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外部性

经济外部性 经济外部性又叫经济活动外部性,是一个经济学的重要概念,指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一个经济主体(国家、企业或个人)的行为直接影响到另一个相应的经济主体,却没有给予相应支付或得到相应补偿,就出现了外部性。经济外部性亦称外部成本、外部效应或溢出效应(Spillover Effect)。外部性可能是正面的,也可能是负面的。 中文名 经济外部性 外文名 (Economic) Externalities 亦 称经济活动外部性 类 型 经济学的重要概念 对 象经济主体 目录 1 简介 2 特点 3 内涵 4 理论渊源 5 分类 6 评估 7 产生原因 ▪ 基本原因 ▪ 主要原因 8 影响 9 反对观点 ▪ 张五常 ▪ 杨小凯 10 与市场失灵 11 对策 ▪ 明晰产权 ▪ 协调区域经济发展 12 背景资料 简介编辑 经济外部性是经济主体(包括厂商或个人)的经济活动对他人和社会造成的非市场化的影响。分为正外部性和负外部性。正外部性是某个经济行为个体的活动使他人或社会受益,而受益者无须花费代价,负外部性是某个经济行为个体的活动使他人或社会受损,而造成外部不经济的人却没有为此承担成本。 外部性最早是由英国经济学家马歇尔在其经典著作《经济学原理》一书中提出的,迄今已有近110多年的时间了。所谓外部性,也称外在效应或溢出效应,是指一个人或一个企业的活动对其他人或其他企业的外部影响,这种影响并不是在有关各方以价格为基础的交换中发生的,因此,其影响是外在的。更确切地说,外部经济效果是一个经济主体的行为对另一个经济主体的福利所产生的效果,而这种效果很难从货币或市场交易中反映出来。经济外部性可用消费者的效用函数表示。 从理论上讲,一般认为外部性的存在是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缺陷之一。也就是说,存在外部性时,仅靠市场机制往往不能促使资源的最优配置和社会福利的最大化,政府应该适度的干预。从现实上讲,外部性特别是外部不经济仍是一个较严重的社会经济问题,如环境污染或环境破坏。 特点编辑 经济活动外部性庇古税效应 经济活动外部性庇古税效应 经济外部性有以下特点:外部性是一种人为的活动,非人为事件造成的影响,无论它给人类带来的是损失还是收益,都不能被看作是外部性;外部性应该是在某项活动的主要目的以外派生出来的影响;外部性是不同经济个体之间的一种非市场联系(或影响),这种联系往往并非有关方面自愿协商的结果,或者说非一致同意而产生的一种结果;外部性有正有负或为零;外部性包括对生态环境等与社会福利有关的一切生物与非生物的影响。 内涵编辑 外部性最优污染水平 外部性最优污染水平 经济主体具有独立的自主利益并追求利益最大化是产生外部性的前提。按照外部性产生的影响不同,外部性有可耗尽(Depletable)和不可耗尽(Nondepletable)之分。对于不可耗尽的外部性,一个经济主体的行为不影响其它经济主体可享用的数量和质量;对于可耗尽的外部效应,一个经济主体的行为使得另一个经济主体可享用的数量或质量下降。可耗尽外部性的例子有公共运输,不可耗尽外部性的例子有国防,污染,等等。 外部性直接影响供给。一般“好”的外部性供应得“少”,而“坏”的供应得“多”。供应的“多”和“少”都是相对于社会最优供应量而言。如,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的不一致使得“坏”的供应得多,“好”的供应得少。政府的一个作用就是纠正这种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的不一致,把供应量增加或减少到最优。如,当政府对化工厂的排污收税,然后用之于周围居民,化工厂立即会损失着他们的损失,减少排污量。