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姆雷特》经典独白
【《哈姆雷特》经典独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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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默然忍受命运的暴虐的毒箭,或是挺身反抗人世的无涯的苦难,在奋斗中结束了一切,这两种行为,哪一种是更勇敢的?死了;睡着了;什么都完了;要是在这一种睡眠之中,我们心头的创痛,以及其他无数血肉之躯所不能避免的打击,都可以从此消失,那是我们求之不得的结局。死了;睡着了;睡着了也许还会做梦;嗯,阻碍就在这儿:因为当我们摆脱了这一具朽腐的皮囊以后,在那死的睡眠里,究竟将要找些什么梦,那不能使我们踌躇顾虑。人们甘心就困于患难之中,也就显了这个缘故;谁愿意忍受人世的鞭挞和讥嘲,压迫者的冷眼,被轻蔑的爱情的惨痛,法律的迁延,官吏的横暴,和微贱者费尽辛勤所换来的鄙视,要是他只要用一柄小小的刀子,就可以清算他自己的一生?谁愿意负着这样的重担,在烦劳的生命的压迫下呻吟流汗,倘不是因为惧怕不可知的死后,那从来不曾有一个旅人回来过的神秘之国,是它迷惑了我们的意志,是我们宁愿忍受目前的折磨,不敢向我们所不知道的痛苦飞去?这样的理智使我们全变成了懦夫,决心的炽热的光彩,被审慎的思维盖上了一层灰色,伟大的事业在这一种考虑之下,也会逆流而退,失去了行动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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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存还是毁灭?”莎士比亚借哈姆雷特之口将“万物之灵长,宇宙之精华。”的人类陷入了一个两难的境地。也正是这样一个人类无法逃脱的境地,这样一个人类颠扑不破的问题,或者说是人类上下求索了千百年的问题,让人越发觉得笼罩在这部伟大作品上的人性光辉的迷人和深邃。
鲁迅刻画的阿Q,直刺所有中国人的劣根性;夏洛特.勃朗宁笔下的简.爱,发出 了那个时代所有女性的最强音;而莎士比亚塑造的哈姆雷特,不但发出了人类要自己主宰自己的呐喊,更为可贵的是,在呐喊声下,受伤的呜咽,犹豫的态度和面对 抉择时的不知所措——这些不完美,让人这个动物显得如此的有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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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姆雷特将自己的人生架构在了一系列的矛盾之上:沉默还是爆发?果敢还是颓废?复仇还是等待?生存还是毁灭?他直率地将这类问题置于自己的独白中和读者及观众讨论。因此,沿着他全剧中的七段独白的轨迹,我想我们应该可以找到答案。
在第一段独白中,哈姆雷特上来就说到:“人世间的一切在我看来是多么可厌、陈腐、乏味和无聊!”父亲意外地死亡,母亲居然“那流着虚伪之泪的眼睛还没有消去红肿,她就嫁了人”,而且是他的叔叔、父亲的弟弟、刚刚继承王位的丹麦国王, “脆弱啊,你的名字是女人”。在宫廷中过惯了衣食无忧的年轻王子,在两个月内面对一系列的打击,显然有些手足无措。除了将仇恨转移到母亲的头上——“就算一头没有理性的畜牲也要悲伤得长久一些”外,他甚至冒出了轻生的念头——“啊!但愿一个太坚实的肉体会融解、消散,化成一堆露水!或者那永生的真神为曾制定禁止自杀的法律。”按照萨特的存在主义,人的存在本身就是荒谬的,是没有人跟我们商量过就胡乱将我们抛洒在这个世界上的一个冷酷的事实。此时的哈姆雷特在一片荒谬中,找不到一个立足点!
