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人宣言》中游荡的台独幽灵
《自由人宣言》中游荡的台独幽灵
https://www.guancha.cn/ZhuGaoZheng/2013_06_18_152042.shtml
朱高正
朱高正
台湾《中国通》杂志社社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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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6-18 15:34:57字号:A- A A+来源:《社会观察》杂志
关键字: 自由人宣言台独人权宪章自由人人权民主民主化台湾大陆自由
“台湾守护民主平台协会”在今年4月份发表了一篇《自由人宣言》,宣称要以《人权宪章》重构台湾与中国的关系。这篇《宣言》是由亲绿的自由派学者署名发表的。它是在中国崛起的背景下,想要找寻一条让台湾与中国和平共存、共创民主亚洲的道路。
通篇《宣言》,刻意避免提及“台独”两个字,然而台独的幽灵却时时贯穿在整篇《宣言》当中。这也是台独人士在面临台独已无市场的情形下,刻意伪装,披上学术的外衣,继续宣传台独的祸国殃民的思想。
掩耳盗铃的“人权”和“民主”
整篇《宣言》的目的可以总结为:“在中国人权状况尚未彻底改善、政治体制尚未民主化之前,双方不应进行任何具有政治意涵的协商。”这不由得让人纳闷,什么叫做“尚未彻底改善”?世界上,哪一个国家可以宣称它的人权已经彻底改善?什么叫做“政治体制尚未民主化”?世界上,哪一个国家敢说它的政治体制已经充分民主化了?
但是这些亲绿的学者在这篇《宣言》里面所展现的口吻,好似台湾的人权已经彻底改善了;台湾的民主,也已经充分民主化了。谁都知道台湾的民主只是一个假的民主,连最起码的合理的责任政治的架构都还没建立好,而台湾的人权状况,有待改善的地方俯拾皆是。倒过来讲,即使是美国研究中国大陆问题的专家,也不敢说中国大陆的人权没有大幅改善;任谁也不能否认,现在中国大陆百姓的民主权利比以前得到的保障更为周延。而《宣言》拿“人权”和“民主”来说事,显然有掩耳盗铃之嫌。
这篇《宣言》令人非常难过,看不到这些年轻学者的自省,多的是面对中国大陆表现的那种知识上的傲慢。其实,早有研究指出,每个国家对人权的理解、相关的法律保障以及配套机制都有很大的差异,德国与美国不同,美国跟英国也不同。
其实,人权与民主是一个永不休止的追求和理想,只要稍稍一松懈,那只潜藏的权力巨兽,就会再肆无忌惮地啃噬人权与民主的果实。历史一再告诉我们,人权和民主,是一个发展的、动态的、辩证的概念。在不同的经济发展阶段、不同的历史文化背景、不同的国际环境中,人权与民主从来就没有一个绝对客观的标准。
1789年法国大革命后,提出人类历史上具有现实意义的第一份人权清单。其实,这一份人权清单源自两个部分:一部分来自18世纪欧陆理性主义的代表沃尔夫,他在他的大作《自然法》里头,开列出第一份人权清单;而另一部分,则是来自《五月花号公约》,1620年五月花号驶抵北美东岸的时候,满船102位清教徒为了要脱离天主教教会(含英国国教派)的迫害,追求宗教自由,签订了《五月花号公约》,希望能在新大陆创建一个真正属于上帝的国度:为了追求可以印发《圣经》的权利,就主张出版的自由;为了要求可以直接解释《圣经》的权利,就主张意见表达的自由;为了要求有公开布道的权利,就主张集会的自由;为了要求自行组织教会的权利,就主张结社的自由。
人权的内涵有其局限性。比如,在沃尔夫的人权清单里面,把生病可以获得治疗、服药,也当作基本人权之一,而这一条在法国大革命以降的人权思潮里长期被漠视,但在魏玛宪法以后,由于劳工的工作权、受教权得到保障,这一条也渐渐成为文明社会所认定的基本人权项目了。
两岸关系是“交战团体”的关系
《宣言》中“长久以来,中国政府以武力威胁台湾”的说法真是叫人啼笑皆非!
