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专政则无法治 有法治则无专政
有专政就必无法治
专政之下不可能有真正的法治,真正的法治社会也不可能与专政兼容。因为,一个国家的专政制度,指的是一个阶级对另一个阶级的专权镇压,“无产阶级专政”或者“人民民主专政”是“无产阶级”“人民民主”对“资产阶级”“非人民”的专政。但是法治社会又要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资产阶级、非人民也必须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然而,立法必须制定的“保障一切合法公民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的法律条款,明显与“无产阶级专政”“人民民主专政”相冲突。也就是说,如果没有违法犯罪的资产阶级或“非人民”,他们也有合法权利在政治选举中平等参选,那么显然“无产阶级专政”“人民民主专政”就破产了,反之,如果真正的践行“无产阶级专政”“人民民主专政”,那么“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又将无法保障。所以,专政与平等天然冲突,专政与法治天然冲突。既:有法治就必无专政,有专政就必无法治。——石玉林。2018.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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