另一个常见的政府的纠正行为是拍卖排污牌照 (pollution license),它能达到和排污税收 (pollution taxation)同样的效果,而且一般认为更容易实行。 外部经济通常是指有益外部性商品的生产。这类商品的生产会对社会和环境产生的正效应(如教育和安全)。外部不经济通常是指有害外部性的商品。这类商品的生产会对社会和环境产生的负效应(如污染和犯罪)。 竞争条件与垄断条件下的外部性 竞争条件与垄断条件下的外部性 个人通常会倾向于“外部不经济”的消费行为,因为有害外部性商品带来的成本不需要个人承担(如污染),经济上称此为“过度消费(over consumption)”。而由于有益外部性商品带来的收益并不能被个人独占,个人通常在一定程度上不愿意做出“外部经济”的消费行为(如教育),经济上称此为“不充分消费(under consumption)” 蒂博·西托夫斯基提出,经济活动外部性可以分为技术外部性和资金外部性。所谓技术外部性,是指完全由技术上的联系而非市场机制所产生的外部性,同市场价格体系并无直接关联;其存在是因为很多“好商品”(如信息或新鲜空气)或者“负商品”(如污染或垃圾)很难完全界定私人产权,且经济活动主体之间的竞争属于不完全竞争,市场信息不充分,经济主体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的现象,导致这些“商品”没有价格,市场无法存在。 而资金外部性是指通过市场机制的传导作用而产生的外部性,与市场价格体系的变动直接相关,是市场交互作用的副产品,仅当它们参与到由价格机制主导的交换中时,才能对企业或消费者产生影响,其核心理论是垄断竞争模型。当一个经济主体的决定影响了价格后,进而影响到其它人的福利状况,资金外部性就起作用。如区域政府围绕竞争性领域展开恶性竞争,竞相发展价高利大的项目,都增加同质商品的市场供给,商品供过于求,引起该类商品及互补商品市场价格下跌,最终导致各区域的利益受到损害。 理论渊源编辑 庇古(Arthur Cecil Pigou)在其1920年出版的《福利经济学》一书中指出,在经济活动中,如果某厂商给其他厂商或整个社会造成不需付出代价的损失,那就是外部不经济。这时,厂商的边际私人成本小于边际社会成本。当出现这种情况时,依靠市场是不能解决这种损害的,即所谓市场失灵,必须通过政府的直接干预手段解决外部性问题。具体来说,就是要在外部性场合通过政府行为使外部成本内部化,使生产稳定在社会最优水平。庇古提出:如果每一种生产要素在生产中的边际私人净产值与边际社会净产值相等,同时它在各生产用途的边际社会净产值都相等,就意味着资源配置达到最佳状态。在边际私人净产值与边际社会净产值相背离的情况下,依靠自由竞争是不可能达到社会福利最大。于是就应由政府采取适当的经济政策,消除这种背离。政府应采取的经济政策是:对边际私人净产值大于边际社会净产值的部门实施征税,以迫使厂商减少产量;对边际私人净产值小于边际社会净产值的部门实行奖励和津贴,以鼓励厂商增加产量。庇古认为,通过这种征税和补贴,就可以实现外部效应的内部化。这种政策建议后来被称为“庇古税(Pigou Tax)”。 1960年,芝加哥大学教授科斯(Ronald Coase)发表了著名的论文《社会成本问题》。他在该文中证明,在交易费用为零的条件下,庇古是完全错误的,因为无论初始的权利如何分配,最终资源都会得到最有价值的使用,理性的主体总会将外溢成本和收益考虑在内,社会成本问题从而不复存在。科斯认为,外部性的产生并不是市场制度的必然结果,而是由于产权没有界定清晰,有效的产权可以降低甚至消除外部性,而且科斯将其进一步发挥成为所谓的科斯定理,即只要产权是明晰的,私人之间的契约同样可以解决外部性问题,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他通过对“走失的牛损坏邻近土地的谷物增长”的案例的分析,提出了自己解决外部性问题即损害问题的主要论点:其一,损害问题具有相互性。其二,通过市场自由交易可使权利得到重新安排而达到产值最大化。可见,科斯认为,解决问题的关键是,只要交易费用为零和产权界定明晰,私人之间可以达成协议,从而使经济活动的边际私人净产值和边际社会净产值相等,导致外部性存在的根源就会消除。 