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公民的不服从》
《论公民的不服从》
亨利·戴维·梭罗
《论公民的不服从》
(1849)
摘选自《自由的刻度》
我从心底里接受这句箴言:“管事最少的政府是最好的政府”,并且我也希望看到它更快更系统地得到执行。如果这一原则可以得到实施,我相信它最终会达到“一事不管的政府是最好的政府”;而只有当人们对这样的政府有所准备的时候,他们才可能得到这样一个政府。因为最好的政府也不过是权宜之计,而大部分政府通常都碍手碍脚,实际上所有的政府有时候都是如此。
一直以来有关反对常备军的意见很多,有分量,值得推广,而这些意见最终也会导致对常备政府的反对,因为常备军不过是常备政府的臂膀而已。虽然政府本身只不过是人民选择来执行自我意志的一种方式,但在人民通过它采取行动之前,政府同样很容易被滥用或误用。请看当前的墨西哥战争,它就是一个少数人利用常备政府作工具的例子,因为从一开始,人民就不会同意采取这种手段。
这样的美国政府,当它努力把自己一成不变地传给下一代,但同时又每一瞬间都在丧失自我完整性的时候,它除了是一个传统,虽说是最近才形成的传统,又能是什么呢?它不具有一个活人的生命力和力量,因为一个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志来支配这些力量,而政府却不能,它对人民来说不过是一种木头枪之类的玩意儿。但它却并不因此而减少其必要性,因为人们必须要有一些这样或那样的复杂机器,要听到它们运转的噪声才能满足他们对政府的观念。因此,政府的存在显示出人们多么容易被置于强制之下,甚至于自我强制,只是为了自身的利益。我们不得不承认,这真是妙极了。但问题是这个政府除了极善于偏离自己的职能之外,却从未促进过任何事业:它未能使国家保持自由,它未能安定西部,它也未能提供教育。所有的成就都得自于美国人民的固有性格,并且如果不是政府时不时地妨碍了它,本来还可以取得更大的成就。因为政府不过是个权宜之计,要是通过它人们可以互不拘束,大家都会高兴的,如前所述,一个政府管得最少的时候正是它最合宜的时候。
就拿商业和贸易来说,如果不是他们像橡皮一样富有弹性,简直不可能跳过那些立法委员们不断设置的障碍。老实说,如果完全从这些人行为的后果来判断,而不是部分考虑到他们的动机的话,这些人简直应该和那些在火车路轨上乱设障碍的捣乱分子一样受到惩罚。
但现实一点来说,作为一个公民而不像那些自称为无政府主义者的人,我所要求的并不是立刻取消政府,而是现在就有一个好一点的政府。要让每个人都清楚什么样的政府才能博得他的尊重,因为这是建立这样一个政府的第一步。
毕竟,当权力一旦落入人民手中,多数人的意志得以长期成为统治意志的最现实的原因不是因为他们代表着真理,也不是因为这对于少数人显得最公正,而是因为他们在力量上最强大。
然而,即便是一个所有事务都由多数派说了算的政府也不可能是基于正义,哪怕是人们通常理解的正义。难道就不能有政府不是靠多数,而是用良知来判断是非,多数只决定政府该管还是不该管的问题?难道一个公民就必须每时每刻毫无保留地让自己的良知听从立法机构?果真如此,那每个人何必还要有自己的良知呢?我认为我们首先是人,然后才是国民,我们对法律的尊重不应超过对正义的尊重,我们有权承担的唯一义务就是在任何时候都做自己认为正确的事情。
要说一个社团本身没有良知,这是事实,但是一个由有良知的人组成的社团就是一个有良知的社团。法律从未使人更公正,相反,正是通过人们对法律的遵从,甚至那些善意的人也在每天充当不公正的实施者。
对法律过度遵从的一个常见而自然的结果就是你会看到一队士兵、陆军少校、海军少校、陆军下士、下等兵、火药兵等等之类,列队整齐地走过山坡和山谷,违背自己的意志,走上战场。是的,这的确有违他们的常识和良知,这使得行军真是强人所难,并使人内心不安,他们很清楚他们从事的是一项可恶的工作,因为他们都是生性和平的人。
