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谭秦东搞成精神病 须反思刑事司法制度之恶

把谭秦东搞成精神病 须反思刑事司法制度之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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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感悟生活(程坦)




    今天(5月15日),各大门户网站都刊登了一则非常令人痛心的不幸消息,打假鸿茅药酒的谭秦东医生,11日突发严重精神疾病住院治疗。据谭医生妻子刘璇女士介绍,11日上午10时许,被取保候审的谭秦东前往广东车陂派出所接受问询。11日晚10时出来后,便开始胡言乱语,回到家后将自己关闭在房间内,并有哭泣、自言自语、情绪失控扇打自己耳光,甚至以头撞墙等自残行为。随后,家人将他送医治疗,目前仍在广东省人民医院住院。

    去年12月,谭秦东医生发了题为《中国神酒“鸿毛药酒”,来自天堂的毒药》的网文,鸿茅药酒以他恶意抹黑造成自身140万元经济损失为由报警后,2018年1月,内蒙古凉城警方以“损害商品声誉罪”将他跨省从广州抓捕。一个月前,由于媒体的强烈关注,检方以证据不足为由将此案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同时对谭秦东取保候审。

    以我对法律的理解,被取保候审的谭秦东11日上午前往广东车陂派出所接受问询,其实是广东警方依据现行法律规定,对于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宣布取保期间不得随意外出,必须定期到当地派出所报到,以及不得散布违法言论等。但这项例行公事的程序性工作,应该不超过半小时就结束。按理说,广东警方不应该折腾谭秦东,但派出所为什么整整留置谭秦东12个小时?期间发生了什么可怕的事,以至谭秦东出来就变成了严重的精神病人?广东警方应该对社会有一个交待。

    我注意到,刚刚获释时谭秦东医生虽然受了很大打击,与关押前的神采飞扬判若两人,但接受媒体采访时精神还一切正常,思路清晰,言词准确得体,表示对自己的所作所为不后悔,是尽了作为一名医生的社会责任,同时感谢媒体朋友和网民们对他案子的关注和支持。

    过了没几天,谭秦东医生在接受广东居住地的派出所谈话后,却突发严重精神病入院治疗,原因只有一个:本来因为被异地抓捕受了极大冤屈的谭秦东医生,原以为获释就证明了自己无罪,甚至内心可能指望广东省政府有关部门为他主持公道,没想到还要继续顶着犯罪嫌疑人的帽子,不得不接受广东当地派出所警官的严肃谈话,其中是否受到警方的严厉训斥不得而知,但这位原本有些社会地位且自认对社会做了件有益工作的正直善良之人,作为一名犯罪嫌疑人被叫到派出所警告他不得乱说乱动,因此瞬间造成了他的精神崩溃,这是不争的事实。

    如果广东警方能清晰地说明为何要留置谭秦东医生12小时,且过程中没有对其进行精神和肉体的摧残,我不认为广东警方这样的做法有任何过错,毕竟他们只是依法认真履行职责。该认真反思的有两个我十多年来一直呼呼的深层次问题:第一,羁押犯罪嫌疑人这种最严厉的司法强制措施,是否被普遍滥用;第二,明知是冤假错案为何不迅速结案,而非得继续使用取保侯审这种强制措施,让受冤枉者戴着犯罪嫌疑人的帽子受一年时间的煎熬。

    关于司法拘禁措施被普遍滥用的问题,我简单重复一个我十多年来多次提及的残酷事实:世界上绝大多数司法文明国家和地区,对没有危害社会安全和串供、毁灭证据风险的犯罪嫌疑人,在判决有罪前都是取保在外,连我们历史和文化相同的台湾地区也是如此。据统计,在这些国家,最终被法院判决有罪的罪犯,在判决生效以前只大约20%被提前羁押。中国(大陆)则是一立案就抓人,而且只有极少数身患绝症和怀孕的妇女会被取保候审;在司法实践上,取保候审措施主要用于释放本来就是无罪而被错误关押的无辜者。据统计,在中国被司法机关羁押7天以上,最终被法院判决有罪的人,20年前大约是70%,十年前大约是80%,现在这个比例上升到了大约90%。

    看懂了没有?全世界文明国家,被法院最终判刑的罪犯,在法院判决生效之前,只有大约20%被提前羁押,其他都有人身自由,只是被限制出境;而中国,几乎所有的犯罪嫌疑人都关在看守所,被关者许多最终无法被法院判刑,甚至到不了法院就被侦查、起诉机关经取保候审名义释放,被羁押人员的人数与最终被法院判处实刑、需要坐牢的罪犯相比超过120%!全世界法院判决前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仅20%的平均比例,与中国高达120%的羁押比例,这是多么残酷的对比!简单地说,除了杀人犯、恐怖分子和背景深厚可能串供、毁证的人,全世界都是法院判了有罪再关,而我们不管什么人先关起来再说,甚至证据不足就反复补充侦查,长期超期羁押。可悲的是,绝大多数国人同胞对此习以为常,熟视无睹。

    将一个人长时间羁押,不但严重损害其个人声誉,而且直接导致其事业中断,骨肉分离,而且越是被冤枉的人精神上受到的打击越大。不是亲历者,无法体验到那种残酷与绝望!我就是一个曾被人诬告,然后在看守所呆了三年,最后被取保候审出来的人,因此,对谭秦东医生的悲惨遭遇和内心受到的打击感同身受。曾经职务跟我差不多的同事,现在有的成了中央委员,省部级干部更是一大堆,而我现在成了一名靠卖文为生的自媒体人,就是拜当年上海检察机关给我先后安了8、9个罪名,在看守所羁押了三年所赐。当然了,曾经同事之中,后来进了监狱的也不少,混得远不如我现在的也很多。人生际遇,谁又能说得清楚。