研究科斯与庇古的观点,可以发现其不同之处在于政府作用范围是大还是小,干预手段是直接实施抑或间接实施的问题。科斯理论认为政府的作用只是使产权明晰,应该放任私人的市场交易去取得有效率的结果。庇古认为,由于技术原因和交易费用的存在,市场不可能覆盖整个社会,市场机制的作用范围有限,在环境外部性问题上应更大程度地依赖政府的作用,政府的直接干预是最有效、最现实的选择。 分类编辑 外部性的分类 外部性的分类 生产的外部性与消费的外部性 生产的外部性即由生产活动所导致的外部性,消费的外部性即由消费所带来的外部性。以往经济理论重视的是生产领域的外部性问题。20世纪70年代以后,关于外部性理论研究范围扩展至消费领域。可进一步细分为生产的正外部性、消费的正外部性、生产的负外部性和消费的负外部性等四种类型。(厉以宁等,1984) 代内外部性与代际外部性 通常的外部性是一种空间概念,主要是从即期考虑资源是否合理配置,即代内的外部性问题;而代际外部性问题主要是解决人类代际之间行为的相互影响,尤其是要消除前代对后代的不利影响。可以把这种外部性称为“当前向未来延伸的外部性”。这种分类源于可持续发展理念。代际外部性同样可以分为代际正外部性和代际负外部性。 竞争条件下的外部性与垄断条件下的外部性 如鲍莫尔(Bamol)不仅对竞争条件下的外部性作了分析,还对垄断条件下的外部性作了考察,认为竞争条件下的外部性问题与垄断条件下的外部性问题是不一样的。他举例道:“当一个厂商扩大规模将会提高工业中一切厂商的运输效率时,这种扩大如果由一个厂商单独去做可能没有利益,但如果该工业为一个人所独占,那就仍然会获得利益。”(鲍莫尔,1982)这就是说,竞争性部门中一个厂商的正外部性(或负外部性),不一定就是垄断者的正外部性(或负外部性)。米德在1962年发表的《竞争状态下的外部经济与不经济》也对竞争条件下生产上的正外部性和负外部性进行了深入的分析。 稳定的外部性与不稳定的外部性 所谓稳定的外部性是指可以掌握的外部性,人们可以通过各种协调方式,使这种外部性内部化。 1978年,格林伍德与英吉纳在《不稳定的外部影响、责任规则与资源配置》一文中,分析了不稳定的外部性,他们指出,假定一个厂商对另一个厂商的影响是任意的,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厂商就会遇到风险,厂商在考虑最大化问题时,就要把外部性的分担和对自己的风险态度都估计在内。于是,究竟采取协商方式来解决还是采取合并方式来解决,这取决于厂商对于风险的预期。 单向的外部性与交互的外部性 在OECD编写的《环境管理中的经济手段》一书中提出了这一分类(OECD,1996)。 单向的外部性是指一方对另一方所带来的外部经济或外部不经济。例如化工厂从上游排放废水导致下游渔场产量的减少,而下游的渔场既没有给上游的化工厂产生外部经济效果,也没有产生外部不经济效果,这时就称化工厂给渔场带来单向的外部性。大量外部性属于单向外部性。 交互的外部性是指所有当事人都有权利接近某一资源并可以给彼此施加成本(通常发生在公有财产权下的资源上)。例如,所有国家都对生态环境造成了损害,彼此之间都有外部不经济效应。 交互的外部性的一个特例是双向外部性。双向外部性是指两个经济主体彼此都存在外部性,主要的形式有三种:一是甲方和乙方相互之间的外部经济;二是甲方和乙方相互之间的外部不经济;三是甲方对乙方有外部经济效应而乙方对甲方有外部不经济效应,或者反之。 制度外部性与科技外部性 新制度经济学丰富和发展了外部性理论,并把外部性、产权以及制度变迁联系起来,从而把外部性引入制度分析之中。制度外部性主要有三方面的含义(朱中彬,1997): 第一,制度是一种公共物品,本身极易产生外部性; 第二,在一种制度下存在、在另一种制度下无法获得的利益(或反之),这是制度变迁所带来的外部经济或外部不经济; 第三,在一定的制度安排下,由于禁止自愿谈判或自愿谈判的成本极高,经济个体得到的收益与其付出的成本不一致,从而存在着外部收益或外部成本。