但是现在他们在干什么?他们还算人吗?还是一座座移动的碉堡和弹药库,只为了给一些大权在握的无耻小人服务?看看海军基地的士兵吧,他正是一种美国政府造就的人,或者不如说是它用妖术蛊惑的人——那不过是一具行尸走肉,一个人模人样的影子罢了,简直可以说他已经带着他的随葬品,全副武装地被埋葬了。……
因此,这些人并非作为人去为国效力,而是作为肉体机器为政府服务。他们组成常备军、民兵、狱卒、警察、地方武装团队等等,在大部分情况下,他们自己的判断力和道德感没有发挥任何作用,他们把自己置于木头、土块或是石头一样的水平,相应的,适应于这种目的的木头人也可以被大批地制造出来。这种人就像稻草人或是一堆垃圾一样不能使人产生任何敬意,他们的价值和狗或马相当,但哪怕是这样的人通常也被认为是好公民。其他人主要用头脑为政府服务——比如大部分的立法者、政客、律师、部长、还有那些公务员们,由于他们极少做出任何道德判断,他们完全可能不带任何主观色彩地像服务上帝一样为魔鬼服役。只有很少人用他们的良知为政府服务——比如英雄、爱国者、烈士、大部分改革者和真正的人,但正因为如此,通常他们必然会抵制政府,所以常常被政府当作敌人。一个明智的人只有作为一个“人”才是有用的,他决不能忍受成为他人手中一团任人摆弄的“黏土”。……
【此处略去若干段落】
我每年仅有一次机会面对面地直接和美国政府或是它的代表——州政府打交道,那就是通过税收员。这是像我这样地位的人和政府打交道的唯一方式,也是政府明确承认我这个公民的方式。因此,对我来说,在目前的事态下,最简单、有效而责无旁贷地对政府不满和爱的表达方式就是拒付税款。因此,我的公民邻居,税收员先生就是我不得不对付的人了,毕竟,我只能和人而不是和政府公文去争论,而税收员先生自然就成了政府的代表。要不是他不得不考虑他是该把我,他的邻居,他所尊敬的人,作为一个邻居,一个友善的人来对待呢,还是作为一个疯子,一个和平的破坏者对待,并考虑他是否能够不用采取更粗野更鲁莽的思想或语言就能跨过这个障碍而恢复睦邻关系, 如果他不是被迫这样干的话,他怎么能知道他作为一个政府官员,或是作为一个人究竟是什么,又干了些什么呢?
我很清楚,哪怕只有一千,一百,甚至只要有十个我能叫出名字来的诚实的人——只要有十个诚实的人——是啊,哪怕在马萨诸塞州有一个诚实的人不再蓄奴,只要他们切实地从这项制度中退出并因此被关进当地监狱,奴隶制在美国就会被废除。因为不管开端看上去多小,只要完成的事情就永不会更改,但我们却更喜欢夸夸其谈,我们的言论是我们的使命,有几十家报纸为改革服务,却没有一个“人”为此奔走。如果我尊敬的邻居,本州的代表,肯把时间花在议会办公室解决人权的问题,而不是【让人们】遭受卡罗来纳监狱的威胁,这会使马萨诸塞的囚犯们大为安心。这个州很想蒙骗她的姐妹接受奴隶制的罪恶——虽然目前她发现别人和她争吵的唯一根据只是一项冷漠的决议——但立法机构不会完全放弃明年冬天的该议题。
如果政府会把人不公正地投入监狱,那么监狱就是正直的人应该待的地方。今天,马萨诸塞为她那些更自由、更有斗志的灵魂提供的唯一合适的地方也是监狱,这些人不仅被她的决议驱逐到州外,并且他们根据自己的原则也不愿和这个州扯上关系。正是在那里,那些逃亡奴隶,假释中的墨西哥罪犯和那些为自己的民族所受到的不公正待遇来申诉的印第安人才能找到他们;政府把那些反对它的人置于一个分离的,但是更自由、更正直的境地:监狱——那是自由人在一个奴隶制国家唯一可以有尊严地待下去的地方。
