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零首付""低首付" 究竟你是赚了还是赔了

买房"零首付""低首付" 究竟你是赚了还是赔了 http://www.jiwu.com/news/2580987.html 来源:房天下 发布时间:2016-08-13 看了众多的楼盘广告,“低首付”已经成为了促销手段的一种潮流。那么,这看上去很美的“低首付”究竟是货真价实的馅饼还是陷阱?“低首付”是不是真正降低了首付比例呢?小编整理了一下,这就讲给大家听! 1 一、“零首付”的真相 所谓“零首付”,指的是购房者在购房时首付款由开发商或者担保中介机构代购房者付款,每月按照购房者与开发商或者中介机构的协议定期免息或低息偿还首付款。 但是购房总额除首付款外,其余剩余的房款还是依旧购房者与银行按揭申请贷款,每月按时还款。那么,购房者就会面临首付、月供、交房时所交税款等各方面的资金压力冲击。 二、购房者资金的强大压力 通过介绍“零首付”的真相,这样买房虽然首付较少或者没有,但是之后的月供是非常之惊人的。 以总价220万元的单位计算,我们先选择1成的首付金额就是只需要交纳22万元,但是开发商垫付的其余2成首付44万元首付还款期为2年,折合等于每月还款18333元。 同时,购房者还要支付另外7成的银行贷款。假如贷款期限为20年,按照基准利率计算,每月的月供为10980元,这就是说,购房者在未来的2年时间内每个月需要偿还近3万元,这个还不算交房时缴纳的税款。一层首付都这样了,更何况所谓的“零首付”! 对于购房者来说,买房前先凑足首付是很有必要的,不然超出了自己的承受范围勉强买房,会承受太大的经济压力,还可能因无力还款带来违约风险。 三、“零首付”买房的风险 1、违背购房政策,无法实际拥有房屋所有权 开发商采用“零首付”的营销手段,违背了国务院规定首套住房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30%,二套住房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60%的政策要求。 同时,由于购房者实际上没有交付首付款,是无法真正地拥有所购买房屋的所有权,同时银行发放贷款,必然会增加银行贷款的风险。 2、法律风险一 如果不具有购房资格的购房者(已购买二套以上住房;或是外地购房者,无法出具一年以上社保证明或者纳税证明)与开发商签订“零首付”购房合同后,将面临购房无效的尴尬境界,其按期偿还给开发商或者中介的首付,可能面临无法索回的情况。 3、法律风险二 由于实际上的“零首付”是由开发商或中介通过预先垫付,或者是虚拟抬高房价,多从银行贷款的方式来获得首付款,那么开发商和购房者签订的合同也可能存在法律争议,当事方甚至因此可能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严格意义上来说,买房首付是不可以贷款的。首付就是买房子时第1期付款。但是,你可以通过这些方式来筹得首付: 1、使用抵押物抵押贷款 借款人可以通过抵押自己固定资产,获得贷款,然后将获得的贷款用来付房子的首付,不过大家不能够贷太大金额的贷款,以免导致负债过高使房子不能够申请按揭还款。 2.首付分期 有的开发商会推出的一个活动就是首付分期。首付分期是指购房人先按照一定的比例支付部分首付款并签订贷款合同,然后在一定期限内将剩余首付款尾款补齐。开发商垫付的首期款免息,客户只需与开发商签订有关合同,约定分期还款时间以及相关违约责任即可。 3.选择信用卡分期支付 大家可以办理一张信用卡,付首付时通过透支信用卡的方式就可以了,要提前了解清楚银行是否允许首付刷信用卡。大家使用信用卡付完房子首付后,要记得按时还款,不能造成逾期还款的情况,否则会影响大家以后申请购房贷款。 4.选择非银行机构申请贷款 目前有很多非银行机构能够为大家提供房子首付的贷款,大家可以向这些金融机构申请贷款付房子的首付。 首付分期 上面就涉及到【首付分期】的概念。也是近几年开发商推出的一种新的营销方式。 【方式】首付款分期两种方式 对于“首付分期”,开发商主要通过两种方式操作。一是购房者支付部分首付款后,开发商替购房者付清剩余首付款,而购房者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此后购房者再在约定时间内,将剩余首付款还给开发商。也就是说,开发商先借钱给购房者交给银行,并办理贷款手续。 另一种情况是,开发商以可以分期首付为由,先向购房者收取部分首付款,而后约定在短期内再缴清剩余首付款。等首付款全部付清之后,再正式签订购房合同,办理贷款手续。