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斯巴德和阿尔钦私有产权理论比较
罗斯巴德和阿尔钦私有产权理论比较 ┃ 一课经济学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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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1-20 18:29
|谭镇年
零基础无数学,你也可以学好经济学。大家好,欢迎来到一课经济学。
上一讲主要介绍罗斯巴德的自由市场的契约社会。自由市场契约社会的特征是“自我负责,免于暴力,对自己的决策拥有全权(对其他人发起暴力行动的决定除外),以及使所有参与的个人受益”。这一讲我主要比较罗斯巴德和阿尔钦的私有产权理论。
产权理论对经济学非常重要,但产权理论偏偏不是经济学研究范围之内,而是法律与法理学的研究问题。产权理论为什么对经济学非常重要?因为人类所有经济行为都受到产权的影响和约束。
现代西方经济学有一个分支叫新制度经济学(注:这个新制度经济学和林毅夫的新制度经济学並非一样)。这个分支主要研究不同的产权制度会产生什么不同的后果,但产权制度如何形成依然是个谜题,但今天不论那个经济学派都会同意产权制度对经济社会有非常大的影响力。
从现实历史来看,苏联的计划经济最终最终摧毁了苏联的经济社会。计划经济最失败的地方正是它创造了一个错误的产权制度。米塞斯在上世纪二十年代已经批评,计划经济没有私人产权和自由市场,必然无法进行经济计算(注:经济计算的意思是计算企业是否赚或赔)。所以计划经济的结局必然是社会经济破产和死亡,由于这问题比较复杂,我就不在这里详说了。
罗斯巴德在50年代从米塞斯的教导中已经发现这个问题,所以在《人,经济与国家》书中加入私有产权制度的介绍。另外一批把私有产权制度引入到经济学的学者是芝派的阿尔钦,科斯等等。
不论罗斯巴德或阿尔钦都同意,私有产权制度是自由市场的必须条件,没有私有产权制度,自由市场是不可能出现。他们也会同意当私有产权制度受到政府干预而被削弱,自由市场的功能和好处也会相被削弱减少,但他们两人是从不同的方向去解释私有产权。
罗斯巴德是用洛克的自然法和普通法的观点去解释私有产权制度,而阿尔钦则从经济分析的观点去解释私有产权。所以罗斯巴德更着重私有产权的内容和内在逻辑关系,而阿尔钦更着重私有产权带来的经济效益。我来解读《人,经济与国家》,我们就先来说说罗斯巴德的观点。
罗斯巴德说以物易物的前题是买卖双方都是交易财货所有者,双方交易的不单是财货,还包括交换财货所有权。张三用一匹马换了李四的一头牛。张三不单是把马给李四,同时也是把马的所有权也给李四。而张三得到的不单是一头牛,同时也得到牛的所有权。为什么要把财货和所有权分开来说?因为现实世界中的交易经常需要分开财货和所有权。例如租房。租客可以使用房子,但没有房子的所有权。房子这个财货是给了租客使用,但房主依然是房子的所有者。在这例子里财货和所有权是分开的。
从洛克的自然法到普通法都把财货的所有权和称为财产权,而当财产权属于某个或某群自然人就称为私有财产权。严格来说在私有财产权“意味着拥有者对其拥有财货排他性的控制和使用,而其所拥有的财货被称为财产”。例如张三用马换牛回来后,张三可以自由决定如何运用这个牛而其他人无权阻止。对张三唯一的限制不能用这头牛去损害其他人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张三就算把牛宰了来吃也是他的权利,别人无权阻止。同样张三把牛租给其他农民耕田同样是他的权利,別人也无权阻止。
罗斯巴德说完私有财产权的基本定义后就问什么财货才能成为财产。用另一说法就是什么财货可以产生私有产权?罗斯巴德很直接回答,只有稀缺的手段才能有私有产权。在这里罗斯巴德其实还包括排他性的意思。严格来说,只有稀缺和排他性的手段才能有私有产权。罗斯巴德这个答案后來变成一个几十年的争论:知识产权是否一种产权?知识本身没有稀缺和排他的特征,所以在罗斯巴德体系下,並不存在知识产权。
由于一般条件並不稀缺,所以罗斯巴德否定一般条件可以拥有产权,例如在陆地上空气不会有产权。当然抢劫匪徒可以用暴力称他们拥有空气,你呼吸就要付费。但这並非自由市场交易。当然在水里的氧气瓶是有产权的,因为在水里,氧气是稀缺的。
罗斯巴德说了私有产权的定义和财货拥有私有产权的必须条件,剩下的问题就是私有产权从何而来。任何一件财货的私有产权都理论上可以往上追溯直至一个起始原点,而这起始原点就是私有产权诞生点。例如张三的牛的财产权是通过和李四直接交换而得来的,那么李四原本如何得到牛的财产权?李四可能是在野外发现头无主之牛,把牛带回家养成为他的财产而拥有牛的财产权。
罗斯巴德根据洛克的自然法而提出4个创造和拥有财产权的步骤:
第一,每个人有天生自我拥有权。每个人的身体,智力,思维和意志都是从出生属于自己的财产。(注:这里有些争议,但现在先不讨论)。
第二,某人幸运,走路碰到一件无主的财货。例如张三在山里採草药,无意中发现一块狗头金,这块狗头金就变成张三财产。
第三,张三把一块无主的草地整理成农地。他除草翻土,修筑一些水利使土地可以作为农地使用。他把个人的劳力结合无主草地创造出农地,而农地的财产权归属于张三。
第四,通过自愿交易或别人的赠送而得到财产权。当然交易和赠送而得到的财产权可以上溯到上面三点。
我估计同学会有疑问这些私有财产的法律观点和经济学有什么关系?自由市场之所以有效运作,创造繁荣正是因为人类使用上述这套私有产权法则。当然还有很多细节这里没说。但基于这些私有产权法则,自由市场能发挥最大的力量去创造财富,更丰富的生活。当一个社会越远离这些基本私有产权法则,经济社会就会越来越萧条,一般人的生活越来越差。
很多计划经济社会,例如委内瑞拉,前苏联,古巴等等国家就是因为利用暴力破坏这些基本私有产权法则而使得社会经济破败,经常发生经济危机。罗斯巴德的私有产权制度介绍得差不多,我们再介绍一阿尔钦的私有产权制度。
阿尔钦的著重点和罗斯巴德不同,阿尔钦更著重产权的经济分析。首先私有产权并非一个权利,而是一束权利,阿尔钦说私有产权包括三个属性:
第一,拥有者有完全决定权如何使用他的财产,其他人无权干预。
第二,财产带来的服务和收入完全归属于财产拥有者。
第三,拥有者有权出售,租赁或赠送部分或全部财产权给其他人。
基本上罗斯巴德和阿尔钦在大方向是相同的。但阿尔钦把财产权看成一束权利,这束权利到底有多少?这个问题没有答案,因为不是经济学的范畴内。那么买卖双方是否可以随意创造一个权利?是的。
那么一个问题来了,如果一件财产的权利束有100个权利,张三和李四各有50个权利。这件财产的拥有者是张三,还是李四?如何定义财产的拥有者?是否拥有权利束中最多权利就是拥有者?还是拥有权利束中某几个特别权利就是拥有者?阿尔钦的方向对这些问题没有给出答案。
但阿尔钦和罗斯巴德同样说私有财产权和人权并没有区别。私有财产权就是人权,所以不能把人权和私有财产权分开。
下一课我会更详细论述直接交换与分工合作的关系。如果同学有什么问题,请随时发问。希望能够和同学多交流,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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