    无论如何,强制羁押措施对一个人、一个家庭都可能带来灭顶之灾,这是不争的事实,因此世界各国对此慎之又慎。遗憾的是,在我们这个长期进行仇恨教育的国家,大多数民众都认为所谓司法文明是对罪犯的宽容与放纵,都主张对犯罪嫌疑人在审判前进行羁押,主流民意支持把人抓起来侦查、起诉和审判最省心,最解恨,也方便办案人员把一些冤假错案做真、做实。因此,我在这个问题上写文章呼吁了这么多年,却应者寥寥,极少得到社会的认同。

    再说说第二个问题,即明明是被冤枉关押的人,司法机关不是迅速地做出司法结论,而是非让其戴着一个犯罪嫌疑人的帽子,进行所谓取保候审。这也是目前我国普遍采用的与司法文明背道而驰的做法。

    这样做的惟一好处,就是为制造冤假错案的办案单位和办案人员推卸责任,缓和被冤枉关押者企图与司法机关“讨一个说法”的对立。因为你再冤枉,人身自由还捏在办案单位和办案人员的手里,只要你乱说乱动,随时可以取消对你的取保候审,立即收押。

    可是,这个极不人道、极不负责任的做法,对被错误关押的人来讲,就是个人名誉得不到恢复,被中断的事业无法以最快的速度得到修补和继续,整天和家人继续生活在随时可能重新失去人身自由的恐惧之中。谭秦东医生在内蒙那个小县城的看守所里关了3个月没事,在广东广州居住地的派出所呆了12小时就变成了严重的精神病人,就显示了这个制度的可怕威力。

    更恶心的是,取保候审的时间通常为半年,除非原办案机关出具司法结论,时间顺延半年,而除非有上级机关明确指示或特殊背景,绝大多数情况下,原办案机关绝不会出示撤销案件、提前解除取保候审的司法文书,而是拖到一年时间自动取消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

    我当年被上海市检察机关立案羁押,常住地为上海,但户口在北京。我清楚地记得,在我取保候审后,北京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的警官就无数次打我电话,要求我到北京的派出所去办理相关手续。我每次不得不忍住一肚子气,婉言拒绝,我说:“我现在常住上海,身无分文,也没有时间去北京的派出所报到。”有一次,北京的那个警官非常生气,威胁我说要按有关法律规定对我强制传唤,我说你看着办,若派人来抓我正好替我省了路费!这个警官就每天打电话来找我,我每次都捏着鼻子听,也不敢对他过于冒犯。每次放下电话,我就痛骂几句发泄一下内心的不快。直到我传真了一个上海二中院撤案的裁定书给他,才没有了那个带着警方特有威严、带给我无比屈辱的骚扰电话。

    我相信,如果不是自己有足够强大的神经,早就跟谭秦东医生一样被搞成了精神病。事实上,我在上海市看守所被羁押三年,确实见过几个正常人关进来几年不判不放,最后就变成了严重的精神病人。有很长一段时间,我只要一看到少数司法人员颐指气使,趾高气昂,得意忘形的装逼样子,就恶心得想吐。其实,这也是一种心理创伤。想想看,上海、北京还是全国司法文明做得最好的发达地区,这样的悲剧都难以避免,其他地区的情况可想而知。

    我一直认为,中国刑事司法制度上的最大不公,一是控方证人不出庭接受质证,而是凭公诉人念的笔录作为定罪依据,把许多冤假错案弄成了所谓证据确凿的铁案;二是羁押措施被严重滥用,毁灭了无数人的美好生活,并为办案人员制造冤假错案大开方便之门。前一个问题,近年来在许多地方有明显改善,如果辩护律师和被告强烈要求,法院会尽量传呼证人到庭;而后一个问题,近20年来虽然有些进步,却没有得到根本性的改变。

    因此,如果不深刻反思我国刑事司法制度设计上的不合理、不文明,而停留于对个别受害者的同情和办案人员的声讨,甚至怀疑谭秦东医生这类人的心理素质是否过硬,类似的悲剧还会层出不穷。同时,我也强烈呼吁广东警方回应社会关切,说清楚派出所为何要留置谭秦东医生长达12小时,期间发生了什么不愉快的事。当然,广东警方也可以以侦查不公开为由,拒绝说明一切——毕竟谭秦东医生还在取保候审之中,法律上本案退回到了侦查阶段——这正是司法部门对绝大多数冤假错案迟迟不做纠错结论,而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精髓”所在。假如全社会关注这个问题并形成共识,就能推动改变这种不文明、不人道、不合理的刑事司法制度。

    我们不能期望一夜之间改变不合理、不文明的刑事司法制度,但人在做,天在看,愿每个司法人员本着基本的做人良知来履职,而非以手中权力肆意践踏他人的人格尊严和人身自由。在此,也真诚祝福谭秦东医生早日摆脱恐惧,告别痛苦,尽快恢复精神和肉体的健康,并从此远离是非,过平淡、幸福的人生。

    作者简介:程坦,网名感悟生活,理学硕士,高级经济师。曾任职中央国家机关,央企二级公司一把手;后任多家外企、民企高管;现为上海某法律咨询事务所合伙人、主任,自由撰稿人,民间慈善人士。在国家级报刊、出版社发表过财经和法律方面论文、论著约百万字;近十年发表时政、财经网评超过千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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