我国谚语“一个和尚挑水喝,两个和尚抬水喝,三个和尚没水喝”就包含着制度外部性的意义。制度外部性实质上就是社会责任与权利的不对称。 科技外部性也是普遍存在的,它大致包含如下几个方面: 第一,科技成果是一种外部性很强的公共物品,如果没有有效的激励机制,就会导致这种产品的供给不足; 第二,科技进步往往是长江后浪推前浪,一项成果的推广应用能够为其他成果的研究、开发和应用开辟道路; 第三,网络自身系统性、网络内部信息流及物流的交互性和网络基础设施长期垄断性所导致的网络经济的外部性。 评估编辑 由于经济外部性的存在会影响其他经济主体的效用,进而会出现房地产评估结果与实际不相一致,因此须寻求一种办法来解决房地产评估中的经济外部性问题。 由前可知,效用是联系经济外部性与房地产评估的桥梁。效用是消费者消费物品或劳务时所获得的满足程度。效用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房地产估价,而经济外部性又会影响消费者的个人效用,因此可构造一效用函数来解决房地产估价中的经济外部性问题。用U表示各种外部性给某消费者带来的效用总值,用Ui表示某种外部性给消费者带来的效用值,用xi表示消费者对某种外部性偏好,即某种外部性给消费者带来的效用在总效用中的权重。一般来说,每种外部性的产生和作用不受其它外部性的影响,所以,每种外部性给消费者带来的效用是互相独立的,故可得到如下加性效用函数: U=ΣxiUi (3-1) 因为经济外部性会影响消费者的效用,所以可通过分析经济外部性带来的外部效用来调整估价的结果,使评估更符合实际,即结合考虑内外效用的作用。假设消费者对某种外部性的态度分为非常满意、满意、无所谓、厌恶、非常厌恶五种状态,对应效用可取值为120、110、100、90、80.对于不同的消费者来说,其对某种外部性的感受或态度是不一样的,所以,对不同的消费者对每种外部性的取值可赋予不同的权重,加总就可得出消费者对特定房产的外部性的效用值。假定某人对一种消费品的基数效用为100,那么用这一效用值去除以100可得到相对效用数,再乘以用传统方法估计出来的房价,就得出调整后的房价。 假设有一消费者需购买一套住宅,专业资产评估师勘查房屋后用重置成本法估价40万元,之后评估师又对房屋周围的外部性进行了调查,得出了如下结果:房产周围有一个污染严重的化工企业,每天排放大量的废气,影响房屋周围的空气质量,该消费者非常厌恶,效用取值为80.该消费者欲购房屋的邻居不太文明,垃圾随地丢,只顾自身娱乐而不顾周围邻居,该消费者比较厌恶,效用取值为90.政府打算在此房屋周围兴建大型的购物广场,周围已有学校、医院、公交车站等,基础设施完善,该消费者非常满意,效用取值为120.可以把以上的三种外部性分别归纳为空气质量,邻居行为,基础设施。资产评估师对以上外部性进行列举和取值后,就要对特定消费者进行询问,以了解该特定消费者对诸外部性的偏好重视程度。如果该消费者认为空气质量比邻居的行为略微重要,基础设施比空气质量略微重要,基础设施比邻居的行为相当重要,则资产评估师可采用1-9标度法得到该消费者的对三个影响因素(外部性)重要性判断矩阵。 产生原因编辑 基本原因 经济活动外部性产生原因 经济活动外部性产生原因 经济活动社会化是引发经济活动外部性的基本原因。现代经济活动建立在高度专业化分工基础之上,经济主体之间的经济社会依赖性日趋加强,各主体利用自己的优势生产更多同类产品,而以剩余产品进行交换。市场发育的成熟和专业化程度的提高使经济活动不仅在同一地区的社会个体之间,而且在不同地区甚至不同国家之间,根据自身比较优势展开精细化的劳动分工和地域分工,同时也加深了经济活动的社会化。就经济主体而言,为谋求和巩固本地区的市场竞争优势,客观需要从本身比较优势出发,调整经济结构和相应经济活动。由于经济活动的社会性,这种调整必然对其他主体产生积极或消极影响,即产生了外部性。 主要原因 市场机制不完善是导致经济活动外部性的主要原因。从技术外部性来看,由于某些物品没有明晰的产权界定,经济活动中这些物品虽有价值却没有市场。依据科斯产权交易理论,产权界定不清是经济活动外部性产生的根源。