“真正意义上来说,先交的部分首付款类似定金性质,并非开发商垫资支付首付款给银行。”有行业人士如是说。 潜在隐患不容轻视 首先,需要向开发商确认,付清首款后能否立即签订购房合同。如果能立即签购房合同,对那些暂时资金周转不过来的购房者,确实能减轻一定负担。但如果不能签购房合同,开发商只是为购房者预留房源,一旦开发商日后抵押房产又不能还清其欠银行的贷款,那么房产很可能被银行收回。这种情况下,购房者的利益很难得到保障。 其次,有的低首付楼盘存在开发商更改售卖价格的情况,即做高合同售价套取更多贷款来减轻购房者首付压力,这种情况会增加购房者还贷压力及契税等费用,且是违规行为,购房者需谨慎对待。 再有,可能存在开发商资金链断裂风险,如果付清首付款前能够签订购房合同,开发商垫付首付款的行为实际加大了其本身资金的压力,这非常考验开发商的现金流,要防范开发商资金链断裂风险,选择有实力的开发商。 还有,对于购房者来说,此种付款方式,同时负担着双重的贷款压力,购房者自己的资金一旦出现困难,到时候违约,存在双重风险: 如果不能及时还清首付款,开发商有可能会采取违约惩罚机制,而倘若不按时缴纳月供的话,个人信用资质和日后贷款也会受到影响。 较后,一般这样的分期首付行为,购房者还会与开发商另行签订协议。购房者要仔细查看、分析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内容,一定要充分了解垫资协议或借款协议中的权利义务、垫资的期限、垫资有无利息、违约责任的设定等内容。同时要注意“首付分期”交款的性质是房款,而不是定金、意向金或诚意金之类的,签订的合同、交款的收据要保存好。 零首付 于首付分期类似的还有一种零首付的购房方式。 “零首付”≠ “不掏钱” 有的开发商提出来“零首付”的口号。现在所谓的零首付、低首付大多是是“首付拆分”。 楼盘广告宣称零首付免利息,事实上广告所称的零首付,是指由开发商免利息、免手续费,借钱给购房者交首付,借款周期在两到三年左右。当然这是有条件的,购房人要提供资信证明,并按比例交一定的保证金。这并不是真正的零首付,而是通过金融机构或者开发商对首付进行垫付或者缓交首付。 “零首付”两种方式 零首付买房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本质上等同于分期首付,即购房者不支付或者少量支付首付,开发商给购房者一年时间或者几个月的时间,把剩余的首付凑齐再去申请房贷。另外一种是做高合同价,虚假贷款,这种零首付买房操作起来比较难,也加大了购房者的买房风险 “零首付”风险 其实这暗藏风险,交保证金类似交部分首付,相对于全额首付来说,给购房者减轻了很多压力,可是一旦碰到房地产市场降价,开发商被迫采取促销办法,回收现金流,开发商先前为其垫付的首付款,有的是要偿还利息,有的则是通过暗地提高房价拿回收益,由此购房者还贷压力骤增。银行方面表示,购房者首付得是自己的钱,开发商帮助购房者垫付首付,然后再从银行贷出70%放款的行为,属于违规套现,不符合国家相关政策。 “零首付”购房 陷阱一:分期付款 零首付对于购房者来说诱惑力十足,但却要谨慎考虑。多数楼盘事实上都是暂时用少量定金预定房子,然后再几个月内或一年内还清,购房者的负担并没有减轻,只是得到了缓冲时间。此优惠政策对于资金雄厚但临时周转不开的购房者较为适合。 陷阱二:利息抬高成本 开发商为购房者垫首付,购房者在一段时间内还清垫付款,同时还需要支付利息。“零首付”、“低首付”、“优惠利率”,可以发现更多时候只是开发商的营销方式,跨进了购房门槛后,购房款依旧需要购房者来埋单且分文不差。因此,对于购房者而言,用自己多年积蓄置业,还需要冷静和理性眼光来看待,待到计算清楚后再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置业选择。 陷阱三:违约风险 对于没有足够资金的购房者来说,一旦违约,其后果很可能是连锁反应。房屋不但有可能被银行拍卖处理,而且还会影响到个人信用,更关键的是银行也会因此产生金融风险。零首付购房,只能在购房者和售房者之间产生;零首付让银行失去对风险客户的辨识能力,极有可能引发金融风险,银行业不支持也不允许。 一方面,垫首付对开发商的资金提出很高要求,如果购房者不能按约定时间支付资金,一旦楼市出现持续降价,购房者或将违约,开发商的资金链或将面临断裂风险。另一方面,如果在约定时间内,购房人补不齐首付款,办不了贷款,也可能会导致违约白白损失数万元的定金。

评论

此博客中的热门博文

自由主义与新自由主义的区别

为什么希特勒如此仇视马克思主义?

《哈姆雷特》经典独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