持着一种“和解”与“良性互动”的心态来处理之。我们相信,只要大家秉持着“全民和解、人权至上、良性互动、和平转型”的最高宗旨,在我们处理内部争议之时也秉持着“和解、互动、和平理性”的至上理念,那么我们就一定能够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
在实际操作上,我们在批评“弹劾”队友之前,也要首先检查并批评自己的不足之处。就我个人而言,在本团队建立之前及建立后的初期,我还是能够积极努力的为团队工作的,但是到了中后期,我由于在《民生观察网》的工作及家庭生活“俗物繁多”,也因为常年被警方维稳而逐步疏忽及至废弛了本团队的工作。我任职于团队的理事一职,却长期荒废团队的工作,给团队造成了一些不良影响。包括未履行全体成员的委托义务和工作职责;直接或间接的导致团队的例会人数不足;直接或间接影响到其他同仁也松懈了团队的工作等等。在此,我向所有团队的同仁致以诚挚的道歉和深刻的反省!
说道“批评与自我批评”的问题,我们也应将之塑及到此次“弹劾副理事长潘露和代理秘书长徐秦”一事上。对此问题,我个人认为,这也应先检讨我们自己的工作不足并为此做出检讨,在此基础之上,我们才好去批评弹劾他人。再有,我们在批评弹劾他人之时,应首先看到他们的积极贡献。我们应该首先表彰和感谢他们的艰辛付出,而后才好批评其工作中的不足之处。我认为,如此才能更接近的实事求是,也更容易让“被批评处理人”容易接受“处理”。换位思考,如果我们是那些坚持工作2年多的人(虽然其工作中有涉嫌违反章程或者有其他纰漏的可能),忽然被许久都没有参与工作(比如我)或松懈工作的人予以弹劾,我们会作何感想?我们能迅速急转弯而接受处理吗?估计也难。因此,我们应该首先看到工作者的艰辛付出,首先对他们的贡献予以高度的赞扬,而后再与他们研讨有无涉嫌违规的问题,以及如何纠正违规的问题。这样可能更为合理与妥善。
还有,如果现在就弹劾徐秦,潘露,即刻恢复刘兴联老师的秘书长职位。无论怎样看,人们都会觉得这好像是在“争权”。不管是外界,还是我们内部的2000余团队成员,估计都会有这样的感觉。即便实非如此,也会被认为这就是一场因个别人贪图权力而进行的“权力争斗闹剧”。这样,不但不能解决问题,反而将适得其反。同时,也会给争议双方造成形象及声誉上的负面影响,而这又会给未来领导团队人员的公信力造成损害,进而严重影响团队的发展。
三.关于“刘兴联,张家瑞提出副理事长潘露对他们无据指控,涉嫌构陷,提请特别会议裁决处理。”,本人认为:我们作为一群追求民主、法治的知性人士,在我们对他人提出指控之时,确实需要践行法治精神,十分严谨审慎的说话。再则,对他人的指控涉及到被指控人的声誉与事业前途,因此我们不能在没有确凿证据的情况下随口而出,或者意气用事的给人定性“定罪”。倘若,我们因为一时气愤而刊发了未经证实的指控,那么我们应当向他人公开的道歉,如此方显我们“中国人权观察”成员的法治精神及豁达的人格魅力。
四.关于“部分成员认为徐秦女士的秘书长职位涉嫌违规任职”的问题,我认为:1。所有人的任职都必须依据“中国人权观察”曾共同决议的人事任免之章程办理。(2)如果遭遇原理事会因种种原因处于停摆状态,而想出来接续秘书长等工作的成员,又因理事会的停摆而无法依章办理,那么徐秦女士“临危受命”的秘书长一职,从理论上说也是可以是“暂代暂行”的,她应该注明其只是“代理秘书长”。此后,如果原理事会(在法定有效期内)又开始恢复了运转,那么徐秦的“代理秘书长”就应该“物归原主”,更何况,刘兴联老师是因为被捕才不能履行秘书长之职的。