在经济主体的交易过程中,产权不明晰或产权无法界定是产生外部性的主要原因。产权界定不清是指在当前由于体制或人为的原因使得产权界定的费用超过产权清晰节约的成本,产权界定不经济;产权无法界定是指由于某些经济活动要素和劳动对象的区域空间归属不明确,因而缺乏产权清晰的内在动力和必要手段。河流的产权不明晰,才会导致经济主体任意排放废物以致危害下游流域;空气的空间归属权难以界定,所以区域经济主体在进行经济活动时很难考虑对大气的污染。 从资金外部性来看,市场主体的经济活动经由市场体系影响到其他主体的福利水平。影响这一过程的两种力量是本地市场规模效应与价格指数效应,后者是产生资金外部性的主要力量。价格指数效应取决于商品壁垒水平、要素流动性和各产业间的联系强度,而商品壁垒水平、要素流动性代表市场一体化状况。市场高度一体化的条件下,商品和生产要素在区域间能自由流动,一个经济主体在价格上的某个行为必然很快传导到其他区域,并影响其他区域的福利状况。在区域间无序竞争、分工不明、缺乏合作的状态下,要素和商品在区域间的流动由于缺乏必要的过滤机制而盲目杂乱,资金外部性,尤其是资金负外部性将更为明显。封闭区域市场、限制商品和要素流动固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资金负外部性,却有悖于现代市场的内在要求。因此,加强经济体相互合作、推进协调发展才是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减少资金外部性的合理出路。实际上,只要市场存在竞争,只要需求曲线向右下方倾斜,产权明确的主体的经济活动都会产生资金外部性;而且,竞争越激烈,资金外部性越大。产权不清是技术外部性存在的原因,即便产权明晰,资金外部性仍有可能存在,这与空间距离一样是永恒存在的。 影响编辑 外部性效应的影响 外部性效应的影响 现代经济学原理表明,不管是正外部性还是负外部性,其结果都会导致经济活动缺乏效率或使资源配置远离最优状态,外部性的存在会导致行为主体不能将经济活动的消极或积极的后果完全内部化。因而,区域经济活动的好的结果可能被另一些并没有作出任何投入的主体分享,而一部分坏的结果却由其他主体承担。实践中,外部性往往是区际矛盾的直接原因。 中国西部地区是当今世界十分关注的“问题区域”,地位重要,区情特殊。特殊在于,西部地区既是资源富集区、又是经济欠发达地区;既是大江大河水源涵养区,又是生态脆弱区和环境敏感区。富饶与贫困、环境与发展的矛盾,在西部地区特定时空条件下, 演化成了“经济社会落后———破坏性开发———生态环境恶化———经济社会再落后”的恶性循环。在严峻的经济和环境形势面前,人们已经进行了大量努力,从生态环境看,局部虽有改善,但整体恶化趋势尚未扭转,环境专家认为,西部地区生态系统呈现由结构性破坏到功能性紊乱演变的发展态势,西部地区面临经济发展与生态重建的双重历史使命。 以长江上游地区林木砍伐和植树造林为例。右图图1中曲线D代表长江上游地区整个社会对林木的需求曲线,即边际社会收益曲线。MC表示长江上游砍伐的边际成本,也即林业产业供给曲线,MEC是上游砍伐林木对下游造成的危害即边际外部成本,MSC曲线是上游砍伐的边际成本与边际外部成本之和,即边际社会成本,有MSC =MC+MEC。 无疑,上游地区根据自己的边际成本进行砍伐,即由MC与需求曲线决定的Q点;但从整个长江流域来看,有效的树木砍伐量应该是社会边际成本等于社会边际收益时的树木砍伐量,即MSC曲线与需求曲线D的交点决定的有效树木砍伐量Q1。显然与林木砍伐的社会需求相比,由于区域经济活动的负外部效应,长江上游地区林木砍伐导致的社会成本大于对自身区域产生的成本,上游地区基于地区利益考虑会砍伐林木。 外部性的影响 外部性的影响 长江上游地区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对整个社会来讲是一件好事。问题在于,由于区域经济活动正外部性的存在,使长江上游地区植树造林活动动机不足。