如果有人认为进了监狱会丧失影响力,在那里,他们的声音将不再骚扰政府的耳朵,在高墙之内,他们不再是可怕的敌人,那只能说明,他们还不知道真理比谬误强大得多,那些自己亲身经历过不公正的人可以更加雄辩而有效地抗拒不公正。要以你的全部影响投出一票,而不仅仅是投出一张小纸片。少数如果屈从于多数则软弱无力,甚至都算不上少数,但如果全力抵制,却将势不可挡。如果要在把所有正直的人投入监狱与弃绝战争和奴隶制二者之间做一选择,政府是不会犹豫的。如果今年一千人拒付税款,比起支付这笔钱,这算不上是暴力或血腥的手段,因为如果支付这笔钱,政府就可以实施暴虐,而洒下无辜者的鲜血。
所以,事实上,如果和平革命是可能的话,这就是它的定义。如果一个税收官或是任何别的政府官员来问我,就像有人问过的那样:“那我又该怎么办呢?”我的回答是:“如果你真的想干点什么,就辞职吧。”
当国民拒绝效忠,官员辞去职务,那时革命就成功了。但是就算会流血,难道良心受到伤害就不会流血吗?正是从良心的伤口,真正的人性和不朽会流洒,他会因此血尽而亡,我看见这样的鲜血正在流淌。
我注意到把反抗者投入监狱比查封他的家产要有效——虽然二者都是为了相同的目的——因为那些主张完全正义的人,因此对腐败的政府来说最危险的人,往往不会花太多时间去积累财富。对这些人政府提供的服务相对较少,哪怕一小笔税金也常常显得过分了,特别是当他们不得不通过自己的双手进行特殊劳动才能获得它的时候。
如果有人生活完全不用钱,政府恐怕也不好向他收税吧。但是富有的人——我倒不是想做什么令人不快的对比——却总是得为那个使他富裕的机构卖命。所以很明显,钱越多美德越少,因为钱隔在人和物之间,并为他去获取物,当然这种攫取并非善行。它把许多他不得不面对的问题抛在一边,而它提出的唯一新问题生硬而纯属多余:钱怎么花?这样,他的道德底线就从他的脚下被抽走了,随着所谓“财富”的增加,生活的机会却按比例缩小了。
一个富人为他的文化能做的最好的事就是努力实现那些当他还贫困时所热衷的计划。根据他们的情况,耶稣回答希律王的追随者们:“给我看你们的贡金,”——然后有人从口袋里掏出了一个便士——如果你使用的钱币上印有恺撒的形象,是他使这钱币流通而有价值,那就是说,如果你是政府的人,安享着恺撒政府的好处,那么当他要求时,你必须回付他原属于他的东西。“因此把恺撒的还给恺撒,把上帝的还给上帝,”——这样耶稣就离开了,并未告诉他们哪些属于上帝,哪些属于恺撒,因为他们并不想知道,而他们也并没有变得更聪慧。
当我和邻居中最自由的人交谈时,我发现不管他们对这个问题的重要性和严重性说些什么,不管他们对公共安宁有多关心,说到底,他们怎么也不能摆脱政府的保护,他们对因不服从它而给自己的家庭和财产带来的后果感到恐惧。
从我自己来说,我不愿去想什么时候得依靠政府的保护。但是,当它出示税票的时候,如果我拒不承认政府的权威,它就会立刻拿走并糟蹋我的财产,并让我和我的孩子永无宁日,这样可就惨了。这使一个人不可能既诚实地生活,同时又得到大家的尊敬,生活得舒适。真不值得去积累财富,因为它肯定会被拿走。你只好租用或擅自占用一小块地,种点庄稼,然后立刻把它吃掉,你必须自给自足,完全靠自己,随时准备打铺盖卷赶路,不能有太多累赘。
一个人要是能在各方面都成为土耳其政府的好臣民,他甚至在土耳其也能富裕起来。孔子说:“邦有道,贫且贱焉,耻也;邦无道,富且贵焉,耻也。”不,除非马萨诸塞的保护能一直延伸到遥远的南部,在那儿,我的自由受到了威胁,或是直到我一心只想通过和平的事业在家乡置办一份产业,我还承受得了拒不效忠于马萨诸塞,拒不承认它对我的财产和生命的权力。从各个意义上说不服从这个政府都比服从它对我的惩罚来得要轻,因为如果我屈从于它,我会认为贬低了自己。
许多年前,政府为了教会的利益和我打过交道,要求我支付一笔神职人员的费用,此人的布道我父亲倒是听过,我本人可从未参加过。“给钱,”他说,“不然就把你关进监狱。”我拒绝了。但不幸的是,其他人却认为应该支付这笔费用。