2.鉴于“中国人权观察”自秦永敏分析其可能被抓前后,部分理事及普通成员,他们或是因为担心被抓,或者因为“群龙无首”,或是因为谋生问题等等问题而荒废了理事会的工作,进而导致理事会基本处于瘫痪状态(理事及成员为避免被捕而暂停工作,这是可以理解,并且也不违背章程及秦永敏老师的嘱托)。在此危难之际,徐秦女士及潘露老师还有部分相关成员,他们不畏强暴、坚持工作,为“中国人权观察”做出了许多杰出的工作;为“中国人权观察”这面旗帜屹立不倒立下了“汗马功劳”。与此同时,徐秦女士的卓越工作能力也在此期间脱颖而出,为许多团队成员所认可和喜爱,许多成员因此希望她(在刘兴联已经获释的情况下)仍能留任秘书长一职,带领大家坚持工作。对此,我个人认为,大家不应情绪化的对待这个问题,而应该依据常识先行恢复刘兴联的秘书长职务,之后,再在本年度的12月(章程规定的4年一次重新选举)“大选”中,由徐秦、刘兴联、潘露以及所有符合参选的“参选人”,去那里通过公平竞选来由“选民”们的选票来决定。我想,徐、刘、潘等人通过正式的大选而获得相应的职位,本团队的绝大部分成员都不会再有异议,本团队就可以由此而重新步入正轨,并且更新未来。(3)鉴于目前本团队已经出现了严重的分裂态势,部分成员已经开始“选边站队”,并且大有互不相让的情势。对此,我个人的意见和建议是——在不违背“中国人权观察章程”的情况下,建议刘兴联、徐秦、潘露等人自愿暂时“休息调整”一段时间(自愿暂停任职,这不违反章程),由下面适合接替的新人来暂代一段时期,这个时期可以称之为“团队重建过渡期”,过渡期的期限宜为:自2017年3月1日开始,至2017年12月大选之日止。所谓“适合接替的新人”,主要是指在本团队内争议不大,工作能力又较强,各方又能普遍接受的人选。如此,就可以大致化解此一矛盾。我将之简约为:老人自愿暂停,新人临时暂代,时间抹平创伤,玫瑰再放异彩。
俗话说“是金子总会发光的” ,争议人物暂停一段时间,以后由大家依据章程换届再选,有金子般品质的人,相信会再次获得大家的选票选任的。因此,为了团队的团结有力,为了中国人权事业的进步,为了不辜负秦永敏老师的寄望,本人恳请徐秦大姐、刘兴联老师、潘露老师“暂且休息, 等待大选,搁置争议,和解共赢”。
3.成立一个临时的“表彰与纠错和解委员会”,由大家公推公选几位公信力较高的成员来主持,按照罗伯特议事规则来共同探讨协商此次危机的解决办法。在危机解决之后,该临时建立的“表彰与纠错和解委员会”立即解散,或者依据立法程序转为设立一个“内部分歧合议庭”之类的部门,用以解决未来还可能出现的内部争议问题。
我还以为:此事如果继续争执下去那是不会有赢家的。双方人员谁也不会服气,谁都有辩解不完的道理与回击对方的说辞,永远也不会服气,并且还会没完没了的争执下去,其他的许多正事都会因此而被耽误。此外,这种争执还会非常的伤神与劳累,甚至会影响到各自的身体与精神健康。这样没完没了的争执也会在潜移默化之中,消磨我们的奋斗意志,伤害我们对民主事业的信心,使我们陷入消沉,失去动力,甚至导致悲观绝望的人生态度。此不可不察!万望各位同仁——适当放下,和睦和解,不忘初心,唯宗是业!
注:以上所述仅为个人的不成熟观点,仅供各位同仁参考。我相信此书信会有很多错误与纰漏,也会有很多同仁反对,但我更相信只要大家不忘宗旨,群策群力,就一定能找出更好的办法以使团队茁壮成长!
中国人权观察成员:石玉林
2017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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