蒋介石在1949年撤守台湾之后,念兹在兹的就是反攻大陆,收复故土。两岸长期处于剑拔弩张的军事对峙状态,这要等到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拨乱反正之后,重新调整对台政策,才换来两岸和平的契机啊!两岸的和平会延宕,主要是因为蒋经国提出“三不政策”:不接触、不谈判、不妥协。两岸之所以能够重启交流,就是笔者1987年提着脑袋瓜子,要求蒋经国开放老兵返乡探亲的!我希望年轻学者回去翻翻历史,蒋介石是如何丢掉大陆的。最好再去翻翻历史,如果没有1924年的国共合作,就没有黄埔军校,就没有孙中山政治生命的第二春。蒋介石1927年发动政变,夺取国民党的领导权,开始血腥清党,自此国共的血海深仇就难以化解了。结果怎么了?对日抗战结束后,短短不到四年,就把大陆丢了。这就是代表大陆百姓唾弃国民党,选择了共产党。
其实,从法理上来说,两岸关系就是交战团体的关系。所谓“交战团体”,是指在一个国家之中,有部分地区长期为叛军所盘踞,合法政府没办法收复,却又无法有效保护与合法政府有邦交的外国侨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在这种情形下,只好容许跟合法政府有邦交的国家,可以承认这个沦陷区的政权是合法政府的交战团体,直接跟它打交道,而这个沦陷区的政权藉此可享有部分国际法的人格(一般来说,最高为副部级关系)。对台湾来说,大陆是沦陷区,梵蒂冈跟中华民国有正式的外交关系,但我们没办法保障梵蒂冈的国民在中国大陆的生命、财产安全,只好容许梵蒂冈承认中共当局是中华民国的交战团体;反之,美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式的外交关系,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无法保证美国国民在台湾的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就容许美国承认台湾当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交战团体。
为了要维护台海局势的稳定,两岸政府虽然还不能互相承认,至少可以互相不否认,尽快签署和平协议,及早结束交战状态,尽快进行对话、交流。台湾希望大陆改善什么,要求大陆不能做什么;大陆希望台湾不要做什么,要求台湾要改善什么,通通提出来嘛!也就是要多接触、多交流,寻找共识,消弭歧见,这才是负责任的做法。
“台独”已经没有市场
当然他们知道,台独已经没有市场了,李登辉搞了十二年的“独台”,结果是丢出“统独争论是一个假议题”这句话;陈水扁干了八年的总统,结果也说:“李登辉十二年做不到的事,我当然也做不到。”台独已经走到了尽头,民进党理应严肃重新思考两岸关系的定位,提出比国民党、甚至比共产党更具前瞻而符合全体中国人民(当然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伟大愿景,来争取台湾同胞的支持,甚至也要能获得大陆同胞的认可,这才是一个真正能承担台湾同胞寄望的政党。然而令人遗憾的是,陈水扁因贪腐下狱之后,民进党挑战国民党当局最宝贵的廉洁形象,彻底破灭。虽然蔡英文以她独特清新的形象,在民进党最低潮的时候引领民进党,由于马英九的无能,给了民进党一个绝无仅有东山再起的机会。这使得蔡英文在2012年的“总统”大选中,俨然是以民进党“中兴之主”的形象站上台面。然而蔡英文却因为拒不承认“九二共识”,逼得包括众多著名企业家在内,不得不纷纷表态拥护马英九,终使蔡英文问鼎台湾大权的努力功败垂成。
这一年多里,在民进党内部只听到谢长廷一个人试图在扭转民进党的两岸政策而已,但谢无力回天,得到的响应是更多恶毒的谩骂与批评。谁知就在此时,一批亲绿的年轻学者花了那么多的心血来撰述《自由人宣言》,其实是换汤不换药,只不过是不提“台独”两个字而已,美其名说是以《人权宪章》来重构两岸关系,讲白了,把人权当作一个幌子,来图谋不可告人的台独计谋而已。遍观全篇《宣言》,提到“自由人”就是引述南非前总统曼德拉讲过“唯有自由人才能签订契约”,整篇《宣言》对曼德拉这句话断章取义,大肆渲染其台独建国的主张。
何为“自由人”?