我不明白为什么向教师收税来支付教士的开支,正如教士也不应被征税来支付教师的开支;因为我并不是政府的教员,我的收入是由自愿捐赠而来的。我不明白为什么学校不能自己开出税单,然后请求政府的支持,教会也一样。但是应行政委员的要求,我不得不做出以下书面陈诉——“在场诸君为证,本人亨利·梭罗不希望被当作任何我未参加的社团的成员”,我把这个声明交给了乡镇办事员,由他保管。这样,政府就已获悉我不愿意被当作那个教会的成员,因此再没有向我收过任何相关的费用;虽然那时它说它必须坚持最初的推定。如果我知道名称的话,我真应该那时候就详细地签名否认所有那些我从未参加过的社团,可惜我不知道到哪里去找一份完整的名单。
我已经六年没交人头税了,因此我曾经被投入监狱一次,关了一夜。但是当我站在那里,打量那些两三英尺厚的坚固石墙,一尺厚的木头和铁做的门,还有透过光线的铁栅栏,我忍不住觉得那个把我关起来的机构实在是太愚蠢了。它对待我的方式就好像我只是一堆骨头和血肉,可以被轻易地关起来。我怀疑最后它的结论是,这就是我最大的用处,而从未想过以任何方式获得我的服务。我意识到,如果说在我和我的乡亲们之间有一堵石墙,那么,在他们变得和我一样自由之前,在我们之间还有一堵更难攀越、更难摧毁的石墙。我一刻也没有觉得被禁锢,因此,那些墙只不过是浪费石头和水泥。我觉得在所有乡亲中,只有我一人付了税。他们只是不知道该如何对待我,而表现得像没有教养的人。
不论威胁还是恭维他们都搞错了:因为他们认为我最大的愿望就是站在石墙的另一边。我无话可说,只能微笑地看着他们徒劳地想对我的思想锁上大门,而我的思想却毫无阻碍地跟着他们出门去了,而真正危险的只有这些思想而已。因为他们逮不到我,所以决定惩罚我的肉体;就像那些小男孩,他们如果无法向他们讨厌的人泄愤,就只能去欺负他的狗。我看政府如此缺乏智慧,简直像一个拿着银汤匙的孤独妇人一样脆弱,分不清敌我,因此我对它失去了仅余的敬意,我可怜它。
因此,政府从未能有效地针对一个人的判断力,智力,或是道德,而只是触及他的肉体和感官,它不是由更高的智慧和诚实武装起来的,只不过有更强的武力罢了。
我可不是生来被人强迫的,我会按自己的方式生活,让我们看看究竟谁是强者。就算暴力拥有大多数又怎么样呢?只有那些遵从于更高准则的人才能强迫我,他们可以迫使我变得和他们一样去遵从更高准则。我从未听说过人们仅仅因为他人人数众多而被迫这样或那样地生活。那种生活会是怎么样的呢?当我面对的是这样一个政府,它说:“要钱还是要命?”我又何必急着把自己的钱交给它呢?它也许正处于极大的困难之中而不知道该怎么办:对此我无能为力,它必须自助,就像我一样。不值得为它而哭泣,我不能为社会机器成功运作负责,我又不是机械师的儿子。我观察到当一粒橡实和一粒栗子并排掉在一起,一粒并不为另一粒让路,而是遵从自己的法则,生根发芽,尽力地生长,直到其中的一棵也许会被另一棵遮蔽而死亡。如果一棵植物不能按其天性生长就会死亡;人也是如此。
……当我从监狱中出来——因为有人介入并帮我交了税——我没觉得其他人有什么变化,和那些被关进监狱还很年轻而被放出来的时候却步履蹒跚,满头银发的人看到的不同;但是,在我眼中,城镇、政府和国家却起了极大的变化,比那些仅仅因为时间的流逝而导致的变化更大。
我对我所生活于其间的政府看得更清了,我也认清了我生活于其间的人们在多大程度上可以信任他们是好邻居和朋友;因为他们的友谊往往只能在顺境中获得;而他们也并不一心向善;因为他们的偏见和迷信,他们和我简直不是同一种族的人,就像中国人和马来人一样;在他们对人类的奉献中,他们不肯冒任何的险,哪怕是他们的财产;毕竟他们算不上高尚,他们对待小偷正如小偷对待他们一样,并且指望通过一种特定的外在仪式,或是几句祷告,或是时不时地通过走一条直接而无用的道路来拯救他们的灵魂。
这样判定我的邻居们也许太苛刻了,因为我相信他们中的很多人并未意识到在他们村里还有监狱这样一个机构。
在我们村以前有这样一个风俗,当一个可怜的负债者从监狱出来的时候,熟人们都去向他致意,他们用手交叉地放在眼睛前用来代表监狱窗户栅栏,从那里往外看:“你好吗?”