可是,当他在露台上遇见自己父亲的灵魂时,得知自己的父亲并非如众人所说死于毒蛇的之口,而是自己的叔叔用毒药灌入父亲的耳朵致死时。哈姆雷特有些不敢相信,“我的全身的筋骨,不要一下子就变成衰老,支持着我的身体呀!”可是,很快他就会过神来,关于父亲的提示,他发誓“是的,我要从我的记忆的碑版上,拭去一切琐碎愚蠢的记录,一切书本上的格言,一切陈言套语、一切过去的印象、我的少年阅历所留下的痕迹;只让你的命令留在我的脑筋的书卷里,不掺杂一些下贱的废料。”两眼喷出怒火的哈姆雷特将曾经热爱的母亲管作“最恶毒的妇人”,自己的叔叔更是一个“满面都是笑,骨子里却是杀人的奸贼”。从悲伤到愤怒,哈姆雷特正在改变自己,可是这并不容易。在这一幕的最后,哈姆雷特说:“这是一个颠倒混乱的时代,唉,倒楣的我却要负起重整乾坤的责任。”这里,他用到了“倒楣”这个词,可见其内心深处还是有几丝犹豫。正是这种犹豫,这种不完美让我们感到道了哈姆雷特的真实,感到了他在我们周围的存在。
他装疯卖傻,掩饰自己,没想却遭来叔父和权臣波洛涅斯的怀疑。为了装得更真实,他甚至牺牲掉自己的爱情——衣衫不整地去冲撞自己的恋人奥菲利亚。面对国王派来的探子,他虽能巧妙周旋,却也一时找不到一个更好的办法为自己的父亲报仇,或者说他还在犹豫,没有下定最后得决心。所以,当看到一帮到皇宫来演戏的伶人都能在戏中倾注全部的热情时,哈姆雷特陷入了深深的自责中。“可是我,一个糊涂颟顸的家伙,垂头丧气,一天到晚在做梦似的,忘记了杀父的大仇……我却始终哼不出一句话来。我是一个懦夫吗?……我应该忍受这样的侮辱,因为我是一个没有心肝、逆来顺受的怯汉,否则我早已用者奴才的尸肉,喂满了满天乌鸢……啊!复仇。”柯勒律治在他的莎士比亚演讲札记里说:“哈姆雷特是勇敢不怕死的;但他因多感而犹豫,因多虑尔延迟,因决心的果断而消失了行动的力量。”我倒觉得这是哈姆雷特的拖刀计,恰恰反映出了这位王子的智谋。因为他已打算用伶人演一出杀兄娶嫂的戏——《捕鼠机》来测试国王,待暗中观察国王的反应后,再作打算。
第四段独白便是那段著名的“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个问题。”他的著名不仅在于哈姆雷特将自己的生活上升到了哲学的思考的高度,更在于哈姆雷特从此赢得了重生。“默然忍受命运的暴虐的毒箭,或是挺身反抗人世的无涯的苦难……这两种行为,哪一种更高贵?”这自然让人想起鲁迅的那句经典的“不再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古今中外,上至王侯将相,下至平头百姓,又有哪一个不是在抉择中求生存?莎士比亚的伟大之处,正是用一个角色写出了所有人的人生。如果选择毁灭,可以逃避“无数血肉之躯所不能避免的打击”,那或许是个好的选择。可是“死了;睡着了;睡着了也许还会做梦;嗯,阻碍就在这儿:因为当我们摆脱了这一具腐朽的皮囊以后,究竟将要做些什么梦,那不能不使我们踌躇顾虑。”
契诃夫《普拉东诺夫》中的普拉东诺夫说:“哈姆雷特害怕做梦,我害怕生活。”我相信这个世界上遍布普拉东诺夫,也遍布哈姆雷特,其中就有你和我。所以,对于哈姆雷特来说,毁灭是不可能的了,只有生存、战斗、复仇。“重重的顾虑使我们全变成了懦夫,决心的赤热的光彩,被审慎的思维盖上了一层灰色,伟大的事业在这一种考虑之下,也会逆流而退,失去了行动的意义。”说得多好啊,一个英武果敢的哈姆雷特和以前那个犹豫不决的哈姆雷特说再见了。新生是美好的,重生又何尝不是?就像此时的哈姆雷特,就像那时的文艺复兴。