原本以为台湾守护民主平台协会的这些年轻学者,应该会为民进党带来一股生机,谁知居然这么不长进!他们自称为“自由人”,我看是一点都不自由。
现代法治国家之父、立宪主义的先驱、也是捍卫人的尊严与人权的大师──康德,是这样来界定自由的,他说:“自由是人所具有的一种能力,可以完全独立于一切经验因素的制约,让纯粹理性的要求,成为实践的那种能力。”一般来说,我们把前半段称为“消极自由”;后半段称为“积极自由”。
先说消极的自由。我们人类的确是有能力独立于一切经验因素的制约来做行为的决定。比方说,在众目睽睽之下,你捡到十万元新台币,内心再不愿意,也不得不拿去交给派出所招领,这种拾金不昧的行为没有什么道德价值可言。假使是在荒郊野外,夜深人静时,你无意间踢到十万元新台币,当时就算你把它据为己有,也没有人会知道,但你仍旧拿去交给派出所招领,那这个拾金不昧的行为在道德评价上就很高了。假使发生同样的情形,家中老父得病亟需开刀,刚好需要这十万元新台币,但你仍然可以抵挡这十万元的诱惑,依然交给派出所处理,那这种拾金不昧行为的道德评价就达到极致了。其实,消极的自由就是积极的自由,也就是说让纯粹理性的要求,成为实践的那种能力。意即不夹杂任何私意、私欲,完全排除了客观环境的千变万化,只因为道理上该怎样就怎样。所谓“实践”,就是跟我们内心立意与行为决定有关的,就叫实践。
用康德的话来说,因为人是可以自由的,所以人才有尊严。因为我们是自由的,所以我们是自律的,也就是说我们只服从自己所定下的行为法则,或者只服从我们与别人共同约定的行为法则。因为我们就是自己的主人翁,就是自己行为的立法者,所以我们是自主的,也是自治的,也就是我们自己来管理自己。你管不住自己,只好由别人来管理你,那你就不是自己的主人翁,就得听命于别人了。换句话说,讲理的人,就是自己的主人翁;不能随时讲理的人,就不能当自己的主人翁。
其实,东西方哲学达到最高、最极致的境界都是互通的。其实,康德所倡导的“自由”,如果用孔子的话来说,就是“克己复礼”四个字,朱熹解释“克己复礼”就是“尽乎天理之极,而无一毫人欲之私”。“无一毫”,代表不夹杂丝毫个人私意、私欲的考虑,这不就相当于康德的“消极自由”吗?“尽乎天理之极”,不就是康德所说的“让纯粹理性的要求,成为实践的那种能力”吗?
一个彻底自由的人,就是指他可以彻底“独立于一切经验因素的制约,来决定自己的行为”。如果用孔子的话来说,彻底自由的人,就是“圣人”,这个圣人就是与大道完全融为一体,分割不开,“纯亦不已”。孔子说:“君子无终食之间违仁,造次必于是,颠沛必于是。”这个“大道”是什么?朱熹认为,就是太极,就是“一阴一阳之谓道”,也就是乾坤的“易简之道”。客观存在的事物,再怎么千变万化,就离不开这个“易简之道”。人虽然可以不受任何经验因素的制约,但人一定要去面对、接触万事万物,只不过在应接万事万物的时候,能够“物各付物”,也就是让每件事都按照该事物自己的理路去发展,不夹杂我们的私意、私欲,去干扰万事万物的生成变化。
被台独教条绑架的“自由人”
这篇《宣言》的问题就出在这里。他们隐藏着不可告人的台独意图,任何所谓的知识、人权、主张,都是为台独的图谋来铺垫的。他们完全无视两岸的客观形势,无视形成现在客观形势的历史背景,只是一厢情愿地要把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自成一个新而独立的国家。这是这些年轻学者最为不可取的地方。书读再多,心术坏了,再渊博的知识也只是帮他们去做坏事的道具罢了。亏他们还好意思宣称自己是“自由人”,其实他们是最为可怜的、完全被台独教条绑架的“囚奴”而已。
他们最需要的是,解放思想,开动脑筋,实事求是,来面对过去这一百七十年来的近现代史。从鸦片战争以来的苦难祖国,在备受西方殖民帝国主义的蚕食鲸吞、日本军国主义的蹂躏,走了多少错路、弯路,才渐渐摸索出这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追求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岂是《宣言》所说的“带有强烈沙文民族主义的倾向”,它应该是几代中国人深藏在内心的渴望。我相信大多数的台湾同胞乐于见到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在东南亚的三千多万侨胞,在北美、欧洲、世界各地的华人也乐于见到。
