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权利:正义理论的基石

个人权利:正义理论的基石

原创: 肖雪慧  鹅城独立评论  今天

个人权利:正义理论的基石
——读罗尔斯的《正义论》
           肖雪慧
罗尔斯的《正义论》一开篇就表明他具有一种普遍的个人权利观。他说:每个人都拥有一种基于正义的不可侵犯性,这种不可侵犯性即使以社会整体利益之名也不能逾越。在这部巨著中,他以个人权利为基石,精心构筑起一个结构谨严、论域宏阔的社会正义理论体系,为宪政民主的价值基础提供了独特、精致而又有力的理论论证。这一理论认为,正义之于社会制度,犹如真理之于思想体系,因而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个人对制度的支持义务以制度具有正义性为前提。什么样的制度具有正义性呢?罗尔斯立足于自然权利说,借助于社会契约论,提出了作为人们选择、评判和调整制度之独立依据的自由平等原则和差异原则。前者确认平等的个人自由,后者强调公平的机会和确保社会最低受惠值。在它们之间又依序提出自由优先、正义对效率和福利优先两个规则。自由优先意味着,自由是必须无条件维护的最高人类价值,它不可交易也不可因任何权衡而游移,自由只能因自由之故而被限制。这一规则在确认个人自由神圣不可侵犯的同时也就为政府行为划定了一道不得跨越、一旦跨越就堕入犯罪的界限。正义对效率和福利的优先则要求,所有机会应该公平分配,除非不平等有利于境况最差者。
这里简述的原则以及原则由以提出的方式,招致了许多批评。然而恰恰是这最易受攻击之处,显示了罗尔斯不同凡响的理性深度。
制度的优劣,深刻、广泛而又持久地影响着每个人的命运。社会契约论设想原初状态下自由平等的个人以立约方式选择用以规范社会制度的首批原则,强调了在关涉人们命运的问题上一人一票的平等参与权,彰显了从神圣的个人权利引申出社会终极规范的人权精神。罗尔斯在运用社会契约论时别有深意地对原除状态下的个人加诸无知之幕和相互冷淡的理性人限制。这些限制一方面使签约各方对自身状况、能力和具体目标一无所知而不可能选择偏向自己的原则,另一方面又由于相互冷淡的理性规定排除了选择原则时的越俎代庖而得以免于专断,使选择真正出自每个签约者的判断。这两点保证了原则的公正性和普遍性。如果缺乏这些限制,每个人都从自己的特殊地位、境况和偏爱出发,原则将不是理性选择的结果,而只能凭借强力和诡计去决定。由力量和权谋角逐产生的原则偏私而狭隘,就如历史和现实中并不少见的那些强加给全社会的原则,决无正义可言。基于非正义原则的制度缺乏正义制度所具有的自我支持力量,它的支撑也就同它的不光彩出生一样,要靠暴力和欺骗。
从虚构的原初状态引出正义原则,使罗尔斯受到许多批评。然而,这虚构所具有的内在真实性却是许多可观察的经验事实不能望其项背的。其内在真实在于,它的普遍有效性经得起理性的反思。任何个人,只要具备对自己利益进行估计的理性能力,一旦置身于罗尔斯设定的这一情景,便处在了替自己选择的同时也就是替所有人选择,为自己这一代选择的同时也就是为以后各代选择的位置。他将不得不从普遍的立场出发,“不仅从全社会而且也从全时态的观点来审视人的境况”。诚然,人们会问,为什么基于普遍立场就一定会选择罗尔斯提出的原则?事实上,《正义论》一问世就伴随着这样的诘问。同样也注重个人权利的诺齐克就尖锐批评着眼于确保社会最低受惠值的差异原则带有严格的平等主义倾向,将会导致赞成一种牺牲效率而保平等的原则。他还认为,这一原则与其说是关注个人,不如说是关注群体。他怀疑原除状态下的个人会如此选择。诺齐克的批评和质疑极具挑战性。然而罗尔斯至少可以在两个方面得到辩护。其一,差异原则表明深刻理解人类价值困境的罗尔斯在自由和平等这两大有冲突的基本价值之间进行平衡的努力。而作为自由主义者,他的这种努力是以自由优先为前提的。其二,如果从全社会和全时态的观点来审视人的境况,由于每个人都有可能落入最差境况,受无知之幕限制的个人首先关注的不是如何增大利益而是如何避免最坏情况。确保社会最低受惠值看起来注目于群体,但在深层,这一关注的着眼点却是群体中每个人的境况,它表达的是一种人们可以共同分享的观念。从这里还可以看出,罗尔斯的原除状态设计隐含着他对人这一概念的独特理解。在罗尔斯的整个正义体系中,人是出发点,也是归宿。他说的人,既不湮没在诸如“阶级”、“人民”等形形色色的特殊范畴或集合概念中而变得子虚乌有,也不附着于某一群体上,非得靠着成为一条巨龙的部分才能获得某种价值感。罗尔斯的人,是作为独立的价值主体和利益主体而挺立的个人,但这挺立着的个人又因其目标、状况、时态不确定而具抽象特征。正是个人概念所包含的独立主体意蕴和抽象性,确保了由此演绎出来的原则是公正的和普遍有效的,它具有融通现实中不同的个人目标的亲和力,能把每个人的利益包含在一个互利互惠的结构中。因而,以个人为出发点的立场也是最广博的立场,相反,从整体出发的原则漠视个人权利,具有偏向占据社会有利地位的群体的狭隘性,运作起来往往维系着一种畸形社会结构:好处被一部分人享用,代价和牺牲由另一部分人承受,而且被选中来付代价作牺牲的往往是处境最不利的群体,因为这些人最缺乏保护手段来使自己不被牺牲。有关出发点的深刻哲理,或许是罗尔斯给我们的最重要启示之一。

原文刊载于肖雪慧老师的博客: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a0f79650100a9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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