在右图的图2中,MC代表上游地区植树造林的边际成本,D是其边际收益曲线,MEB是上游地区植树造林对下游所产生的边际外部收益。MSB曲线代表上游植树造林对整个长江流域的收益,即MSB =D +MEB。长江上游地区将选择在其边际收益曲线D与边际成本曲线MC相交处进行Q水平的造林。但对于整个流域来讲,有效的造林水平应该是MSB曲线和MC曲线的交点所决定的Q1。显然,与社会对林业和生态的需求相比,造林不足,即长江上游地区植树造林的正外部性导致了造林水平太低和生态供给不足。 经济活动外部性在利益主体间的信息不对称条件下,不同的目标和利益追求将导致博弈各方出现利益冲突及行为不一致,诱发经济体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引发区际冲突,破坏区域协调发展格局。 反对观点编辑 张五常 很多经济学家对外部性概念提出了评判,其中张五常和杨小凯就多次提及外部性概念模糊不清、同义反复、没有意义等问题。 张五常对外部性理论的批判主要表现为三个方面:第一,在产权没有明确界定的情况下谈外部性问题,这时,外部性概念是模糊不清的,到底是谁对谁产生外部性呢?第二,之所以外部性概念模糊不清,是因为合约本身不完全性或不完善性,之所以不完全或不完善是由于获取信息是需要支付成本的;第三,既然外部性概念是模糊不清的,以合约理论取代外部性理论更加符合真实世界。在张五常看来,所有经济活动都可以看作是一种合约安排。 杨小凯 杨小凯对外部性的批判主要反映在以下几点:第一,在交易成本为零的情况下,不同的产权安排都能导致资源配置的帕累托最优。既然交易成本为零,就不存在外部性,或者说外部性概念是没有意义的。如果存在外部性也只是想象中的初始状态,由于自愿协商马上就会离开这一初始状态。第二,有了交易费用概念就不需要外部性概念,传统的外部性问题实质是交易费用问题,即节省界定产权的外生交易费用与节省产权界定不清引起的内生交易费用之间的两难冲突问题。第三,应该用内生交易费用与外生交易费用来替代外部性概念,或者说把外部性内生化。杨小凯把所有经济问题本质都看作是交易费用问题。在杨小凯等的新兴古典产权经济模型中就内生了外部效果。 新古典经济学和新兴古典经济学是从古典经济学演化而来的两大分支,它们有各自的概念、范畴、方法和理论体系,因而也有各自的适用范围。相比而言,外部性概念适用于边际分析,而专业化概念适用于超边际分析,虽然超边际分析可能包容边际分析,但难以否定外部性理论,相反,外部性理论将随着经济理论的发展而得到深化。 与市场失灵编辑 根据市场的不同结构,经济学家把市场分为四种类型:完全竞争市场、垄断竞争市场、寡头垄断市场和垄断市场,并认为只有完全竞争市场才是市场经济的理想模型。马歇尔就以完全竞争和充分就业为假设条件,以局部均衡的分析方法,对此进行了阐述。他认为,完全竞争市场通过价格体系的自动调节作用,会形成在现有资源和技术条件下的资源最优配置,而消费者也获得了最大的福利(马歇尔,)。完全竞争市场的理论模型虽然有助于我们认识市场的本质,但却解决不了现实问题。现实中的市场,大部分处于“不完全竞争”的市场状态中。而不完全竞争的市场在新古典经济学家看来则是不能达到帕累托最优状态的,这就意味着效率的损失,因而我们称市场处于失灵状态。 如前所述,既然外部性是一经济主体对另一经济主体产生影响,且通过非价格机制进行传递,则其社会成本与私人成本必然发生差异。假如一个人的活动使他人无需付出代价而得到好处,即提供了“外部经济”,则私人成本大于社会成本;反之,一个人的活动使他人承担一部分成本而未给予补偿,引起外部性的人并不考虑他人承担的损失,而仅承担私人成本,也即“外部不经济”,则私人成本小于社会成本。正是由于外部性的存在引起成本收益不对称,这就会影响市场配置资源的效率,因为企业或个人进行决策的时候,只可能将其实际承担的成本和得到的收益进行比较。在无需对外溢成本进行赔偿的情况下,经济主体实际承担的成本小于其活动的总成本,因而会过量从事产生外溢成本的活动;相反,在外溢收益得不到报酬的情况下,就会选择较少地从事该类活动。外部性问题是市场失灵的重要根源之一。 