如果这些自以为学有专精的学者,其内心对中国是如此的敌视,怎么能奢望中国大陆会对你们友善呢?你们在《宣言》中对大陆提出那么多自以为是的要求,又怎么可能得到中共当局正面的响应呢?这不是在自欺欺人吗?我只看到这些不知世务的年轻学者的堕落、无知、不求长进。其实《自由人宣言》的出现,就象征着台独运动的挽歌。
台独
https://www.guancha.cn/ZhuGaoZheng/2013_06_18_152042.shtml
朱高正
朱高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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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6-18 15:34:57字号:A- A A+来源:《社会观察》杂志
关键字: 自由人宣言台独人权宪章自由人人权民主民主化台湾大陆自由
“台湾守护民主平台协会”在今年4月份发表了一篇《自由人宣言》,宣称要以《人权宪章》重构台湾与中国的关系。这篇《宣言》是由亲绿的自由派学者署名发表的。它是在中国崛起的背景下,想要找寻一条让台湾与中国和平共存、共创民主亚洲的道路。
通篇《宣言》,刻意避免提及“台独”两个字,然而台独的幽灵却时时贯穿在整篇《宣言》当中。这也是台独人士在面临台独已无市场的情形下,刻意伪装,披上学术的外衣,继续宣传台独的祸国殃民的思想。
掩耳盗铃的“人权”和“民主”
整篇《宣言》的目的可以总结为:“在中国人权状况尚未彻底改善、政治体制尚未民主化之前,双方不应进行任何具有政治意涵的协商。”这不由得让人纳闷,什么叫做“尚未彻底改善”?世界上,哪一个国家可以宣称它的人权已经彻底改善?什么叫做“政治体制尚未民主化”?世界上,哪一个国家敢说它的政治体制已经充分民主化了?
但是这些亲绿的学者在这篇《宣言》里面所展现的口吻,好似台湾的人权已经彻底改善了;台湾的民主,也已经充分民主化了。谁都知道台湾的民主只是一个假的民主,连最起码的合理的责任政治的架构都还没建立好,而台湾的人权状况,有待改善的地方俯拾皆是。倒过来讲,即使是美国研究中国大陆问题的专家,也不敢说中国大陆的人权没有大幅改善;任谁也不能否认,现在中国大陆百姓的民主权利比以前得到的保障更为周延。而《宣言》拿“人权”和“民主”来说事,显然有掩耳盗铃之嫌。
这篇《宣言》令人非常难过,看不到这些年轻学者的自省,多的是面对中国大陆表现的那种知识上的傲慢。其实,早有研究指出,每个国家对人权的理解、相关的法律保障以及配套机制都有很大的差异,德国与美国不同,美国跟英国也不同。
其实,人权与民主是一个永不休止的追求和理想,只要稍稍一松懈,那只潜藏的权力巨兽,就会再肆无忌惮地啃噬人权与民主的果实。历史一再告诉我们,人权和民主,是一个发展的、动态的、辩证的概念。在不同的经济发展阶段、不同的历史文化背景、不同的国际环境中,人权与民主从来就没有一个绝对客观的标准。
1789年法国大革命后,提出人类历史上具有现实意义的第一份人权清单。其实,这一份人权清单源自两个部分:一部分来自18世纪欧陆理性主义的代表沃尔夫,他在他的大作《自然法》里头,开列出第一份人权清单;而另一部分,则是来自《五月花号公约》,1620年五月花号驶抵北美东岸的时候,满船102位清教徒为了要脱离天主教教会(含英国国教派)的迫害,追求宗教自由,签订了《五月花号公约》,希望能在新大陆创建一个真正属于上帝的国度:为了追求可以印发《圣经》的权利,就主张出版的自由;为了要求可以直接解释《圣经》的权利,就主张意见表达的自由;为了要求有公开布道的权利,就主张集会的自由;为了要求自行组织教会的权利,就主张结社的自由。
人权的内涵有其局限性。比如,在沃尔夫的人权清单里面,把生病可以获得治疗、服药,也当作基本人权之一,而这一条在法国大革命以降的人权思潮里长期被漠视,但在魏玛宪法以后,由于劳工的工作权、受教权得到保障,这一条也渐渐成为文明社会所认定的基本人权项目了。
两岸关系是“交战团体”的关系
《宣言》中“长久以来,中国政府以武力威胁台湾”的说法真是叫人啼笑皆非!