我的邻居们没有这样欢迎我,而是先看看我,再相互看一眼,好像我刚从长途旅行回来。我是在去鞋匠那里取一只修好的鞋的路上被投入监狱的,第二天早上一放出来,我就继续完成我的使命,穿上修好的鞋子,参加了一个越橘果欢会,人们迫不及待地听从我的指挥。这样,过了不到半个小时——因为马很快就被抓住了——在一片越橘果地里,在一座最高的山丘上,也就是两英里以外,我们把政府抛到了脑后。
这就是“我的监狱”的故事。
……哪怕是那些连我都愿意遵从的政府权威——因为我很乐于遵从那些思想和行为都优于我的人,在很多情况下甚至遵从那些思想和行为不那么好的人——仍然是不纯正的,因为要做到严格的公正,政府必须得到被统治者的认可和同意。除非得到我的承认,它不能拥有对我的人身和财产的绝对权力。
从绝对君主制发展到有限君主制,从有限君主制发展到民主制,是向个人真正尊敬的一种进步。甚至连中国的哲人也有足够的才智把个人当作帝国的基石,我们所知道的民主制是否是可能的最好政府形式呢?是否还能更好地承认并组织人民的权力呢?
只有政府切实认识到个人才是更高并且独立的力量,政府的所有力量和权威都来自个人,并且给予个人相应的对待,才会出现真正自由和开明的政府。
我以想象这样一个政府来自娱:它对所有人都公正,对待个人就像尊重自己的邻居,如果有那么少数几个人远离它而生活,既不和它捣乱,也不为它所接受,只是完成作为邻居和公民的义务,它甚至也不会觉得这打扰了它的宁静。
一个结出了此种果实,并且当果实一成熟就容许它离开枝头的政府将会成就一个更加完善、更加荣耀的政府,我也曾想象过,但是,迄今为止还没有在任何地方见过这种政府。
(张媛 译)
* 译自Loren Baritz,Sources of the American Mind: A Collection of Documents and Texts in AmericanIntellectual History, Vol. I, John Wiley & Sons, Inc. New York, 1966。
2.张媛点评《论公民的不服从》
“论公民的不服从”是美国思想史上的一篇“异文”,它对民主制的基础——多数统治的原则提出了异议,对守法的必要性提出了质疑,它以个人良知作为终极标准,用以衡量政府的合法性,可以说是对自由思想和自由制度最负责任的警世良言。
亨利·戴维·梭罗(1817—1862),是美国超验主义运动的主要代表之一。梭罗是一个职业思想家,因为他拒绝从事任何固定的职业来赚钱,他通过自己的简单劳动赚取基本的生活费用,而把其他所有时间用于思考、学习和过自己选择的亲近自然的简朴生活。因此,梭罗的思想非常庞杂深刻,涉及人类社会和自然性灵的方方面面。20世纪以来,在环境保护主义和生态主义方面,梭罗都成为公认的先行者和实践哲学家。而“论公民的不服从”中非暴力反抗的思想更启发了圣雄甘地和民权运动领袖马丁·路德·金,既引导了革命性的实践,更在世界各地的各个时代启发和引导了关于公民责任、个人良知和政治制度关系的深刻思考。
“不服从”一文写作的契机是一件“小事”,梭罗因为反对美国对墨西哥的战争和奴隶制而拒绝纳税,被关进了监狱,虽然第二天由朋友出钱缴纳了税金,梭罗也被释放,但是他仔细思考整个事件的法律和道德含义,撰写了这篇文章。
文章首先确立了政府的性质:它是习惯了强制的人们为了自身利益而不得不忍受的权宜之计。但梭罗不是无政府主义者,他说:“我所要求的并不是立刻取消政府,而是现在就有一个好一点的政府。”
究竟什么样的政府才是“好一点的政府”是全文的核心,因为梭罗的目的是“要让每个人都清楚什么样的政府才能博得他的尊重,因为这是建立这样一个政府的第一步”。
梭罗讨论了多数和少数的问题。他认为多数的原则也是一种权宜之计,因为多数只代表其力量最大,并不意味着就一定正确。
美国是人类历史上第一个长时间、大范围实施民主制的国家,一直以来都有人提出“多数的暴政”可能是民主制的痼疾。从美国历史上来看,针对禁酒的两条宪法修正案说明多数有可能犯愚蠢的错误,而关于枪支和医疗改革等问题久久无法达成决议,则表明了多数原则的另一个毛病——迟缓。