对策编辑 明晰产权 区域经济活动外部性意味着经济主体收益或成本与社会收益或社会成本不一致,经济活动缺乏效率。要减少区际外部性,需要根据外部性的不同类型采取不同措施。 科斯认为,市场存在外部性主要是因为市场机制的作用未能得到充分的发挥,或者是因为没有明确界定产权,或者是由于政府人为的干预,使资源定价太低或存在补贴。因此,问题的解决要依靠完善市场、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功能,也就是说,要明确产权,产权所有人可以通过私人谈判或法律诉讼来解决外部性问题,而无需政府的人为干预。经济活动外部性的产生也是由众多经济个体行为造成的,因此,减少该外部性首先要减少个体的外部性,明确各种“商品”的所有权。 通过有效界定产权,消除经济活动外部性和经济行为主体的机会主义行为(或“搭便车”行为) 。但一切私有产权都不是完全和绝对有效的,从而都在产权的边界处留下了一块公共区域。虽然界定产权有成本,但是着眼减少外部性,必须加强对“公地”的管理,而完善经营管理制度是其中的必要内容。 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管理科学需要各经济体之间通力合作,以协调利益冲突,提供一种持续性、制度化的激励机制,把人们的最大化活动直接融入到促进经济增长的生产性活动中去。比如,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建设过程中,需要明确长江上中下游的管理权责利,通过中下游地区对上游的对口支援、财政转移支付,以及上游以生态资本入股中下游受益区域的经济建设等方式,使上中下游地区都成为长江上游经济带和生态屏障的共建主体。 协调区域经济发展 从竞争角度来说,适度的资金外部性有利于提高经济体的创新能力,提升经济发展水平;然而过度的资金外部性,往往是恶性竞争的反应,是对经济体资源的浪费。实际上,在经济体生产领域的冲突中,资金外部性是一个极其关键的原因,因此有必要通过经济政策减少经济活动的资金外部性。资金外部性是市场交换的“副产品”,其作用是通过价格机制传导到其他区域。经济发展的关联性是经济重要规律之一。在生产要素可以自由流动的今天,各经济体之间发展的关联性越来越强、关联程度越来越高,价格传导作用越来越广泛。价格形成依赖供求关系,而后者又依赖于各个经济体,经济体之间的有效合作因而成为供求结构合理降低资金外部性的前提。因此,克服资金外部性一方面要求各经济体之间加强横向联系,充分了解其他经济体的发展战略及产业政策,自觉避免经济发展战略趋同与产业同构,围绕自身优势,着力发展区域特色经济;;另一方面要求各经济体的政府部门,必须统筹发展,指导、督促制定经济发展规划和战略,协调经济发展的矛盾,减少资金外部性。 背景资料编辑 许多经济学家对外部性理论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但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经济学家却不多见。论及外部性理论,三位经济学家的名字是不能不提及的,而且可以提到里程碑意义的高度。他们就是马歇尔、庇古和科斯。 马歇尔是英国“剑桥学派”的创始人,是新古典经济学派的代表人物。马歇尔并没有直接明确地提出外部性这一概念,但这一概念却源于马歇尔在1890年发表的《经济学原理》中提出的“外部经济”的概念。 在马歇尔看来,除了以往人们多次提出过的土地、劳动和资本这三种生产要素外,还有一种要素,就是“工业组织”。工业组织的内容相当丰富,包括分工、机器的改良、有关产业的相对集中、大规模生产以及企业管理等。马歇尔用“内部经济”和“外部经济”这一对概念,来说明第四类生产要素的变化如何能导致产量的增加。 马歇尔指出:“我们可以把因任何一种货物的生产规模之扩大而发生的经济分为两类:第一是有赖于这工业的一般发达的经济;第二是有赖于从事这工业的个别企业的资源、组织和效率的经济。我们可称前者为外部经济,后者为内部经济。