蒋介石在1949年撤守台湾之后,念兹在兹的就是反攻大陆,收复故土。两岸长期处于剑拔弩张的军事对峙状态,这要等到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拨乱反正之后,重新调整对台政策,才换来两岸和平的契机啊!两岸的和平会延宕,主要是因为蒋经国提出“三不政策”:不接触、不谈判、不妥协。两岸之所以能够重启交流,就是笔者1987年提着脑袋瓜子,要求蒋经国开放老兵返乡探亲的!我希望年轻学者回去翻翻历史,蒋介石是如何丢掉大陆的。最好再去翻翻历史,如果没有1924年的国共合作,就没有黄埔军校,就没有孙中山政治生命的第二春。蒋介石1927年发动政变,夺取国民党的领导权,开始血腥清党,自此国共的血海深仇就难以化解了。结果怎么了?对日抗战结束后,短短不到四年,就把大陆丢了。这就是代表大陆百姓唾弃国民党,选择了共产党。
其实,从法理上来说,两岸关系就是交战团体的关系。所谓“交战团体”,是指在一个国家之中,有部分地区长期为叛军所盘踞,合法政府没办法收复,却又无法有效保护与合法政府有邦交的外国侨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在这种情形下,只好容许跟合法政府有邦交的国家,可以承认这个沦陷区的政权是合法政府的交战团体,直接跟它打交道,而这个沦陷区的政权藉此可享有部分国际法的人格(一般来说,最高为副部级关系)。对台湾来说,大陆是沦陷区,梵蒂冈跟中华民国有正式的外交关系,但我们没办法保障梵蒂冈的国民在中国大陆的生命、财产安全,只好容许梵蒂冈承认中共当局是中华民国的交战团体;反之,美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式的外交关系,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无法保证美国国民在台湾的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就容许美国承认台湾当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交战团体。
为了要维护台海局势的稳定,两岸政府虽然还不能互相承认,至少可以互相不否认,尽快签署和平协议,及早结束交战状态,尽快进行对话、交流。台湾希望大陆改善什么,要求大陆不能做什么;大陆希望台湾不要做什么,要求台湾要改善什么,通通提出来嘛!也就是要多接触、多交流,寻找共识,消弭歧见,这才是负责任的做法。
“台独”已经没有市场
当然他们知道,台独已经没有市场了,李登辉搞了十二年的“独台”,结果是丢出“统独争论是一个假议题”这句话;陈水扁干了八年的总统,结果也说:“李登辉十二年做不到的事,我当然也做不到。”台独已经走到了尽头,民进党理应严肃重新思考两岸关系的定位,提出比国民党、甚至比共产党更具前瞻而符合全体中国人民(当然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伟大愿景,来争取台湾同胞的支持,甚至也要能获得大陆同胞的认可,这才是一个真正能承担台湾同胞寄望的政党。然而令人遗憾的是,陈水扁因贪腐下狱之后,民进党挑战国民党当局最宝贵的廉洁形象,彻底破灭。虽然蔡英文以她独特清新的形象,在民进党最低潮的时候引领民进党,由于马英九的无能,给了民进党一个绝无仅有东山再起的机会。这使得蔡英文在2012年的“总统”大选中,俨然是以民进党“中兴之主”的形象站上台面。然而蔡英文却因为拒不承认“九二共识”,逼得包括众多著名企业家在内,不得不纷纷表态拥护马英九,终使蔡英文问鼎台湾大权的努力功败垂成。
这一年多里,在民进党内部只听到谢长廷一个人试图在扭转民进党的两岸政策而已,但谢无力回天,得到的响应是更多恶毒的谩骂与批评。谁知就在此时,一批亲绿的年轻学者花了那么多的心血来撰述《自由人宣言》,其实是换汤不换药,只不过是不提“台独”两个字而已,美其名说是以《人权宪章》来重构两岸关系,讲白了,把人权当作一个幌子,来图谋不可告人的台独计谋而已。遍观全篇《宣言》,提到“自由人”就是引述南非前总统曼德拉讲过“唯有自由人才能签订契约”,整篇《宣言》对曼德拉这句话断章取义,大肆渲染其台独建国的主张。
何为“自由人”?