梭罗认为解决问题的核心是个人,因为一个团体是没有良知的,只有由有良知的个人组织的团体才能做出符合道德的决定。关于“多数暴政”的问题,他的回答是——“重要的不是大多数人和你一样好,而是在某个地方存在着真正的善,因为这善将会影响整个集体”,重要的是个人的道德判断,只要认定了什么是正确的,就应该坚持自己的立场,“少数如果屈从于多数则软弱无力,甚至都算不上少数,但如果全力抵制,却将势不可挡”。
而针对迟缓的问题,梭罗仍然认为决定权在每个公民自己的手中,他说:不要等到形成多数后再执行正义;一个人只要做得比他的邻居更正确,他就已然构成了多数;“一个明智的人不会把正义留待机会的施舍,也不会奢望通过多数的力量来推广它,多数的行为少有美德可言”。
关于个人或少数与多数的意见相左时该怎么办,梭罗讨论了守法和犯法的问题,因为多数的意志在民主国家就是法律。在美国,守法的传统根深蒂固,在梭罗看来,甚至正是因为守法使得一些很善良的人也在每天充当不公正的实施者。但同样是在美国的传统中,“革命的权力得到一致公认,也就是说当政府的暴虐或无能达到令人无法忍受的程度,则人民有权拒绝向它效忠,并抵制这个政府”。
这是写入独立宣言的原则,那么究竟什么样的政府行为才算是达到令人无法忍受的程度呢?梭罗认为入侵墨西哥和容忍奴隶制就是,但显然也有很多人不这样认为,那么这个判断权又在谁的手上呢?
梭罗认为是个人的良知。他说:“我认为我们首先是人,然后才是国民,我们对法律的尊重不应超过对正义的尊重,我们有权承担的唯一义务就是在任何时候都做自己认为正确的事情。”
在梭罗的论点中,个人良知是终极和唯一的标准,他对此极为认真,而一旦根据个人的良知判断,如果不公正的法律依然存在,是乐于服从它,还是努力去修正它?是直到成功之前都服从它,还是立刻就违反它?
梭罗的回答是:“如果不公正……(只是)减少摩擦,这样的话也许你会考虑是否补救措施会比罪恶更糟;但如果它是这样一种性质,要求你成为对另一个人不公正的工具,那么我说,就违法吧,让你的生命成为阻止机器运转的反摩擦力。”
而违法的方式是什么呢?梭罗说得很清楚:“如果政府会把人不公正地投入监狱,那么监狱就是正直的人应该待的地方”。
在梭罗看来,革命成功的定义是“国民拒绝效忠,官员辞去职务”,他所期望的革命是全民的良知觉醒,通过个人决定以和平的方式迫使政府改弦更张。
最后,梭罗描述了一个理想的政府:只有政府切实认识到个人才是更高并且独立的力量,政府的所有力量和权威都来自个人,并且给予个人相应的对待,才会出现真正自由和开明的政府。
显然“公民的不服从”起码要有两个条件:一个是公民社会,一个是不服从。公民社会是有法治传统的社会,其成员被当作公民来对待,否则,提出不服从的理论无异于是自杀行为。不服从则强调的是个人判断不屈从于多数意见,甚至法律规定,通过和平手段唤醒他人的良知来改良社会,这对个人的公民责任意识要求极高,如果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也就谈不上服从或不服从了。
读“论公民的不服从”一文,觉得梭罗天真到不可救药的地步,也只有像他这样没有家庭、没有财产、特立独行、身强体壮的怪人才相信个人良知可以对抗强大的政府机器。
但平心静气地想一想,除此之外,还有什么是人类社会改良的动力和保障呢?如果我们相信人类社会可以改良,那么个人良知就是其终极的动力和方向。梭罗以想象一个更好的政府来自娱,但更多的人是在更急迫地希望能有更多制度的保障,使有良知的公民能合法地表达个人对社会改良的意见,以此促进社会的进步和更快实现“好一点的政府”。
张耀杰谈新青年编辑部2来自罪错胡适之00:002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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