哈姆雷特精心设计的《捕鼠机》在国王、王后以及众大臣面前上演了。结果和他预料的一样,国王看过后大惊失色,匆匆回宫。这次试探,坚定了哈姆雷特的信念。在“一夜之中最阴森的时候,鬼魂都在此刻从坟墓里出来,地狱也要向人世吐放疠气;现在我可以痛饮热腾腾的鲜血,干那白昼所不敢正视的残忍行为。”纵然如此,他也没有立刻跟去寻仇,而是先去找自己的母亲。他说:“让我做一个凶徒,可是不要做一个逆子。我要用利剑一样的说话刺痛她的心,可是决不伤害她身体上一根毛发。” 他爱他的母亲,哈姆雷特此刻明白,她的母亲是无辜的。就算有错,也是不过是在父亲死后屈服于新国王,所以他不会杀死母亲。许多人都对哈姆雷特没有立刻感到国王的寝宫杀死国王二扼腕叹息。其实,他这样做自有他的目的,在紧接其后的第六段独白中,哈姆雷特给出了答案。
“他现在正在祈祷,我正好动手;我决定先在就干,让他上天堂去,我也算报了仇了……我,却把这个恶人送上天堂。啊,这简直是以恩报怨了。”一开始,我也不明白哈姆雷特何以断定国王死后会上天堂。原来根据基督教教义,人在忏悔中死去的话,是可以上天堂的。“现在他正在洗涤他的灵魂,要是我在这时候结果了他的性命,那么天国的路是为他开放着,这样还算复仇吗?不!收起来,我的剑,等待一个更残酷的机会吧;当他在酒醉以后,在愤怒之中,或是在乱伦纵欲的时候,有赌博、咒骂或是其他邪恶的行为的中间,我就要他颠踬在我的脚下,让他幽深黑暗不见天日的灵魂永坠地狱。”除此之外,在基督教中,不经审判而自己动手杀死他人仍然是件罪恶。所以在哈姆雷特的心里我们还可以看出基督教徒与自然人的斗争。
不料,见完母亲,错杀权臣波洛涅斯后,哈姆雷特就被国王派去英格兰。丹麦王想借英格兰王之手除掉哈哈姆雷特。在去的途中,王子看到挪威的士兵在他们的福丁布拉斯王子带领下,为了一块“徒有虚名毫无实利的土地”忘我地拼杀。哈姆雷特受到了很大地触动。他叹道:“瞧这一支勇猛的大军,领队的是一个娇养的少年王子,勃勃的雄心振起了他的精神,使他蔑视不可知的结果,为了区区弹丸大小的一块不毛之地,拼着血肉之躯,去向命运、死亡和危险挑战。”“啊!从这一刻起,让我摈弃一切的疑虑妄念,把流血的思想充满在我的额脑际。”一个雄性的哈姆雷特从此呼之欲出,直到最后成功从英格兰逃脱,回宫刺杀国王。哈姆雷特在复仇之路上,再也没有回头。歌德曾说过:“据我看来莎士比亚的原意是想要在这戏里表现出一桩大事放在一个不适于施行的人身上所发生的效果。据我看全戏便是在这观点下创作的。一棵大树栽在一个值钱的瓶子里,而这瓶只适合插进几枝鲜花:树根膨胀,瓶可就碎了。”歌德把哈姆雷特看作一位公子,不是一位英雄,报仇的事他不配干,所以迁延不决。不知道歌德是据何做出如此评价,依我看来,不免显得过于草率。
这七段独白,每每哈姆雷特高声吟颂或是低声细语,我们在为主人公的命运揪心时,哪怕一次不经意的反躬一瞥,总能在自己的身上找到和哈姆雷特的相似处:贯穿于生命始终的抉择与矛盾。我想这或许就是我们身上的“哈姆雷特的味道”吧。