原本以为台湾守护民主平台协会的这些年轻学者,应该会为民进党带来一股生机,谁知居然这么不长进!他们自称为“自由人”,我看是一点都不自由。
现代法治国家之父、立宪主义的先驱、也是捍卫人的尊严与人权的大师──康德,是这样来界定自由的,他说:“自由是人所具有的一种能力,可以完全独立于一切经验因素的制约,让纯粹理性的要求,成为实践的那种能力。”一般来说,我们把前半段称为“消极自由”;后半段称为“积极自由”。
先说消极的自由。我们人类的确是有能力独立于一切经验因素的制约来做行为的决定。比方说,在众目睽睽之下,你捡到十万元新台币,内心再不愿意,也不得不拿去交给派出所招领,这种拾金不昧的行为没有什么道德价值可言。假使是在荒郊野外,夜深人静时,你无意间踢到十万元新台币,当时就算你把它据为己有,也没有人会知道,但你仍旧拿去交给派出所招领,那这个拾金不昧的行为在道德评价上就很高了。假使发生同样的情形,家中老父得病亟需开刀,刚好需要这十万元新台币,但你仍然可以抵挡这十万元的诱惑,依然交给派出所处理,那这种拾金不昧行为的道德评价就达到极致了。其实,消极的自由就是积极的自由,也就是说让纯粹理性的要求,成为实践的那种能力。意即不夹杂任何私意、私欲,完全排除了客观环境的千变万化,只因为道理上该怎样就怎样。所谓“实践”,就是跟我们内心立意与行为决定有关的,就叫实践。
用康德的话来说,因为人是可以自由的,所以人才有尊严。因为我们是自由的,所以我们是自律的,也就是说我们只服从自己所定下的行为法则,或者只服从我们与别人共同约定的行为法则。因为我们就是自己的主人翁,就是自己行为的立法者,所以我们是自主的,也是自治的,也就是我们自己来管理自己。你管不住自己,只好由别人来管理你,那你就不是自己的主人翁,就得听命于别人了。换句话说,讲理的人,就是自己的主人翁;不能随时讲理的人,就不能当自己的主人翁。
其实,东西方哲学达到最高、最极致的境界都是互通的。其实,康德所倡导的“自由”,如果用孔子的话来说,就是“克己复礼”四个字,朱熹解释“克己复礼”就是“尽乎天理之极,而无一毫人欲之私”。“无一毫”,代表不夹杂丝毫个人私意、私欲的考虑,这不就相当于康德的“消极自由”吗?“尽乎天理之极”,不就是康德所说的“让纯粹理性的要求,成为实践的那种能力”吗?
一个彻底自由的人,就是指他可以彻底“独立于一切经验因素的制约,来决定自己的行为”。如果用孔子的话来说,彻底自由的人,就是“圣人”,这个圣人就是与大道完全融为一体,分割不开,“纯亦不已”。孔子说:“君子无终食之间违仁,造次必于是,颠沛必于是。”这个“大道”是什么?朱熹认为,就是太极,就是“一阴一阳之谓道”,也就是乾坤的“易简之道”。客观存在的事物,再怎么千变万化,就离不开这个“易简之道”。人虽然可以不受任何经验因素的制约,但人一定要去面对、接触万事万物,只不过在应接万事万物的时候,能够“物各付物”,也就是让每件事都按照该事物自己的理路去发展,不夹杂我们的私意、私欲,去干扰万事万物的生成变化。
被台独教条绑架的“自由人”
这篇《宣言》的问题就出在这里。他们隐藏着不可告人的台独意图,任何所谓的知识、人权、主张,都是为台独的图谋来铺垫的。他们完全无视两岸的客观形势,无视形成现在客观形势的历史背景,只是一厢情愿地要把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自成一个新而独立的国家。这是这些年轻学者最为不可取的地方。书读再多,心术坏了,再渊博的知识也只是帮他们去做坏事的道具罢了。亏他们还好意思宣称自己是“自由人”,其实他们是最为可怜的、完全被台独教条绑架的“囚奴”而已。
他们最需要的是,解放思想,开动脑筋,实事求是,来面对过去这一百七十年来的近现代史。从鸦片战争以来的苦难祖国,在备受西方殖民帝国主义的蚕食鲸吞、日本军国主义的蹂躏,走了多少错路、弯路,才渐渐摸索出这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追求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岂是《宣言》所说的“带有强烈沙文民族主义的倾向”,它应该是几代中国人深藏在内心的渴望。我相信大多数的台湾同胞乐于见到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在东南亚的三千多万侨胞,在北美、欧洲、世界各地的华人也乐于见到。
如果这些自以为学有专精的学者,其内心对中国是如此的敌视,怎么能奢望中国大陆会对你们友善呢?你们在《宣言》中对大陆提出那么多自以为是的要求,又怎么可能得到中共当局正面的响应呢?这不是在自欺欺人吗?我只看到这些不知世务的年轻学者的堕落、无知、不求长进。其实《自由人宣言》的出现,就象征着台独运动的挽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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