在本章中,我们主要是研究了内部经济;但现在我们要继续研究非常重要的外部经济,这种经济往往能因许多性质相似的小型企业集中在特定的地方——即通常所说的工业地区分布——而获得。”他还指出:“本篇的一般论断表明以下两点:第一,任何货物的总生产量之增加,一般会增大这样一个代表性企业的规模,因而就会增加它所有的内部经济;第二,总生产量的增加,常会增加它所获得的外部经济,因而使它能花费在比例上较以前为少的劳动和代价来制造货物。”“换言之,我们可以概括地说:自然在生产上所起的作用表现出报酬递减的倾向,而人类所起的作用则表现出报酬递增的倾向。报酬递减律可说明如下:劳动和资本的增加,一般导致组织的改进,而组织的改进则增加劳动和资本的使用效率。” 马歇尔虽然并没有提出内部不经济和外部不经济概念,但根据他对内部经济和外部经济的论述可以从逻辑上推出内部不经济和外部不经济概念及其含义。所谓内部不经济,是指由于企业内部的各种因素所导致的生产费用的增加。所谓外部不经济,是指由于企业外部的各种因素所导致的生产费用的增加。马歇尔以企业自身发展为问题研究的中心,从内部和外部两个方面考察影响企业成本变化的各种因素,这种分析方法给经济学后继者提供了无限的想象空间。 庇古是马歇尔的嫡传弟子,他于1912年出版了《财富与福利》一书,后经修改充实,于1920年易名为《福利经济学》并出版。这部著作是庇古的代表作,是西方经济学发展史中第一部系统论述福利经济学问题的专著。因此,庇古被称为“福利经济学之父”。 庇古首次用现代经济学的方法从福利经济学的角度系统地研究了外部性问题,在马歇尔提出的“外部经济”概念基础上扩充了“外部不经济”的概念和内容,将外部性问题的研究视角从外部因素对企业的影响效果转向企业或居民对其他企业或居民的影响效果。这种转变正好是与外部性的两类定义是相对应的。 庇古通过分析边际私人净产值与边际社会净产值的背离来阐释外部性。他指出,边际私人净产值是指个别企业在生产中追加一个单位生产要素所获得的产值,边际社会净产值是指从全社会来看在生产中追加一个单位生产要素所增加的产值。他认为:如果每一种生产要素在生产中的边际私人净产值与边际社会净产值相等,它在各生产用途的边际社会净产值都相等,而产品价格等于边际成本时,就意味着资源配置达到最佳状态。但庇古认为,边际私人净产值与边际社会净产值之间存在下列关系:如果在边际私人净产值之外,其他人还得到利益,那么,边际社会净产值就大于边际私人净产值;反之,如果其他人受到损失,那么,边际社会净产值就小于边际私人净产值。庇古把生产者的某种生产活动带给社会的有利影响,称作“边际社会收益”;把生产者的某种生产活动带给社会的不利影响,称作“边际社会成本”。 在边际私人收益与边际社会收益、边际私人成本与边际社会成本相背离的情况下,依靠自由竞争是不可能达到社会福利最大化的,于是就应由政府采取适当的经济政策,消除这种背离。政府应采取的经济政策是:对边际私人成本小于边际社会成本的部门实施征税,即存在外部不经济效应时,向企业征税;对边际私人收益小于边际社会收益的部门实行奖励和津贴,即存在外部经济效应时,给企业以补贴。庇古认为,通过这种征税和补贴,就可以实现外部效应的内部化。这种政策建议后来被称为“庇古税”。 科斯是新制度经济学的奠基人,因他“发现和澄清了交易费用和财产权对经济的制度结构和运行的意义”,荣获了1991年度的诺贝尔经济学奖。科斯获奖的成果在于两篇论文,其中之一就是《社会成本问题》,而《社会成本问题》的理论背景就是“庇古税”。长期以来,关于外部效应的内部化问题被庇古税理论所支配。在《社会成本问题》中,科斯多次提到庇古税问题。从某种程度上讲,科斯理论是在批判庇古理论的过程中形成的。科斯的批判就构成了所谓的科斯定理:如果交易费用为零,无论权利如何界定,都可以通过市场交易和自愿协商达到资源的最优配置;如果交易费用不为零,制度安排与选择是重要的。这就是说,解决外部性问题可能是可以用市场交易形式即自愿协商替代庇古税手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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