—— 平阳摘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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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士比亚的代表作有四大悲剧英:《哈姆雷特》(英:Hamlet)、《奥赛罗》(英:Othello)、《李尔王》(英:King Lear)、《麦克白》(英:Macbeth)。四大喜剧:《仲夏夜之梦》、《威尼斯商人》、《第十二夜》、 《皆大欢喜》(《As you like it》)。历史剧:《亨利四世》、《亨利五世》、《理查二世》等。还写过154首十四行诗,二首长诗。本•琼生称他为“时代的灵魂”,马克思称他和古希腊 的埃斯库罗斯为“人类最伟大的戏剧天才”。虽然莎士比亚只用英文写作,但他却是世界著名作家。他的大部分作品都已被译成多种文字,其剧作也在许多国家上演。1616年4月23日病逝。莎士比亚和意大利著名数学家、物理学家、天文学家和哲学家、近代实验科学的先躯者伽利略同一年出生。
伟大的英国文艺复兴时期剧作家、诗人威廉•莎士比亚于1564年4月23日生于英国中部瓦维克郡埃文河畔斯特拉特福的一位富裕的市民家庭。其父约翰•莎士比亚是经营羊毛、皮革制造及谷物生意的杂货商,1565年任镇民政官,3年后被选为镇长。他少年时代曾在当地的一所主要教授拉丁文的“文学学校”学习,掌握了写作的基本技巧与较丰富的知识,但因他的父亲破产,未能 毕业就走上独自谋生之路。
他当过肉店学徒,也曾在乡村学校教过书,还干过其他各种职业,这使他增长了许多社会阅历。历史学家乔治•斯蒂文森说,后人从这些 文字资料中大概勾勒出莎士比亚的生活轨迹:20岁后到伦敦,先在剧院当马夫.杂役,后入剧团,做过演员.导演.编剧,并成为剧院股东;1588年前后开始写作,先是改编前人的剧本,不久即开始独立创作。当时的剧坛为牛津、剑桥背 景的“大学才子”们所把持,一个成名的剧作家曾以轻蔑的语气写文章嘲笑莎士比亚这样一个“粗俗的平民”、“暴发户式的乌鸦”竟敢同“高尚的天才”一比高 低!但莎士比亚后来却赢得了包括大学生团体在内的广大观众的拥护和爱戴,学生们曾在学校业余演出过莎士比亚的一些剧本,如《哈姆雷特》、《错误的喜剧》。 1597年重返家乡购置房产,度过人生最后时光。
他虽受过良好的基本教育,但是未上过大学。1598年大学人士F.米尔斯已在其《智慧的宝库》中,列举莎 士比亚35岁以前的剧作,称赞他的喜剧、悲剧都“无与伦比”,能和古代第一流戏剧诗人们并称。但他生前没出版过自己的剧作。写作的成功,使莎士比亚赢得了 骚桑普顿勋爵的眷顾,勋爵成了他的保护人。莎士比亚在90年代初曾把他写的两首长诗《维纳斯与阿都尼》、《鲁克丽丝受辱记》献给勋爵,也曾为勋爵写过一些 十四行诗。
借助勋爵的关系,莎士比亚走进了贵族的文化莎龙,使他对上流社会有了观察和了解的机会,扩大了他的生活视野,为他日后的创作提供了丰富的源泉。 从1594年起,他所属的剧团受到王宫大臣的庇护,称为“宫内大臣剧团”。1596年,他以他父亲的名义申请到“绅士”称号和拥有纹章的权利,又先后3次购置了可观的房地产。1603年,詹姆士一世继位,他的剧团改称“国王供奉 剧团”,他和团中演员被任命为御前侍从,因此剧团除了经常的巡回演出外,也常常在宫廷中演出,莎士比亚创作的剧本进而蜚声社会各界。
莎士比亚在伦敦住了二十多年,而在此期间他的妻子仍一直呆在斯特拉福。他在接近天命之年时隐退回归故里斯特拉福(1612年左右)。1616年4月23日 莎士比亚在其五十二岁生日前后不幸去世,葬于圣三一教堂。死前留有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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